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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南阳市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34批)
2018-07-08 23:31:00 信息来源: 点击:

一、南阳市镇平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300039

反映情况:南阳市镇平县柳泉铺镇大湖村小吴庄组有个新海养殖场,距离村庄仅100米,污水直排场区简易沉淀池内,没有手续,污染地下水,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南阳市镇平县柳泉铺镇大湖村小吴庄组有个新海养殖场,距离村庄仅100米”问题,属实。经联合调查组7月2日现场查看,镇平县新海养殖场位于柳泉铺镇大湖村小吴庄自然村东约100米处,主要从事生猪养殖销售,属规模以下养殖企业。

反映“污水直排场区简易沉淀池内”问题,不属实。该养殖场产生的污水均通过排污管道流入污水储存池进行沉淀,沉淀后的粪污用于浇灌养殖场周边群众及业主本人的庄稼地,沉淀池为长15米、宽3.5米、深3.5米的五级沉淀。

反映“没有手续”问题,不属实。该养殖场于2014年5月在工商部门注册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411324MA41ACN330。

反映“污染地下水”问题,不属实。经过对养殖场及相邻自然村地下水取样检测,结果表明,地下水符合饮用水标准。

反映“气味难闻”问题,属实。该养殖场在场门口道路南侧设立了1处晾粪场,晾晒的粪便没有及时清理,加上天气炎热,散发出的气味较差。

处理及整改情况:镇平县专项调查组当场要求该养殖场立即整改,限期清理晾晒场所有粪便,拆除离道路较近的晾晒场,重新在场内东北侧新建符合标准的晾晒场。目前已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无。

二、南阳市南召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300082

反映情况:南阳市南召县石门乡群英水库,是下游多个村庄农田浇灌及群众的饮水保障,多年来水库承包给个人做网箱养鱼,水源受到严重污染,水库周边散落着多家养殖场,鸡、鸭粪便和污水直排水库和场区周边,加重水库的水源污染。水库下游沿线的多个村庄地下饮用水井均受到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多年来水库承包给个人网箱养鱼”问题,属实。群英水库属小一类水库主要功能为防汛灌溉,兼顾水产养殖。据此,2004年,石门乡政府将群英水库发包给黑龙村村委年黑龙村村委包给石门乡石寨村群众张武,2007年又转包给皇路店镇鸭河村群众,承包期限20年。2015年1月8日南召县政府为承包人颁发了《水域滩涂养殖证》。目前,李某哲群英水库内网箱养殖草鱼鲫鱼23箱。 

反映“严重污染水源”问题,待确定。经南召县水利局现场检查,该水库网箱养鱼30万斤左右,每天投喂饲料1.5吨,所投饲料为山东聊城海大集团生产的海鼎饲料。现场检查中,未发现有违禁药物及其它违法违规养殖行为。7月1日上午,石门乡政府委托第三方水质检测公司南阳三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群英水库水质进行取样检测,并责令承包人即日起止投放鱼饲料责成水库管理员加大监管力度禁止投放鱼饲料督促落实库水净化。水质检测结果出来若水质污染、不符合小一类水库水质终止合同责令承包人除网箱不允许继续养殖若水达标则承包人科学投放饲料,确保水质不被污染。

反映“限制向下游放水,造成沿线农田得不到及时浇灌”问题,不属实。经调查,石门乡政府水利站负责该库日常管理,库区设专职管理员一名根据库容及农田灌溉情况及时进行开闸放水不存在沿线农田得不到及时灌溉的情况。

反映“水库四周有多家养殖场,粪便废水随意排放,污水还会随着雨水流入到水库中,加重水库水源污染,造成下游沿线地下水严重污染,严重威胁群众身体健康”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群英水库周边1.5公里范围内养殖场29包括养鸡28养猪129家养殖场分布在石门村、黑龙村,竹园村寺山为当地群众经营其中,涉嫌排污入库的是12家养鸡场,经现场查看,其中2家4停养,其它10家2016年环境集中整治后,配套建设了堆粪场、储污池设施,粪污定期清运花圃苗圃地作肥料县畜牧局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粪便污水随意排放现象6月30日7月1日调查组分两养殖户开会就养殖过程中如何加强环境保护对养殖户做了具体要求:完善环保设施场、沉淀池进一步修缮加固,避免出现因设施不坚固、损坏,出现粪便外排现象对实地查看发现的王中养鸡场污水存储池存在破损情况,要求3日内修复到位立即清运场、沉淀池内污粪污,防止粪污溢清运过程严路上留存粪便造成污染;清理养殖场四周粪污及生活垃圾;每天早中晚喷洒灭蝇药物加大灭蝇力度做到不外排、偷排,达到零排放。南召县畜牧局、石门乡政府安排技术人员分包到户进行指导督促,已于7月3日完成整改任务。目前库下游4个村及集镇区均使用自来水自来水井距下游河道15米,水质并无污染。7月1日上午,石门乡政府委托第三方水质检测公司南阳三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分别对周庄、石门等村群众自供地下水及集镇区水源井水进行了取样检测(7月10日出检测结果),待检测结果出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整改。

处理及整改情况:南召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将群英水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管理,确保水质符合小一类水库标准为下游群众的生产生活做好服务;同时对群英水库周边所有养殖场(户)进行经常监督检查,保证粪污配套设施正常运转,粪便及时清运处理,严防粪污排出污染环境。

问责情况:无。

三、南阳市唐河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300090

反映情况:南阳市唐河县上村镇小干河湾一带,张店镇毛新村毛新庄河套村一带,郭滩镇第二中学上游一带,三峡河大桥一带,存在非法采沙开沙,扬尘大问题。向当地反映多次无人管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南阳市唐河县上村镇小干河湾一带,张店镇毛新村毛新庄河套村一带,存在非法采沙开沙,扬尘大”问题,部分属实。南阳市唐河县上村镇小干河湾一带,实际为南阳市唐河县上屯镇小甘河湾一带,属于唐河县唐河赵基屯上采砂点张店镇毛新村毛新庄河套村一带,属于唐河县唐河井岗屯上、下采砂点,均属于唐河县鑫淼砂石有限公司(国有企业,以下简称鑫淼砂石公司)委托唐河县泓源建材有限公司承揽劳务的采砂点。这两处采砂点的设立符合河道采砂规划,严格按照批准的作业区域进行开采,河道主管部门为鑫淼砂石公司颁发有《河道采砂许可证》,属于合法采点,不属于非法采砂。2018年4月18日,唐河县河道土砂管理局、唐河县水政监察大队对鑫淼砂石公司及下辖各采砂点下达了《关于全面禁止河道采砂行为的通告》鑫淼砂石公司下辖所有采砂点于2018年4月30日零时已全部停止采砂作业。禁采后,唐河县河道土砂管理局和水政监察大队对全县河道进行不间断巡查,截止目前,未发现赵基屯上采砂点、井岗屯上、下采砂点在禁采期内存在采砂作业行为。

针对扬尘问题,经现场检查,赵基屯上采砂点、井岗屯上、下采砂点采砂点囤积的砂堆落实了全覆盖,采砂点内都配备有洒水车,对出砂道路每隔2小时进行防尘喷淋洒水,减少道路扬尘。但遇到天气干旱、高温时,土路路面干得较快,扬起的灰尘会对出行村民和附近生产农民造成影响。唐河县河道土砂管理局要求鑫淼砂石公司加强管理,增加洒水频次运砂车辆必须覆盖,方可上路

反映“郭滩镇第二中学上游一带,存在非法采砂开砂问题,不属实。经调查,该地带附近河道无采砂设备及采砂痕迹。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时看到,在郭滩大桥桥头有一处囤积砂堆的痕迹,该囤积砂堆是鑫淼砂石公司劳务委托唐河增盛建材有限公司下辖前吕湾采砂点禁采前囤积的砂堆,现场调查时该囤积砂堆已全部清场平复。

反映“三峡河大桥一带,存在非法采砂开砂”问题,不属实。三峡河大桥一带,实际为三夹河大桥一带经现场调查,该地段属于唐河禁采区,没有采砂机械设备及采砂痕迹。

反映“向当地反映多次无人管理”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截至目前,唐河县水利部门未接到群众信访、媒体报道及相关督查部门关于反映唐河县上村镇小干河湾一带郭滩镇第二中学上游一带三峡河大桥一带的舆情案件。关于张店镇毛新村毛新庄河套村一带,唐河县水政监察大队于2017年接到一起群众举报“井岗屯采砂点违规开采”,唐河县水政监察大队立即启动执法程序,对违规的当事人进行了依法处理,该案件当时已于3日内按程序结案。

处理及整改情况:唐河县加强对唐河流域采砂点的督导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采砂、破坏生态的行为同时在今后的河砂采砂管理工作中,加大对河道采砂的监管及环保督查力度,监督并严格要求各采砂企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问责情况:无。

四、南阳市西峡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7010003(*)

反映情况:南阳市西峡县回车镇古庄河村竹园组,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炼钢除尘器噪音大。投诉人在6月20号左右向中央督察组反映过,6月29号在南阳市人民政府网上看到的第24批公示结果是整改到位,但是从6月30号晚上又开始有噪音,违规建设的电炉现在又开工了,全部是夜间生产的。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南阳市西峡县回车镇古庄河村竹园组,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炼钢除尘器噪音大。投诉人在6月20日左右向中央督察组反映过,6月29日在南阳市人民政府网上看到的第24批公示结果是整改到位,但是从6月30日晚上又开始有噪音”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为解决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炼钢除尘器风机噪声问题,西峡县督促企业采取了建设隔音墙、烟囱加装吸音棉、安装消音器等措施予以解决,经有检测资质的河南安泰科技有限公司检测,能够达到噪声排放标准(白天65分贝,夜晚55分贝)。6月30日上午,企业转炉工段3、4号蒸汽阀开裂,消音器出现故障,造成噪音超标。西峡县环保部门于7月1日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下发了《责令纠正环保违法行为通知》(西环罚责改〔2018〕06013号),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立即进行整改。企业组织设备维修,更换了消音器,对管道用吸音棉包裹,已于2018年7月5日整改完成。针对其噪音超标问题,西峡县环保部门将按程序进行行政处罚。

反映“违规建设的电炉现在又开工了,全部是夜间生产”问题,不属实。西峡县环保部门于7月3日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企业精炼电炉有生产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西峡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将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督促其加强治污设施的更新与维护,确保正常使用;同时加大督导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整改到位,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问责情况:无。

五、南阳市唐河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7010007

反映情况:南阳市唐河县新华路南段铁路桥南20米路东,有个废纸打包站,老板姓郭,没有任何手续。打包机噪音大、粉尘大。院内地面未硬化。院内围墙太低。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废纸打包站,实际为一家废品收购点位于唐河县滨河街道办事处新华路南段,自2017年10月开始收购废纸、废纸板和废塑料瓶有自动打包机一台,废纸板收购到一定量时进行一次打包作业

反映“南阳市唐河县新华路南段铁路桥南20米路东,有个废纸打包站,老板姓郭,没有任何手续。”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该废品收购点老板实际为王,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反映打包机噪音大、粉尘大“问题,基本属实。经调查,该废品收购点在打包过程时确实存在噪音、粉尘现象。

反映“站内地面未硬化。院内围墙太低”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该废品收购点地面为水泥地面,因硬化时间长,存在破损现象,加之业主清扫不及时,存在扬尘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7月1日,唐河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责成滨河街道办事处对该废品收购点实施断电,责令其停业整改,并对部分设备进行拆除,同时要求该废品收购点对打包工序进行密闭,增加隔音设施,对院内废品进行覆盖,对厂区及时进行清扫、洒水,避免扬尘产生增高围档7月25日前完成整改,在整改完成前不得进行打包作业,待整改完成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经营。

问责情况:无。

六、南阳市淅川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7010014

反映情况:南阳市淅川县人民路居民区旁边建了个水上乐园,无任何相关的手续,建设过程中噪声扰民,距离灌河很近每天污水直排河里。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淅川县人民路居民区旁边建了个水上乐园,无任何相关的手续,建设过程中噪声扰民”问题基本属实。经调查,该水上乐园项目开工建设前未办理工商、环保等手续,属非法建设项目。淅川县龙城街道办事处联合县环保局、城管局、工商局、公安局等单位对该项目进行取缔,并恢复场地原貌。

反映“距离灌河很近每天污水直排河里”问题,不属实。7月2日现场调查时,该项目还在开业准备中,未发现向灌河直排污水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淅川县进一步做实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同时举一反三,制定巡查计划,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各类环境违法建设问题消化在萌芽状态。

问责情况:无。

七、南阳市卧龙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7010026

反映情况:南阳市卧龙区石桥镇闻庄村,当地有群众举报村支书孙大海的砖厂和鸡场,污水横5流,粉尘大。孙大海给南阳市环保局送礼,至今该砖厂还没被拆除。现在孙大海非要诬赖是来电人举报他的,打击报复来电人将垃圾堆在其的地里,污染耕地,投诉人是残疾人。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举报提及的村支书孙大海,实名孙峰,现任南阳市卧龙区石桥镇闻庄村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举报提及的鸡场南阳吉鑫禽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广峰不参与养殖场的经营。举报提及的砖厂实际为一家建材厂,经营者为孙某峰,主要进行水泥砖加工

反映“污水横流”问题,不属实。经查,南阳吉鑫禽业有限公司鸡粪进入沉淀池并定期清理,废水用于浇地,没有外排行为;沉淀池经过防渗处理,不存在污染地下水。但该公司蛋鸡饲养项目未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要求全部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存在违法行为。卧龙区环保局依法向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责令南阳吉鑫禽业有限公司蛋鸡饲养项目3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卧龙区环保局已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将根据该公司整改情况依法予以处理。

反映“粉尘大至今该砖厂还没被拆除问题,基本属实。经查,孙峰建材厂生产设备简陋、厂区混乱,属“散乱污”企业。石桥镇政府将严格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对该厂实施关停取缔,7月15日前完成取缔工作。

反映“孙大海给南阳市环保局送礼”问题,不属实。孙峰已就此事做了专门情况说明,不存在向环保局人员送礼的情况。

反映“现在孙大海非要诬赖是来电人举报他的,打击报复来电人将垃圾堆在其的地里,污染耕地”问题,部分属实。经查,此问题是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17批交办问题所对应的堆垃圾位置,该位置位于闻庄村庵上自然村北,是一条地边的大排水沟,平时无水,只有在汛期及下大雨的情况下有部分积水,现在附近群众在此处开荒耕种,留有约300平方米的空地,为无主地,村内居住较近的和部分上地干活的部分群众偶尔在此堆放生活垃圾。石桥镇已组织人力、物力对水面漂浮垃圾进行现场打捞,组织车辆对该处堆放的垃圾进行清运,目前已全部清运完毕。针对该问题,石桥镇已要求所在地村两委干部加强对该区域不定期巡查,坚决杜绝附近村民随意倾倒垃圾。经核实,孙峰不知道谁是举报人,不存在打击报复情况

处理及整改情况:卧龙区坚决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将环保责任和要求落实在相关政策法规的实施和日常监督管理中。

问责情况:石桥镇纪委闻庄村委会党支部书记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八、南阳市西峡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7010028

反映情况:南阳市西峡县重阳镇半川村组,中铁六局在建铁路时将废渣倒在大寨沟里,导致河道堵塞。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中铁六局在南阳市西峡县重阳镇半川村一组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重阳镇半川村一组大寨沟在建工程中铁六局第二项目部承接的蒙华运煤铁路专线工程,中铁六局第二项目部承接转包给西峡县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拥有法定资质、营业执照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反映“废渣倾倒在大寨沟里”问题部分属实。西峡县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方便施工和减少设置临时渣场额外开支,将料渣短时间放置在大寨沟内(渣场原料随后用于引桥工程填方),堆在山坡一侧,没有采取料渣覆盖措施。

反映“导致河道堵塞”问题部分属实。该公司在加宽和铺设进沟路路基时,有挤窄河道现象,但河道不存在堵塞。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废渣堆放问题,西峡县重阳镇政府已要求中铁六局第二项目部督促西峡县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挡渣墙,覆盖临时渣场,采取抑制扬尘措施2018年12月底前将生产弃渣运走。针对挤窄河道问题,西峡县重阳镇政府已于2018年7月2日对中铁六局第二项目部大寨沟施工工地下发《停工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对工地限期整改7月4日,西峡县水利部门已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下发了《西峡县水利局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同时下发《西峡县水利局责令(限期)改正水土保持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7月6日前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清理疏通沟内弃渣堆料,确保河道畅通。7月6日,河道内弃渣已清理完毕。

问责情况:无。

九、南阳市方城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065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方城县杨集乡五龙庙村,金玉建材厂距离村庄太近,周围都是居民,粉尘和噪音污染,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请求这个厂搬离村庄较远的地方。最近10多天不知啥原因夜间生产停止了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南阳市方城县杨集乡五龙庙村,金玉建材厂距离村庄太近,周围都是居民,粉尘和噪音污染,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请求这个厂搬离村庄较远的地方”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金玉建材厂(王贺钙粉厂)距最近村庄约150米该企业项目建设选址符合环保要求,办理有土地、规划、环保等手续,属合法项目。2018年5月23日,方城县环保局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的粉尘污染。据此,方城县环保局5月24日报请方城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对该企业实行断电停产措施。7月1日,方城县联合调查执法组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企业有建设、生产迹象。

反映“最近10多天不知啥原因夜间生产停止了”问题属实。该企业5月24日因粉尘污染被落实断电停产整改措施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方城县环保局6月17日、7月2日两次夜查均未发现该企业生产。

处理及整改情况:方城县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尽快完善治污设施,确保周边生态环境安全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此类企业日常监管,严防污染问题发生

问责情况:无。

十、南阳市高新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086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高新区张衡路与明山路交叉口南150米,丽康花园对面西北角,有几个比较大的露天烧烤地摊。存在下列问题:1.经营摊点大部分是露天经营,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灶台露天摆放,油烟直排。极个别安装的油烟净化设施极少运行,只是为了应付检查。2.有露天烧烤现象。未使用无烟烧烤设备。经常狼烟滚滚。3.经营污水就地倾倒,附近路面油腻不堪。餐饮垃圾遍地。4.噪声扰民现象严重。晚上11点以后,还有就餐人员大喊大叫,能持续到凌晨2、3点,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5.就餐人员随地便溺,周围角落及绿化带内污垢遍地,气味难闻。6.高新区执法不严,存在以临时关门应付督查、代替整改取缔的现象。上级环保督查时,通知业主停业,督查后照常营业。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其中虾蹄腾饭店、和顺饭店、张老二特色烧烤、云峰庄园、王小二龙虾馆、荣记烧烤6家饭店存在店外经营露天烧烤噪音扰民问题,坝上草原烤羊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其余2家规范经营。

反映“经营摊点大部分是露天经营,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灶台露天摆放,油烟直排。极个别安装的油烟净化设施极少运行,只是为了应付检查。有露天烧烤现象,未使用无烟烧烤设备,经常狼烟滚滚”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位置共有9家饭店,其中2家规范经营虾蹄腾饭店、和顺饭店、张老二特色烧烤、云峰庄园、王小二龙虾馆、荣记烧烤6家饭店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存在晚上店外经营问题,高新区立即对6家饭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禁止晚上店外经营并要求即时整改;坝上草原烤羊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高新区立即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2天内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到位,经高新区食品药物监督局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同时要求存在问题的7家饭店负责人作出《禁止占道经营保证书》。7月5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店外经营油烟扰民问题。

反映“经营污水就地倾倒,附近路面油腻不堪,餐饮垃圾遍地”问题属实。由于此路段饭店存在露天占道经营现象,饭店业主对垃圾清理不及时,造成路面油腻垃圾遍地。高新区组织环卫站对该段道路进行清洗、清扫,并要求临街饭店规范经营禁止随意倾倒垃圾,目前已整改到位。

反映“噪音扰民现象严重,晚上十一点以后,还有就餐人员大喊大叫,能持续到凌晨2、3点,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问题属实因部分饭店存在店外经营,且部分食客用餐比较晚,存在扰民现象,高新区已要求该段饭店禁止店外经营,同时要求饭店提醒食客文明就餐。

反映“就餐人员随地便溺,周围角落及绿化带内污垢遍地,气味难闻”问题属实。高新区已要求饭店责任人及时制止就餐人员不文明行为,同时组织环卫人员对周边角落及绿化带进行清扫与冲洗,现已清扫到位。

反映“高新区执法不严,存在以临时关门应付督查、代替整改取缔现象,上级环保督查时,通知业主停业,督查后照常营业”问题,不属实。高新区一直强化对辖区内占道经营、露天烧烤等问题的监管,不存在关门应付督查、代替整改取缔现象,环保部门督查时都是以暗访为主,不存在通知业主停业督查后照常营业。

处理及整改情况:高新区加大对辖区内餐饮饭店的整治力度,做好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确实让人民群众把生态污染重视起来,自觉维护生态环境。

问责情况:无。

十一、南阳市卧龙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090

反映情况:卧龙区青华镇牛岗村蔡桥自然村,周边12村内约有10个养殖场,这些养殖场基本没有粪污治理措施,粪污直排到一个叫老沟的河里,污水顺河流至下流的吴枝和聂榜两个自然村,严重污染地下水,该两村的百姓多次向上反映但没有什么结果。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反映的青华镇牛岗村蔡桥自然村,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第8批交办件(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80079)反映问题属于同一区域。老沟是蔡桥自然村边一条自然沟的俗称,不是河流,老沟两侧现有养殖户14家,均属于规模以下养殖。

卧龙区在对第8批交办的“南阳市卧龙区青华镇蔡庄村与杜庄村交界处,杜庄小学旁边的小河被上游牛岗村和蔡桥村养殖场排下来的粪便污染”问题调查中发现,该区域的14家养殖户中有13户养殖户存在治污设施与养殖规模不完善、不配套、不规范的情况,有1家养殖户有粪污外排现象。青华镇第一时间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截止目前,养殖户外排粪污已清理完毕。该区域养殖户已按照《青华镇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第8批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进行整改,完善建设配套提升粪污处理设施,养殖户沉淀池按要求进行覆盖封闭,防止雨水流入,养鸡场扩建改造沉淀池,配备粪便干湿分离机,养猪场改造或扩建三级沉淀池,配套建储液池,养殖户流转土地或与周边种植业主签订粪污使用协议,实现就地就近消纳使用粪污,目前已基本完成。

处理及整改情况:卧龙区做好该区域养殖场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服务,加强管理引导,防止出现污染外排问题。

问责情况:无。

十二、南阳市卧龙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22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刁沟村 ,帅店北直往南一条河坝污染很严重,好多小虫,臭气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为保证农田灌溉需要,以明渠的方式从龙王沟水库引水至刁沟村及下游的田营村、李湾村,该河坝在刁沟村长约2公里34米。河坝直至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仍发挥着灌溉作用。但因河坝年久失修,多处河堤损坏、缺乏维护,逐渐丧失了灌溉作用,成为沿线居民日常排放污水的主要通道,加上有群众倾倒生活垃圾,造成河道垃圾沉积,夏季蚊蝇乱飞、气味严重。

处理及整改情况:卧龙区蒲山镇已组织人力对河道内进行药物处理,消杀灭蝇除蚊虫,组织机械和车辆对渠道进行清淤,所有垃圾运至垃圾处理厂,彻底解决渠道污染问题,预计到8月下旬全部整改。

问责情况:无。

十三、南阳市方城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23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方城县杨集乡有很多养殖场,粪便污水直排河沟、污染地下水,臭味很大,蚊蝇多,老百姓无法正常生活。养殖场都和当地政府和干部勾结,每次反映都无果。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方城县杨集乡有很多养殖场,粪便污水直接排河沟,污染地下水,臭味很大,苍蝇多,老百姓无法正常生活”问题,部分属实。方城县杨集乡是一个养殖大乡,生猪养殖业是该乡支柱产业,现有养殖场18个。该乡规模化养殖场均建设有完备的粪污处理设施,但有部分小型养殖户存在粪污处理设施不配套、标准不高、利用率低等问题,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群众为此上访事件时有发生。按照杨集乡年度工作部署,2018年年底前,除保留手续齐全、环保设施符合环保要求、实现粪污综合利用的养殖场以外,其它养殖场(户)全部关闭取缔或转产,切实解决乡域面源污染问题。同时,针对群众反映地下水污染问题,方城县疾控中心已于7月3日对有关区域村民饮用水进行取样检测,因检测结果需要15个工作日才能形成报告,方城县将根据检测结果跟进下步工作。

反映“养殖场都和当地政府和干部勾结,每次反映都无果”问题,不属实。2018年6月以来,杨集乡组织有关人员通过大会动员、下发公告、联合执法等措施,推进养殖污染治理,禁养区养殖场(户)关闭取缔工作已全面展开。截至目前,关闭取缔32家,对拒不执行整治任务的养殖户一律移交公安机关查处,已行政拘留6人,该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不存在群众反映的养殖场与干部勾结、反映无果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方城县持续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确保周边生态环境安全同时全力做好当地群众的维稳工作,确保养殖场(户)关闭取缔工作稳步推进。

问责情况:无。

十四、南阳市宛城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25

反映情况:众来信反映:宛城区汉冢村街道上垃圾很多,河道都是臭水,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多次反映一直没人管。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汉冢村位于宛城区汉冢乡,辖区内有6条道路,建有退水渠两条,无河道。

反映“汉冢村街道上垃圾很多”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汉冢乡2017年先后购置垃圾清运车1辆、洒水车1辆,雇佣环卫工人9名,每天对汉冢村街区主次干道进行清扫保洁,基本做到路面干净整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但在纬一路农贸市场等重点部位,确实存在洒扫保洁力度不够、环境管控水平不高等情况。

反映“河道都是臭水,严重影响正常生活”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汉冢乡汉冢村范围内并无河道,建有两条退水渠,沿线无养殖场、工厂类排污企业。经沿渠排查,未发现有暗管偷排现象,渠水水质良好,无异味,河面漂浮有少量白色垃圾,乡政府已组织10余人现场打捞干净。2018年6月8日,汉冢乡政府投资300余万元建设日处理污水能力300余吨的镇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现正处于调试设备安装阶段,计划7月底运营,投运后收水范围可达1平方公里,从而彻底杜绝生活污水直排水渠。

反映“多次反映一直没人管”问题,不属实。经查宛城区、汉冢乡两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信访举报记录,未发现有关于汉冢村街道上垃圾多、河水臭的环境污染问题投诉记录。

处理及整改情况:宛城区政府及汉冢乡政府加强对汉冢乡辖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对集镇、河道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治;同时加强环卫建设,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确保生产生活垃圾日产日收;加快污水处理厂及收水管道建设,确保尽快投运。

问责情况:无。

十五、南阳市鸭河工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27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南召县皇路店镇街道脏乱差,没有公共厕所,垃圾到处堆,清理不及时,夏天蚊蝇多。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南召县皇路店镇,实际为鸭河工区皇路店镇镇区共有主次街道7条,现有34名环卫工人负责清扫,专职监督人员4名,配备容积2.53.5方勾臂式垃圾箱80个,勾臂式垃圾运输及清运车3辆,现有公厕2座。

反映“皇路店镇街道脏乱差,垃圾到处堆,清理不及时”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调查,镇区迎宾大道朱庄口1处垃圾未及时清运、文化路口1处垃圾未及时清运、古城路1处垃圾未及时清运。针对存在问题,皇路店镇政府已召开清洁行动动员大会,把环境卫生整治作为三大攻坚重点工作,提高工作标准,提升管理水平,开展大扫除行动,全面清洗公共设施和道牙石周边泥土,对背街小巷等区域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除,全方位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同时安排专人进行监督,做到垃圾及时清运。

反映“没有公共厕所”问题,不属实。经现场调查,皇路店镇现有2座公厕,分别为古城路1座、鲁南路1座;计划新建3座公厕,分别为汉江路1座、中央大道1座、鸭河路1座,现已完成设计,预计2018年底前完成建设。

反映“夏天蚊蝇多”问题,属实。皇路店镇政府已针对问题开展垃圾箱清洗行动,喷洒除蚊蝇药物,并保障垃圾及时清运。

处理及整改情况:鸭河工区管委会加强辖区监管巡查,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提升城镇综合环境质量,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问责情况:无。

十六、南阳市卧龙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29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卧龙区七里园冯楼村有3家养猪场污水直排,臭气熏天,夏天苍蝇满天飞,地下水受到污染,多次反映一直没有人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冯楼村有3家养猪场污水直排,臭气熏天,夏天苍蝇满天飞”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七里园冯楼村确有3家养殖户,其中,王某奇养殖户养殖猪30头、樊某养殖户养殖猪60头、曾某芳养殖户养殖猪70头,3家养殖户均属于规模化以下养殖,均建有沉淀池。王某奇养殖户养殖废水经沉淀后用于灌溉农作物,樊某、曾某芳养殖户养殖废水未发现直排现象,但养殖场地周边有少量外排污染物痕迹,有臭气和苍蝇。目前七里园乡政府已对外排污染物痕迹进行清理,并对3家养殖户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3家养殖户立即采取措施,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确保养殖废水不外排。

反映“地下水受到污染,多次反映一直没有人处理”问题,不属实。根据2018年7月7日七里园乡府委托河南微米检测有限公司现场取样的检测结果显示,地下水水质达标。经卧龙区环保局查阅相关投诉记录,未发现该区域群众举报以上问题,不存在“多次反映一直没有人处理”的情况。

处理及整改情况:卧龙区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立足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积极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全方位全过程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同时,由七里园乡政府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养殖污染物外排现象发生,并对农村养殖户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其规范养殖。

问责情况:无。

十七、南阳市宛城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30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宛城区黄石碑村有几家杀牛的厂没有任何手续,血水直排,气味大,苍蝇多,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举报反映的高庙乡黄石碑村实际为高庙镇黄池陂村。该村是回族群众聚集村,历来有养殖育肥屠宰销售牛羊的传统。全村现有屠宰户7户,年屠宰量1270头(只)。

经调查,黄池陂村在牛羊养殖、屠宰和加工过程中,屠宰废水及养殖废物直接排入寨河,污染河渠水质和村庄环境,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2016年,高庙镇政府曾经制定黄池陂村畜禽养殖屠宰加工专项整治方案,采取宣传教育群众、封堵排污口、清理清运粪污、设置垃圾池等措施,收到一定整治效果,但仍没有彻底解决回族群众养殖、屠宰污染问题。

2018年6月,宛城区、高庙镇两级政府经反复调查研究,采取针对性、可操作性更强的整改措施。一是成立由宛城区畜牧局、环保局、水利局等单位组成的工作专班,集中精力组织黄池陂村养殖、屠宰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二是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收缴私屠滥宰使用的铁钩、滑道等生产工具12套,彻底封死村内61家养殖户和7户屠宰户的排污口,杜绝养殖、屠宰废水直排寨河,倒逼养殖户向外搬迁、减量处理;三是禁止私自屠宰,利用村内现有伊达清真冷库建设标准化屠宰场,完善其防渗沉淀池等治污设施,屠宰场建设工作将于7月15日前完成,建成投运后可实现集中统一定点屠宰;四是全面清淤疏浚,高庙镇政府组织专业施工队,架设4台大功率水泵,将寨河河道污水抽吸到周边林地、农田用于消纳肥田,同时出动8台钩机对总长6公里的黄池陂村寨河河道进行清淤,现已疏浚4.5公里,清除淤泥杂物230余吨。

处理及整改情况:城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将该村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台账管理、挂图作业,确保整改任务逐项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基层环保网格员作用,安排专人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后立即处置,保证违法养殖、屠宰行为不出现反弹;同时做好养殖、屠宰业主的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做好回族群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确保整治期间信访稳定。

问责情况:无。

十八、南阳市卧龙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32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1.南阳市卧龙区石桥镇龙窝村委支部书记陈保文破坏寺勾水库(蒲山镇西北与石桥镇的结合部)长达二十余年,在水库养鱼每天往库区大量投放化肥,猪粪,鸡粪,人便粪,是一个好端端的碧水库区变成了一个污水不堪烂水库,造成库区周边大量鱼虾死亡,库区植物污染枯死。2.陈保文未经批准擅自圈地20余亩私建别墅搞私人会所,靠远离市区法律监管不严的卓越优势,大搞违法经营黄赌毒。3.陈保文早些年他处心积虑打假报告,做假帐骗取国家水库除险固坝款300多万元,用于自挥霍浪费,当地人民群众对于村支书陈保文破坏水生态环境的所作所为多次向政府有关方面反映均未得到有效解决,从而更为助长了村支书陈保文的嚣张气焰,他组织黑恶势靠这人多势众的优势打压敢于说真话的群众。4.未经国家批准在库区周边不到50米的地方建起了大规模的养鸡场,养猪厂。因此他违反了国家严禁在水库区周边建养殖厂的规定,严重影响了库区周边十里八乡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陈保文2004年3月11日任石桥镇龙窝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至今1990年8月10日与蒲山镇水管所签订寺沟水库承包合同。合同到期后,又与蒲山镇农办(机构改革后蒲山镇水管所归入农办)续签了30年合同,至2043年1月1日结束。在此期间,陈保文可以在该水库进行养殖,但同时对其负有防汛、管理、看护的义务。寺沟水库位于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刁沟村北0.5km处泗水河上,属长江流域唐白河水系,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顾灌溉、水产养殖等综合利用的小类水库。

反映“南阳市卧龙区石桥镇龙窝村委支部书记陈保文破坏寺勾水库(蒲山镇西北与石桥镇的结合部)长达二十余年,在水库养鱼每天往库区大量投放化肥,猪粪,鸡粪,人便粪,是一个好端端的碧水库区变成了一个污水不堪烂水库,造成库区周边大量鱼虾死亡,库区植物污染枯死”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调查核实,发现水库水面滋生有绿色漂浮物,但未掌握“陈保文因养鱼每天向水库投放大量化肥、猪粪、鸡粪、人便粪”问题的现场证据。经水质取样鉴定,化验结果显示水库水质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反映“陈保文未经批准擅自圈地20余亩私建别墅搞私人会所”问题,卧龙区政府已责成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

反映“靠远离市区法律监管不严的卓越优势,大搞违法经营黄赌毒。组织黑恶势靠着人多势众的优势打压敢于说真话的群众”问题不属实。陈保文作为防汛、管理、看护人员,在水库岸边建房居住生活,此处未经营酒店、茶馆、旅馆等盈利性场所,也未发现陈保文在其地方经营此类场所,近年来当地公安分局未接到群众反映陈保文在此处或处违法经营黄赌毒的举报。经当地公安分局初步调查,没有证据能够证实陈保文存在违法经营黄赌毒等情况。经当地公安分局查阅近年来接出警登记,未发现涉及陈保文的刑事及行政案件,也未接到陈保文组织黑恶势力靠着人多势众的优势打压敢于说真话群众的相关举报。另经初步到村里走访多名群众及石桥镇有关部门查阅相关台账资料也未发现有关陈保文此类问题的有关线索。

反映“陈保文早些年他处心积虑打假报告,做假帐骗取国家水库除险固坝款300多万元,用于自挥霍浪费”问题,不属实。经查,寺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由卧龙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建管局作为业主,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施工环境协调工作由水库所在地的蒲山镇政府负责,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制度办理,整个建管过程合法合规,建设单位与陈保文“打假报告,做假帐骗取国家水库除险固坝款300多万元”没有任何联系。

反映“陈保文未经国家批准在库区周边不到50米的地方建起了大规模的养鸡场,养猪厂。因此他违反了国家严禁在水库区周边建养殖厂的规定,严重影响了库区周边十里八乡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不属实。通过调查询问,陈保文称自己承包寺沟水库至今,主要用于鱼类水产养殖,未经营养鸡场或养猪场。通过对寺沟水库附近进行排查,目前寺沟水库附近共有5个养殖场,均位于龙王沟管委会陈家岗村辖区内,石桥镇龙窝村距离寺沟水库附近未发现养殖场以上5家养殖场在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外排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卧龙区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将环保责任落实在相关政策法规的实施和日常监督管理中。

问责情况:无。

十九、南阳市方城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34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方城县古庄店,存在违法乱开采矿山现象严重,危害山区生态环境,20家私自采矿点,无任何合法手续,向相关部门反映没有无人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方城县古庄店乡东南山一带实际共有持证矿山企业3家分别是方城县兴发石业有限公司花岗岩矿、方城县古庄店乡庵沟饰面用花岗岩矿(又名方城县腾达石材有限公司)、方城县鸿发石材有限公司二龙山花岗岩矿

反映“方城县古庄店,存在违法乱开采矿山现象严重,危害山区生态环境问题,部分属实。经查,方城县兴发石业有限公司花岗岩矿和方城县古庄店乡庵沟饰面用花岗岩矿环保配套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且存在道路抑尘措施不到位现象,方城县环保局已于2017年11月、2018年4月分别对2家矿山企业立案查处。鸿发石材有限公司二龙山花岗岩矿处于停建状态。

反映“20家私自采矿点,无任何合法手续”问题,不属实。经查,方城县兴发石业有限公司花岗岩矿区位于古庄店乡山库庄村老灌石沟组,采矿许可证号:C4113222010087220073616,矿种饰面花岗岩,矿区面积0.7158k㎡,有效期2014年1月24日2019年6月24日,共有6个采面。方城县古庄店乡庵沟饰面用花岗岩矿区位于古庄店乡吴沟村,采矿许可证号:C4113002016077130142532,矿种饰面花岗岩,矿区面积1.8042k㎡,有效期2016年7月25日2025年12月25日,共有3个采面。方城县鸿发石材有限公司二龙山花岗岩矿区位于古庄店乡僧官庄村二龙山,采矿许可证号:C4113222009127230045466,矿种为饰面花岗岩,矿区面积0.0051k㎡,有效期2009年12月1日2019年1月1日

反映“向相关部门反映没有无人解决”问题,不属实。经查阅方城县环保局2018年12369举报热线受理记录,未发现对此问题的举报。

处理及整改情况:方城县将持续加大对矿山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合法有序规范开采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狠抓长效机制落实。

问责情况:无。

二十、南阳市方城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36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方城县古庄店乡与方古公路沿线,大子庄、大库庄、竹园等村,有多家大理石加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废气、废水、污染,没有相关手续非法生产。向乡政府与镇政府反映一直没有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方城县古庄店乡与方古公路沿线,大子庄、大库庄、竹园等村,有多家大理石加工厂”为方城县古庄店乡石材工业园,位于古庄店乡西、S331省道南北两侧,南边与大库庄、竹园相邻,北边与大马庄相邻(举报提及的大子庄不存在。该工业园内共有13家石材加工企业,分别为方城县万豪石业有限公司、方城县顺裕石业有限公司、方城县腾达石材有限公司、方城县兴发石业有限公司、方城县金凯石材有限公司、方城县鼎盛石材有限公司、方城县华兴石业有限公司、方城县东升石业有限公司、方城县泰龙石业有限公司、方城县天合石业有限公司、方城县禾盛石业有限公司、南阳市富闽石材有限公司、方城县星田石材有限公司。

反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污染”问题不属实。工业园石材加工企业均按照环评要求对设备进行了隔音处理,在验收时未发现噪音超标现象。

反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问题基本属实。工业园石材加工企业生产工艺均为物理切割法,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粉尘,生产过程中均为湿法作业,不产生粉尘。粉尘的主要产生点为废渣边角料堆放区,且废渣乱堆乱放,清运不及时,覆盖不到位,引起粉尘污染,存在一定的环境隐患。为彻底解决园区石材粉尘污染问题,2018年3月15日,方城县环保局按照“一厂一策”原则,分别要求各加工企业对废渣棚进行整改扩建,落实固废存放全封闭,增设废渣干湿分离机,含渣废水经干湿分离机处理后废渣可直接入棚,彻底解决因废渣晾晒引起的粉尘污染问题。目前方城县天合石业有限公司、方城县腾达石材有限公司、方城县兴发石业有限公司、方城县华兴石业有限公司、方城县鼎盛石材有限公司5家石材加工企业已完成对废渣棚的整改扩建,废渣干湿分离机已安装使用,其余8家企业正在对废渣棚进行整改扩建,废渣干湿分离机均正在安装,预计7月2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此外,各企业均已安装配备了自动感应洗车台、定时喷淋装置、扫地车、雾炮机等,工业园石材协会也组织洒水车定时对园区道路进行洒水抑尘。

反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污染”问题不属实。工业园石材加工企业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各企业均建有沉淀池,且沉淀池均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并已通过验收。2018年7月2日,方城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工业园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水直排、溢出现象。

反映“没有相关手续非法生产,向乡政府与镇政府反映一直没有解决”问题不属实。工业园所有石材加工企业均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了污防设施,并通过验收。工业园所有石材加工企业均按照方城县环保局、古庄店乡政府要求,落实整改措施,不存在群众反映的一直没有解决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城县加大对古庄店乡石材工业园所有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未整改到位企业加快落实整改措施,待整改完成通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在整改过程中,若发现私自生产现象,坚决严肃查处。

问责情况:无。

二十一、南阳市南召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37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南召县皇后乡分水岭村S231线省道附近,有多家钙粉厂24小时生产,产生大量粉尘四处漂落,扬尘污染严重,周围树木呈白色。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南阳市南召县皇后乡分水岭村S231线省道附近,有多家钙粉厂”问题,不属实。南召县调查组在皇后乡分水岭村辖区沿231省道从北至南进行了全面排查,分水岭村辖区沿路附近没有钙粉厂存在,在分水岭村与王村交界处(属王村辖区)有1家钾长石粉体加工厂,为南召县亿利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主营花岗岩、石粉、长石加工、销售。该公司环评手续完备(宛环审〔2015〕71号),属合法企业。

反映“24小时生产,产生大量粉尘四处漂落,扬尘污染严重,周围树木呈白色”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该公司由于拖欠电费、税款,已于2018年4月份停产。7月1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杂物堆放无序、车间积尘较多、厂区卫生较差、扬尘较大、料物未覆盖等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公司在厂区建设杂物专用库房或杂物固定放置区域,设置标识并将杂物有序堆放,所有料物全覆盖;对车间内外进行彻底清扫,明确专人负责扬尘治理工作,建立扬尘治理专项制度;购置洒水车辆或设备,每天定期洒水。目前,该公司厂区卫生已清扫完毕,环境卫生条件明显改观。

问责情况:无。

二十二、南阳市宛城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39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 南阳市宛城区茶庵乡各营村南边有多家养殖场,粪便污水流入村水沟内,影响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茶庵乡各营村实际为茶庵乡葛营村。

反映“南阳市宛城区茶庵乡各营村南边多有家养殖场”问题,属实。 经调查,葛营村有2家养鸡场和2家养猪场,分别是申某养鸡场、申某宁养鸡场、张某太养猪场、张某宁养猪场。

反映“粪便污水流入村水沟内,影响居民生活”问题,部分属实。2018年3月6日,在接到群众信访投诉后,宛城区环保局、畜牧局执法人员到葛营村现场执法,发现申某宁养鸡场和张某宁养猪场养殖废水直排,宛城区环保局对2家养殖场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制作了《涉嫌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案件移送书》。2018年3月22日,南阳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对申某宁行政拘留7日;2018年4月10日,南阳市公安局汉冢分局对张某宁行政拘留5日。宛城区环保局于2018年4月20日现场调查时,发现张某宁养猪场已清空存栏生猪,不再从事养殖业。申某宁养鸡场逐步缩减养殖量,2018年5月23日,宛城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工作分指挥部又对其下达《宛城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通知书》,要求该养鸡场禁止排放废水,限期清理沟渠内养殖废弃物。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第8批举报件后,6月11日,宛城区环保局、畜牧局等部门对2家养殖场进行了现场调查,申某宁养鸡场当场组织人员、机械将沟渠内养殖废弃物回抽用于土地消纳,将私自开挖的自然沟渠拉土回填。宛城区于6月15日组织拆除2家养殖场鸡舍和猪舍,现已拆除到位。经调查核实,申某养鸡场和张某太养殖场养殖粪污没有外排现象,养殖场内污染防治设施完备,2家养殖场都有逐步减量停产意向,自愿签订承诺书,在保证不外排的情况下,到2019年底彻底停产。

处理及整改情况:宛城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将4家养殖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宣传教育、监督巡查力度,督导其尽快整改到位;同时建立长效管控机制,防止已经整改的养殖场户再次反弹。

问责情况:2018年6月10日,宛城区茶庵乡纪委对葛营村党支部书记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二十三、南阳市西峡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40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西峡县城区河西灌河水泥公司旁边过小桥200米,有一家塑料加工厂,加工塑料碎片,厂内堆放各种编织袋,生产污水直接排入河里,影响村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群众反映的塑料加工厂实际上是一家废品收购点,位于西峡县五里桥镇封湾村查岗组宁西铁路桥下,2017年开始利用桥下空间从事废品收购。2018年6月,该废品收购站业主将收购的部分塑料制品通过一台微型淘洗粉碎设备进行清洗粉碎,少量废水利用埋在地下的一根暗管排入场地旁一河沟内。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6月25日,根据群众举报,西峡县环保局和五里桥镇政府联合行动,对该废品收购点采取了断电、拆除临时用房、拆除粉碎设备的现场处理,并依法将业主移交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7月5日,在五里桥镇政府和铁路部门监督下,该废品收购点将所收购废品全部移走,腾空了场地。

问责情况:无。

二十四、南阳市南召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42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召县城关到处是垃圾,生活废水直接排入河内,母亲河严重超标,政府没有实际治理到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

反映“南召县城关到处是垃圾。政府没有实际治理到位”问题,不属实。调查,为确保广大群众居住环境的优美整洁,城关镇以社区为单位建立36个网格,加强日常管理,组织镇、村组干部对各自包村、包区范围进行垃圾、杂草杂物进行及时清运。2016年来,城关镇出资70余万元,在辖区内各背街小巷新增摆臂式、钩臂式、固定式垃圾卫生设施共180个。2018年上半年累计清理城区垃圾、杂草杂物6500余处,出动卡车、铲车、钩机2300余次,清理积存垃圾约16万方。不存在城关到处是垃圾现象。城关镇2015年1月制订了完善的辖区卫生日常管理机制,加强背街小巷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杂草杂物治理。此外,城关镇与南召县环境卫生管理站签订了保洁协议,确保辖区内主次巷道做到全天候日常保洁。并配备专人不定时督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对日常保洁不到位的情况,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城关镇于2017年11月获得了“省级卫生乡镇”的荣誉称号。

反映“生活废水直接排入河内,母亲河严重超标”问题,不属实。经调查,经过近几年的市政建设,南召县城区生活污水已全部纳入污水管网,不存在生活废水直接排入河内现象。县城入黄鸭河排污(排水)口及入河口共7个,其中北小河、中小河、南小河排水口常年处于干枯状态,主要用于汛期排放雨水;瑞龙大桥南200米排水口,主要用于城关镇沙坪村雨水积水排放,水质清洁;其它排水口也处于干枯状态。县城滨河公园共设计小型排水口6个,全部用于汛期排放雨水,平时处于干枯状态。

处理及整改情况:南召县持续做好县城卫生保洁工作,确保城区卫生干净整洁,为群众营造良好的居住生活环境。

问责情况:无。

二十五、南阳市南召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43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召县石门乡黑龙村群英水库周围有十余家养殖厂,没有相关手续,无任何治理措施,粪便污水直排,造成水源严重污染,影响村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群英水库周边1.5公里范围内养殖场29分布在石门村、黑龙村,竹园村寺山为当地群众经营

反映“南召县石门乡黑龙村群英水库周围有十余家养殖厂,没有相关手续”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调查,涉嫌排污入库的是群英水库周边1.5公里范围内的12家养鸡场。走访发现,其中2家4停养;其余10家养鸡场均未达到规模化养殖标准,用地方面,根据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关于强化设施农业和生态农业用地保障服务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通知》(豫国土资规〔2015〕3号)文件规定,畜禽养殖鸡舍及畜禽有机物处置等设施性质属于农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占用结束后土地复垦为耕地即可;环保方面通过网上注册办理备案手续即可,不需办理环评手续。经查,养殖场均办理有个体营业执照。

反映“无任何治理措施,粪便污水直排”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10家养鸡场2016年环境集中整治后,配套建设了堆粪场、储污池设施,粪污定期清运花圃苗圃地作肥料。调查走访发现,养鸡场存在设施损坏及粪便清运不及时现象,雨天偶有冲刷污水入库现象。调查组要求相关养鸡场完善环保设施场、沉淀池进一步修缮加固,避免出现因设施不坚固损害出现粪便外排现象立即清运场、沉淀池内污粪污,防止粪污溢清运过程严路上留存粪便造成污染;清理养殖场四周粪污及生活垃圾;每天早中晚喷洒灭蝇药物加大灭蝇力度做到不外排、偷排,达到零排放。

反映“造成水源严重污染,影响村民生活”问题,正在调查处理中。库下游4个村及石门乡集镇区均使用自来水自来水井距下游河道15米,水质并无污染。7月1日上午,石门乡政府委托第三方水质检测公司分别对下游的周庄、石门等村群众自供地下水及集镇区水源地井水进行取样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根据情况进行具体应对整改。

处理及整改情况:南召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将群英水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管理,确保水质符合小一类水库标准为下游群众的生产生活做好服务;同时对群英水库周边所有养殖场(户)进行经常监督检查,保证粪污配套设施正常运转,粪便及时清运处理,严防粪污排出污染环境。

问责情况:无。

二十六、南阳市南召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44(*)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召县崔庄乡有一个加工厂,生产中产生废气、噪声、粉尘没有任何防污染措施,废水直排到黄鸭河内,废渣偷偷倾倒在黄鸭河内,栗树底庄村民人人铅中毒。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反映的栗树底庄,实际为崔庄乡崔庄村栗树底组,位于崔庄村东南部,黄鸭河上游。

反映“崔庄乡有一个加工厂,生产中产生废气、噪声、粉尘没有任何防污染措施,废水直排到黄鸭河内,废渣偷偷倾倒在黄鸭河内”问题,不属实。经排查,该区域没有发现产生废气、噪声、粉尘的加工厂存在,在黄鸭河沿岸也没有发现偷排废水、废渣的行为,河水清澈。

反映“栗树底庄村民人人铅中毒”问题,不属实。经南召县卫计委、崔庄乡政府排查走访,未发现栗树底组群众有铅中毒的情况,乡、村卫生部门也没有该组群众铅中毒的就诊记录。

处理及整改情况:南召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对崔庄乡崔庄村栗树底组生活饮用水的检测,加大对周边环境的保护力度,定期排查隐患,避免出现环境污染现象,确保群众身心健康。

问责情况:无。

二十七、南阳市方城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45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方城县独树镇姚庄村杨河湾,有多家养殖场粪便污水直接排放到自然沟和河水里,污染环境和地下水,没有人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独树镇姚庄杨河湾,有多家养殖场”问题部分属实。独树镇姚庄村杨河湾自然村1家养殖户,现存栏能繁母猪4头育肥猪40头属小散养殖除此之外,没有发现其养猪户和养殖场。

反映“粪便直接排放到自然沟和河水里,污染环境和地下水”问题部分属实。7月3日,方城县相关部门现场核查发现,该养殖户虽建设有沼气池,但因配套沉淀池未建设,沼气池粪污积满后外溢,给附近环境造成一定污染;晾粪场未建设遮雨棚等防护措施,大量固体粪污露天堆放,存在一定污染隐患。据此,方城县相关部门现场责令其立即对排污口进行封堵,并对外排沟渠内的养殖污物进行清理,同时要求完善储粪场、污水池等设施建设,增大粪污处理能力并于7月3日对养殖户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整改建议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消除污染隐患,2018年7月28日前整改到位。针对群众反映地下水问题,县疾控中心已于7月4日对有关区域村民饮用水进行取样检测,因检测结果需要15个工作日才能形成报告,方城县将根据检测结果跟进下步工作。2018年7月7日,再次现场核查时,该养殖户已采取了排污口封堵和外排粪污清理措施。

反映“没有人处理”问题不属实。经方城县调阅2018以来环保举报热线记录台账,不存在群众反映问题没有人处理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方城县积极监督该养殖户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按期完成治污设施整改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行业日常监管,狠抓长效机制落实。

问责情况:无。

二十八、南阳市西峡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47

反映情况:众来信反映:西峡县城区土产西巷,村民夏老大在居民区养猪,粪便直接排入大渠,流到50米外的灌河内,而灌河离丹江口五十里,担心影响南水北调水源。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经调查,反映的夏老大,名为西峡县白羽街道刘巷居委会四组居民,2016年10月以前该居民曾在自家院子房间内养猪100多头。因其房屋位于居民区中,养猪产生的气味和苍蝇对周围居民正常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为解决夏东养猪污染问题,经白羽街道办事处多次协调,夏东于2016年10月拆除了养猪设施,并将猪全部出售。

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举报件后,白羽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和走访,未发现夏东有秘密养殖的情况,小区居民也反映2016年10月以来夏东没有进行生猪养殖生产不存在“粪便直接排入大渠,流到50米外的鹳河内,从而影响南水北调水源”的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西峡县强化环保责任,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切实把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问责情况:无。

二十九、南阳市方城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49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方城县孙庄岗003乡道,没有任何治理设施的养殖场,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流入公路边沟里面,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方城县联合调查执法组会同杨集乡政府现场核查,被举报的养殖为邻近003乡道的杨集乡权庄村杨养殖户,位于权庄村南边,现存栏能繁母猪13头育肥猪30头,属于家庭散养户。

反映“没有任何治理设施”问题不属实。该养殖建有1个储粪场和1座污水沉淀池,但建设标准不高,使用管理不够规范。

反映“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流入公路边沟里面,污染环境”问题基本属实。2018年7月2日,联合调查执法组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养殖储粪场地面虽已硬化,但未建设遮雨棚等防护措施,大量养殖粪污露天堆放,且清运不够及时,逢雨季存在粪污外溢现象沉淀池容积较小,且“三防”措施不到位,确有污水外溢进入乡道公路边沟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现场核查出的问题,方城县环保畜牧部门分别对该养殖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整改建议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立即对排污口进行封堵,并对外排沟渠内的养殖污物进行清理要求建设储粪场防雨设施,对沉淀池进行扩容加固,于2018年7月28日前整改到位。7月7日,联合调查执法组现场核查时,该养殖已采取了排污口封堵和外排污物清理措施。

问责情况:无。

三十、南阳市南召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57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南召县板山坪镇瓦房村、大青村和上楼村三个村去镇上赶集办事的必经之路,紧靠矿山,采矿的泥沙经常阻塞道路,无法通行,路过的村民经常被矿山上的落石击伤,村民通过该路段时,提心吊胆,担惊受怕,严重干扰了村民的正常生活,民愤极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板山坪镇大青村、瓦房村和上楼村位于板山坪镇西南部,板山桥(大青口)到大青村的村村通道路是3个村群众去镇上赶集办事的必经之路。该段道路约有100米与鑫琦方解石有限公司大青矿矿山东面相邻。鑫琦方解石有限公司大青矿位于大青村竹园沟组,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7年5月25日到期,至今未开采生产。

经调查,鑫琦方解石有限公司大青矿从2004年开始开采,由于河道离矿山比较近,爆破过程中会有矿石会落入河道,但均及时进行了清理,期间没有发生过采矿泥沙阻塞河道的情况。为保证紧邻的100米村村通道路通行安全,鑫琦方解石有限公司大青矿在道路内侧砌了挡土墙,设置了安全坑及防落石缓冲带,从开采至今大青矿区未发生过落石击伤群众事件。同时,为保证群众出行安全,2015年10月大青矿矿山道路与群众出行道路进行了分离,2016年5月板山桥(大青口)到大青村的村村通道路实施了硬化并设置限宽墩,禁止大型车辆通行。

处理及整改情况:南召县认真督查检查,发动群众监督,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及出行方便。

问责情况:无。

三十一、南阳市西峡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59(*)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西峡县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向南水北调上游涵养地排放含有大量金属物质不达标污水,毒害南水北调沿线群众生命健康。1.为了节省成本中饱私囊,向清洗物、硫酸中加水(虚报数量),使清洗机械不流畅;2.在处理渗滤液中未按标准添加药物,排放不达标。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处理中心,实际为西峡县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渗滤液处理站(以下简称渗滤液处理站)。渗滤液处理工艺为:生化处理+深度膜处理,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氨氮、总磷、重金属等。

反映“向南水北调涵养地排放不达标污水”问题,不属实。该渗滤液处理站污水渗滤液处理操作流程规范,西峡县环境监测站污水排放检测显示符合标准,排放合格。

反映“向硫酸中加水,虚报数量中饱私囊”问题部分属实。向硫酸中加水情况属实,属渗滤液处理工艺需求。由于渗滤液处理采用生化处理+膜处理方式,各种生化菌都有适宜存活的PH值,为了保证生化反应效果最大化,需不停地对反应池中原水PH值进行调节。因此利用酸碱中和原理,会对硫酸等药品进行比例稀释添加。虚报数量中饱私囊问题不属实,经过对药物购买记录、发票和使用台账进行检查,未发现虚报问题。

反映“未按标准添加药物、排放不达标”问题不属实。渗滤液处理站现有9名职工,全员参加过岗位技能培训,并且处理系统采用自动添加药品,监控系统实时监测运行中药品的消耗和存量情况,防止药品出现短缺现象,药物添加符合渗滤液处理标准。垃圾处理中心对于排放口出水水质,采取渗滤液处理站日常监测西峡县环保局监督监测。根据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出水口重金属含量检测数据显示,整个处理系统运行良好,出水水质达到排放标准。

处理及整改情况:西峡县加大督查力度,加密督查频次,采取技防、人防相结合的方式,监督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正常使用治污设施,实现连续稳定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无。

三十二、南阳市桐柏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79(*)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桐柏县平氏镇和庄村西边平氏镇垃圾填埋场长期露天污染,由于缺失监管,堆积如山的垃圾漫天飞扬,没有任何处置的垃圾随雨水倾泻到农田,垃圾散发的气味严重熏染周边群众,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南阳市桐柏县平氏镇和庄村西边平氏镇垃圾填埋场长期露天污染”问题,不属实。平氏镇垃圾填埋场位曹庄村上冲湾组(和庄村西边),于2013年3月选址,同年9月投入使用。该垃圾填埋场原占地16亩,为解决垃圾场附近居民的污染纠纷,2017年镇政府又征地10亩(有租地协议),用于垃圾填埋场用地,现垃圾填埋场占地合计26亩。该垃圾填埋场相距最近的居民点500米,相距最近的农田60米。该垃圾填埋场由桐柏洁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运营,日处理垃圾20方,具体操作流程为垃圾入场区后,进行填埋作业管理,摊平、分层、压实、消毒杀菌、覆土,最后进行绿化恢复。因此,举报“长期露天污染”情况不属实。

反映“由于缺失监管,堆积如山的垃圾漫天飞扬,没有任何处置的垃圾随雨水倾泻到农田,垃圾散发的气味严重熏染周边群众,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问题,部分属实。2018年6月,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村容村貌,平氏镇政府在辖区开展了“全镇无死角,垃圾大清除”活动,动用了大型机械和人力物力对辖区积存垃圾进行全面清理,每天垃圾清运量大幅上升,导致对卸入垃圾场的部分垃圾未能及时消毒杀菌、碾压、覆盖,存在垃圾堆积成堆和异味现象,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平氏镇政府己经采取措施立行立改,自6月24日起,对前期堆积的垃圾集中进行了分层碾压、消毒杀菌和覆盖,现已完成整改,做到垃圾无堆积、无异味。经调查和走访垃圾填埋场周边群众,均反映已不存在气味刺鼻和污水乱流现象。现场查看时,垃圾填埋场周边农田中花生、玉米地长势良好,没有发现“垃圾随雨水倾泻到农田”的痕迹,也未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

处理及整改情况:桐柏县加强对平氏镇垃圾填埋场的监管,确保堆放垃圾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时处理,对已完成覆盖的填埋区域及时绿化,完成生态恢复。

问责情况:无。

三十三、南阳市卧龙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84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与“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大庄村村民诉村党支部书记尤德安、陈国喜(二人系沙场老板)毁林采砂,赔偿来信人被毁林木损失,返还承包地420亩。按照党政领导生态环境损毁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领导法律责任”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该问题与中央环保督察组第16批交办件(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50066)和第30批交办件(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70061)反映内容一致。

反映毁林采砂区域是指白河大庄段滩涂地。1992年前后,大庄村将400余亩白河滩涂地先后以10亩为一个单位分包给本村村民。村民承包后用于种植经济作物和林木。2000年左右,为了清淤疏通河道、增加行洪断面、提高过水能力,南阳市水政主管部门开始批准有关申请人在此河道内进行采砂。2008年2011年,卧龙区接管白河河道后,先后为4段区域办理了采砂许可证、拍卖出让河道采砂经营权。综上所述,白河蒲山镇大庄村段在政府主导下存在采砂行为。

由于承包的白河滩涂地在采砂业主采砂区域范围内,村民私自将个人承包滩涂地作为采砂用地卖给采砂业主,采砂业主将地面上的附属物(包括零星杨树)清理后进行采砂,采砂业主采砂范围均在白河河道内,因此不存在“毁林采砂、赔偿被毁林木损失、返还承包地”问题。

经核查,尤德安于2000年至2017年任蒲山镇大庄村党支部书记,没有参与毁林、采砂;陈国喜为白河河道大庄段采砂业主合伙人,参与采砂行为属实,但没有证据证实其参与了毁林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卧龙区加强对辖区内白河河道管理,贯彻落实各级河长制,打造白河管理良性长效机制;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组织水利部门、公安部门对白河河道加强监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各种盗采河沙行为。

问责情况:无。

三十四、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88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长江路东头宛城区卧龙岗轧花总厂院内有一个玻璃球厂,没有任何手续,违法生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就是一个十几吨的液氧罐,如果发生不测附近几里地所有东西将荡然无存,此厂三年前就已经存在,竟然没有一个主管部门查处,我们要求查封该厂并追究当时和现在引进此项目的有关人员。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玻璃球厂,实际位于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辖区。

反映“南阳市长江路东头卧龙岗轧花总厂院内有一个玻璃球厂,没有任何手续,违法生产存在重大隐患,就是一个十几吨的液氧罐,如果发生不测附近几里地所有东西将荡然无存”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反映的玻璃球厂为三鑫宏达水晶灯饰,没有办理环评手续。厂房内有装饰性玻璃球生产设备及容积为20立方米的液氧罐一个,现场检查时该罐气压显示为“0”是空罐,不存在群众反映的存有十几吨液氧的现象。工作人员已要求该厂负责人对液氧罐及相关设备进行清运拆除,现已整改到位。

反映“此厂三年前就已经存在,竟然没有一个主管部门查处,我们要求查封该厂并追究当时和现在引进此项目的有关人员”问题,不属实。该厂于2017年上半年租用位于长江东路的原卧龙轧花总厂院内仓库为生产车间,从事灯饰玻璃球生产,因经营不善出现严重亏损,2017年7月份至今处于停产状态。期间白河办事处工作人员已责令其关停搬离,因未找到合适厂址,生产相关设备及液氧罐暂存在原生产车间。现场检查时,厂房内设备有明显积尘,没有生产痕迹,处于停产状态。

处理及整改情况: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加大对辖区企业的监管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查处各类污染问题。

问责情况:无。

三十五、南阳市内乡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90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内乡县桃溪镇吴刚村、吴沟村到乍曲王井路段,生态环境被破坏非常严重。公路两旁的耕种地被毁,吴沟村陈支书带头私搭乱建,毁坏林地、树木、耕种地,挖的窟窟窿窿取土卖土给县城一家制砖厂,从中非法渔利。其他人也效仿,或在公路两旁私搭乱建,或开办工厂。拉土车超载拉土,洒的公路上到处都是,晴天一路灰,雨天一路泥。另外取土卖土造成好多电线杆不牢固,造成电力安全隐患。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桃溪镇有吴沟村,并无吴刚村。332省道西向东先后经桃溪镇吴沟村乍曲镇陈家营村庙湾村、王井村,其中吴沟村境内约2公里,乍曲镇陈家营村至王井村辖区约14公里。陈2002年至2011年任吴沟村村党支部书记,2011年至今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

反映桃溪镇吴沟村到乍曲王井路段,生态环境破坏非常严重。公路两旁的耕种地被毁,吴沟村陈支书带头私搭乱建,毁坏林地、树木、耕种地,挖的窟窟窿窿取土卖土给县城一家制砖厂,从中非法渔利”问题,部分属实。经查,332省道沿线有1处非法取土点和1处取石点,其中取土点位于桃溪镇吴沟村与乍曲陈家营村交界处,总面积约23亩2016年前沈富在取土点取页岩土给县城一家制砖厂,2016年5月3日桃溪镇国土所对当事人沈富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对破坏的耕种地实施复耕,当年完成复耕并通过国土部门的验收取石点位于乍曲镇王井村吴垭组,宛通公路技术有限公司在此取石用于修建农村公路,2017年6月内乡县林业局对公司违法使用林地行为进行了查处(内林罚字〔2017〕34号),要求停止使用林地,到林业部门办理《使用林地许可证》,并处罚款。在取土和采石过程中吴沟村党支部书记雷始终没有参与,没有毁坏林地、树木的行为,没有从中非法渔利。

反映“其他人也效仿,或在公路两旁私搭乱建,或开办工厂”问题,部分属实。经查,省道332沿线有4家企业,分别是兴盛农产品公司、福山石业、博达石料有限公司、鸿基石材有限公司,企业环保手续齐全。2012年至今吴沟村至陈家营段没有新建企业,公路两旁也没有私搭乱建行为。

反映“拉土车超载拉土,洒的公路上到处都是,晴天一路灰,雨天一路泥”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自2016年取土点被取缔后,拉土车及超载、抛洒现象已不存在。个别路过车辆在未覆盖或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下,会有物料抛洒现象。内乡县公路部门将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对违规车辆采取暂扣等处罚措施,切实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反映“另外取土卖土造成好多电线杆不牢固,造成电力安全隐患”问题,不属实。经查,反映的取土处电杆为通讯线杆,不是高低压线路,目前线杆牢固,没有安全隐患。

处理及整改情况:内乡县进一步加强对辖区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维护辖区环境秩序。

问责情况:无。

三十六、南阳市社旗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93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社旗县李店镇狮子庄村周边大小10多个养猪场,粪便废水乱排,严重污染空气和生活用水。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该问题与中央环保督察组9批交办件(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00027已办结)为同一问题。

社旗县李店镇狮子庄村目前共有养殖户12家,均为饲养量4200头的非规模化养猪场,12家养猪场所在地均为禁养区,其中1家建有储粪池,3家建有沼气其它养猪场未建设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存在粪便废水乱排现象。

社旗县环境监测站于6月14日对狮子庄村村民的自备井和集中供水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PH值、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氮、六价铬、亚硝酸盐氮、氯化物等指标达标,反映的“严重污染生活用水”情况不存在。

处理及整改情况:6月10日李店镇组织工作人员对12家养猪场的排污口进行封堵,已于6月13日全部封堵到位;针对乱排的粪便污水,制定养殖场污染治理方案,限期整改,同时使用车辆、挖掘机、排污泵对粪污进行清理,已于6月23日清理完毕。同时制定12家养猪场的关停取缔方案,并对12家养猪场下发限期关停取缔通知书,要求12家养猪场在清卖全部剩余生猪后,7月底前关闭取缔到位。

问责情况:给予李店镇镇长助理诫勉谈话处理,给予李店镇土地所支部书记党内警告处分。

三十七、南阳市镇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208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镇平县晃陂镇枣园村鑫惠玉雕石艺厂,废渣污染耕地,废水直排厂内渗坑,烟尘异味严重,石粉泥乱倒,影响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镇平县晃陂镇实为镇平县晁陂镇,鑫惠玉雕石艺厂位于晁陂镇宅子杨村枣园自然庄,2016年12月更名为银基雕刻工艺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原料为大理石,生产工艺为:原料→切割→雕刻成型→打磨→抛光→成品入库,主要产品为石制厨房用品,建有简易沉淀池1个。

反映“废渣污染耕地,废水直排场内渗坑”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该厂生产工艺用水主要用于切割、打磨过程中润滑和降温,产生的部分废水向东排入沉淀池,废水沉淀后循环利用,部分废水向东排入种有核桃等果树的土地。该厂废水仅携带切割、打磨工序产生的石粉,成分简单,并非有毒有害污染物,经对外排废水取样检测,除悬浮物未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外,其它污染物均达标。该厂清理后的废渣堆存于耕地。

反映“烟尘异味严重”问题,不属实。经调查,该厂无锅炉等燃烧设备,不产生烟尘,现场检查时也未闻到异味。

反映“石粉泥乱倒,影响居民生活”问题,属实。经现场查看,厂内存在废料、石渣乱堆现象,厂外门口和县道两侧同样有废料随意堆放。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该厂存在的问题,镇平县责令其立即停产整顿;镇平县环保局于7月3日依法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镇环罚责改〔2018〕第240号),责令该厂停止违法行为,30日内完善治污设施,完善各项审批手续,并对厂区内外进行清理整治,整治任务完成前禁止生产,到期未完成整改予以关闭。目前该厂正在整改,镇平县环保局正按程序对其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问责情况:对该村支部副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三十八、南阳市唐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052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唐河县黉学路与通达路交叉口南50米路西,一个地沟油加工厂,臭味太大,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地沟油加工厂,实际是一利用牛杂碎半成品炼油加工点位于唐河县文峰街道办事处新春社区辖区内,是以收购的牛杂碎半成品为原料,利用九块煤球炉架家用铁锅加热生产饲料牛油,在加工过程中有恶臭气体排放,影响周边居民。

处理及整改情况:唐河县环保联合文峰街道办事处已于7月3日将该炼油加工点依法取缔到位。

问责情况:无。

三十九、南阳市唐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060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唐河县文峰街道姜庄(原老交警队东边路南),火车桥南侧黑臭水沟问题,前几天虽然已经清理并把旁边排污企业关闭,但是上游城市污水管道没有和工业区连接,这片居民生活污水全部排入这条水沟形成了臭水沟,造成长期积水滋生蚊虫,臭气难闻,希望县里能做出长久解决办法,而不是暂时清理下。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唐河县文峰街道姜庄(原老交警队东边路南)位于唐河县文峰街道办事处郭庄社区郑庄村民小组,谢源路南与铁路桥交叉口处,该区域生活污水收集后进入谢源路管网,谢源路污水管道目前建设至铁路桥南,未能向南与产业集聚区道路污水管网相连,造成该区域20余户居民生活污水未能进入城市管网。2018年6月17日下午,唐河县文峰街道办事处郭庄村委派专人用铲车、挖掘机、运输车辆各1台,将污水自然沟内10立方米杂物全部清理运至县垃圾填埋中心。

处理及整改情况:接到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后,2018年7月3日,唐河县召开由住建、规划、环保、城管部门及文峰街道办事处共同参加的现场办公会议,决定由唐河县住建部门组织实施铁路桥南污水管网建设,拟向南建设273米污水管道与产业集聚区盛居路污水管道连接,污水收集后进入县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2018年年底前完成项目立项、设计、征地、施工招标等前期建设程序,2019年启动建设,计划2019年6月底完工。在未建成前,由唐河县文峰街道办事处牵头,定期巡查,每周巡查一次,定期对沟内进行清理,确保该排水沟畅通。

问责情况:无。

四十、南阳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80038(二次办理)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高新区信臣路铁路桥西100米南阳市金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高新区北京路皇岗村田洼组南阳市中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卧龙区七里园信臣路大屯路口东一百米银河汽修钣金中心,从事汽车喷漆业务,没有合格的VOC处理设备,排放的废气造成大气污染。卧龙区信臣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300路南南阳顺达尔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从事汽车维修业务,产生的废机油、废蓄电池等交给无资质企业处理。建议对南阳市辖区内所有汽车钣金喷漆企业拉网排查。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金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实际为锦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位于信臣路铁路桥西100米,从事汽车喷漆业务;中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北京路与光武路交叉口往北五十米路西,从事汽车喷漆业务;银河汽修钣金中心位于七里园乡大屯村信臣东路路东,主要经营汽车维修保养钣金喷漆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南阳顺达尔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销售及售后维修服务。

反映“金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从事汽车喷漆业务,没有合格的VOC处理设备,排放的废气造成大气污染”问题,属实。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喷漆房排放不达标,无环评手续。高新区立即对该公司喷漆房做封停处理,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该公司6月份已向广州番禺格蓝环保设备厂购入设备,并委托该环保设备厂做出质量检测报告和环评报告,预计7月底完成喷漆房改造和环评手续。

反映“中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从事汽车喷漆业务,没有合格的VOC处理设备,排放的废气造成大气污染”问题,不属实。该公司喷漆车间按照要求安装了具有吸附棉、活性炭、光氧催化设施的废气处理装置,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喷漆房废气能够达到表面涂装业的限值要求。

反映“卧龙区七里园信臣路大屯路口东一百米银河汽修钣金中心,从事汽车喷漆业务,没有合格的VOC处理设备,排放的废气造成大气污染”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银河汽修钣金中心有专业的无尘喷漆房一间,配套装有处理设施,喷漆废气处理后由高12米左右的管道排出。但其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建设汽车维修保养钣金喷漆项目并投产,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卧龙区已于6月30日对其涉嫌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宛龙环罚责改〔2018〕第119号),要求立即停止建设、生产,停止排污,同时为确保停产到位,对其主要生产设备进行了现场查封。目前该公司汽车维修保养钣金喷漆项目已停产到位,相关处罚程序正在进行中。

反映“卧龙区信臣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300路南南阳顺达尔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从事汽车维修业务,产生的废机油、废蓄电池等交给无资质企业处理”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该公司属宛城区管辖,生产经营中平均每月产生废电池3台(套),废机油400—500升,每隔一个半月由平顶山市润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和南阳市腾源危险废物回收有限公司南阳区域经理杜某成上门收购。南阳顺达尔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维修部与杜某成签订有危险废物收购合同。平顶山市润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办理有平顶山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平环许可危废字4104220001号),经营范围为收集、利用废矿物油;南阳市腾源危险废物回收有限公司办理有河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宛龙环许可危废字001号),经营范围为收贮存废矿物油、废弃铅蓄电池。从双方签订合同、回收方资质情况来看,南阳顺达尔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从事汽车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电池交给了有危废收储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处置。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危废暂存间标识不明显、危废台账不完善等问题,并且无环评手续。宛城区环保局现场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宛区环罚改〔2018〕第1-7-18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经营,补办相关手续,待环保部门审批后再投入生产;规范完善危险废物相关台账;对危险废物存储地进行标识;如实申报危险废物,进入“河南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录入,接受省、市、区三级环保部门的监督。目前,南阳顺达尔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已在危废房明显位置张贴了危废标识 ,并对危废实行分类管理,完善了危废产生、暂存及处置明细台账。

关于反映“建议对南阳市辖区内所有汽车钣金喷漆企业拉网排查”问题,南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于2018年4月20日已下发《关于印发2018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专项方案》(宛环攻坚办〔2018〕59号),已对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进行了安排部署。

处理及整改情况:我市督促高新区、卧龙区、宛城区政府4家公司存在的问题,严格处理整改到位,确保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同时要求中心城区四区政府对各自辖区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迁就,避免再次出现此类情况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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