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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南阳市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33批)
2018-07-07 23:49:00 信息来源: 点击:

一、南阳市唐河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90069

反映情况:南阳市唐河县新华南路铁路桥向南20米路东,废纸打包站,机器噪声扰民,站内地面未硬化,灰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南阳市唐河县新华路南段20米路东,废纸打包站,机器噪声扰民”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反映的废纸打包站,是一处废品收购点。该废品收购点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自2017年10月开始收购废纸、废纸板和废塑料瓶,在废纸板收购到一定量时进行一次打包作业,打包过程时存在噪音扰民现象。

反映“站内地面未硬化,灰尘污染严重”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该废品收购点地面为水泥地面,因硬化时间长,存在破损现象,加之业主清扫不及时,存在扬尘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7月1日,唐河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责成滨河街道办事处对该收购点实施断电,责令其停业整改,并对其部分设备进行拆除,同时要求该废品收购点对打包工序进行密闭,增加隔音设施,于7月25日前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前不得进行打包作业,待整改完成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经营;同时要求业主加强管理,对厂区及时清扫、洒水,避免产生扬尘污染。

问责情况:无。

二、南阳市新野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90076

反映情况:南阳市新野县孟营社区,老造纸厂对面新建一个广益钢化玻璃厂,没有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违规建厂,没有相关环保手续违法生产,噪声扰民。附近还有一个饲料厂,生产中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南阳市新野县孟营社区,老造纸厂对面新建一个广益钢化玻璃厂,没有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违规建厂”问题,属实。经调查,反映的广益钢化玻璃厂,实际为南阳广益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占用孟营社区4组耕地9.62亩,占地虽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新野县汉华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所已于2018年3月20日立案调查,现已进入司法程序。该公司加工胶合玻璃生产线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新野县环境保护局已依法立案调查,现场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目前,该公司已停止建设,案件正在审查办理中。

反映“没有相关环保手续违法生产,噪声扰民”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建成,正在安装生产设备,尚未正式营业,没有生产迹象,也不存在污染物外排及噪声扰民现象。

举报“附近还有一个饲料厂,生产中气味难闻”问题,不属实。经调查,2013年1月该公司业主办理了新野县广益饲料有限公司建设20000吨绿色动物饲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宛环审〔2013〕1号),至今未建。经过走访调查,附近也没有饲料厂,不存在生产中气味难闻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新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将该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进一步强化环保属地责任,加强环境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为周围群众营造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问责情况:无。

三、南阳市镇平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90088

反映情况:南阳市镇平县安子营镇王洼村西南边,镇平县紫金冶炼有限公司,从2017年6月份开始一直处于停产整改状态,按照要求现在环保设施都已上齐了,总花费50多万,2018年5月份准备验收了,2018年6月8日晚上村支书打电话说明天早上县里要来拆窑,6月9日上午11点多县政府薛县长带队把诉求人砖厂强行拆除,没有任何手续。诉求人的公司一切手续是齐全的。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镇平县紫金冶炼有限公司,实际为镇平县紫金页岩砖厂。该企业建于2007年,建设一条年产6000万块页岩砖生产线,企业环评报告表由镇平县环保局批复。

镇平县紫金页岩砖厂主窑体占用耕地,自开始建设至今一直未办理相关用地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占地建设。镇平县国土资源局和镇平县安子营镇政府对该企业违法占地行为依法履行相关法定程序进行处理。但该企业总是顶风违法偷偷生产。2018年6月9日,镇平县政府组织公安、国土、环保等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依规对其进行拆除。

处理及整改情况:镇平县持续加强对砖瓦窑企业的监管,加大执法力度,落实网格化举措,防止各种违法行为发生。

问责情况:无。

四、南阳市桐柏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300009

反映情况:1.南阳市桐柏县埠江镇胡楼村南组,宏伟矿业酸洗石英石之后废酸随意排放,酸洗工作在厂附近进行,这个厂有保护伞,所以一直没处理。举报后诉求人个人信息被泄露,人身安全受到威胁。2.河南省要求污染严重有人被判刑的话举报奖励五万,诉求人举报的厂加起来举报了将近十个,一共就给了1000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

反映“南阳市桐柏县埠江镇胡楼村南组,宏伟矿业酸洗石英石之后废酸随意排放,酸洗工作在厂附近进行”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桐柏宏伟矿业有限公司2万吨石英石加工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桐环审〔2018〕16号)。该公司主要生产原料是石英矿石、草酸等,生产工艺为:原料-初选-破碎-筛分-洗涤-清洗-分拣-成品(生产工艺要求草酸循环使用不外排)。目前项目尚在建设中,已建成的生产设施有:46鄂破机1台、小鄂破机1台、震动筛1个、45立方玻璃钢罐6个、约30m3沉淀池7个、应急池1个、钢筋笼16个、传送带1套。经县环保局工作人员现场检查,该项目尚未建成投产,不存在废酸随意排放的现象。

反映“这个厂有保护伞,所以一直没处理,举报后诉求人个人信息被泄露,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河南省要求污染严重有人被判刑的话举报奖励五万,诉求人举报的厂加起来举报了将近十个,一共就给了1000元”问题,不属实。经过调阅核实,近两年桐柏县环境保护局未接到过关于桐柏宏伟矿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的举报,因此不存在举报信息被泄露情况;也不存在“举报将近十个,一共就给1000元”情况。

处理及整改情况:桐柏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对桐柏宏伟矿业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督促该公司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环保要求,对生产环节加强管理,防止污染环境现象的发生,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

问责情况:无。

五、南阳市南召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300017

反映情况:南阳市南召县太山庙乡安庄村大西庄组村北有一个煤场,粉尘污染严重。每天运输车没有覆盖引起扬尘。拨打12369没有人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举报“南阳市南召县太山庙乡安庄村大西庄组村北有一个煤场,粉尘污染严重”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煤场属于临时存放点,现存放散煤1.5万余吨。经调查组现场查看,该煤场的煤全部覆盖,不存在粉尘污染问题。但调查中发现,该煤场没有办理用地手续,属于违法占地,调查组要求其立即采取措施,对煤场堆放散煤进行清运,7月10日前清运完毕,并恢复地貌。

反映“每天运输车没有覆盖引起扬尘”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煤场运输车辆在运煤过程中,均对车辆进行了规范覆盖。但车辆行驶过程中会产生道路扬尘,对周边群众有一定影响。

反映“拨打12369没有人处理”问题,不属实。经调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于2018年6月28日17时48分曾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太山庙乡安庄村大西庄组村北有一家煤场,运输中产生大量灰尘。接报后,南召县环保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现场未发现有散煤外运。

处理及整改情况:南召县太山庙乡政府派专人现场督促,确保煤场堆积散煤按时清运完毕,彻底取缔该煤场,恢复地貌;在煤场清运期间,由沿途村庄保洁员加强道路清扫,及时洒水降尘。

问责情况:无。

六、南阳市唐河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300031

反映情况:诉求人南阳市唐河县环保局职工,现在发放的是2006年工资标准,一个月一千左右,没有五险一金,现在工作非常繁忙,希望帮助基层解决工资待遇。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经查,唐河县环境保护局是行政机关,下辖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两个二级事业单位。全局现有干部职工共计162人,其中财政全供28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34人。

反映“唐河县环保局职工发放的是2006年工资标准,一个月一千左右,希望帮助基层解决工资待遇”问题,属实。经调查,唐河县环保局目前自收自支人员工资按2013年套改工资标准发放,职工最高工资2134元,最低工资1102元,与档案工资相比,差距较大,工资普遍较低。经唐河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决定,自2018年7月份起,唐河县环境监测站和监察大队两个二级单位自收自支人员工资按2016年工资标准发放。

反映“没有五险一金”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2017年4月以来环境监测收费停止,2018年1月1日排污费改为环境保护税后由县地税局征收。目前我省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人员的垂直管理尚未落实,造成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自收自支人员的工资、“五险一金”及办公经费无法保障。唐河县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自2014年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五险一金”。2014年以前两个二级单位共欠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五险一金”840.5720万元,在县人社局挂账。2014年养老保险改革后,由于养老保险缴纳比例提高,又增加了职业年金。两个二级单位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准备期)共欠缴养老保险提高部分和新增职业年金147.65万元,也在县人社局挂账。2017年元月以来,两个二级单位“五险一金”是按国家规定的新标准缴纳。计划挂账欠缴部分在5年内缴清。

处理及整改情况:唐河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高重视程度,按照工作计划如实发放职工工资,补清欠缴的“五险一金”,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问责情况:无。

七、南阳市新野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75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内容与“南阳市新野县王庄镇商砼站污染严重,在该商砼站门口,沙堆和石子堆并没有覆盖,而是露天堆放,进出的车辆飘起的粉尘随处散落,门口脏乱不堪,并没有喷淋除尘设施。车间也没有完全封闭,生产过程中的粉尘到处乱飞,周边耕地上落满粉尘。”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南阳市新野县王庄镇商砼站,实际为新野县恒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新野县王庄镇赵庙村(镇王路北侧),产品为预拌商品混凝土。该企业年产10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于2017年7月在新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备案,办理有土地、规划、工商等手续,环评审批手续正在办理。

反映“门口沙堆和石子堆没有覆盖,露天堆放,进出的车辆飘起的粉尘随处散落,门口脏乱不堪,并没有喷淋除尘设施”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新野县恒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确实存在沙堆、料堆覆盖不到位、未安装喷淋设施等问题。

反映“车间没有完全封闭,生产过程中的粉尘到处乱飞,周边耕地上落满粉尘”问题,部分属实。已责令该企业于8月1日前完成车间封闭及环评手续办理工作。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6月14日,新野县环境保护局联合王庄镇政府依法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新环责改字〔2018〕77号),要求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王庄镇政府已要求电力部门对该企业进行了断电处理,机器设备已贴上封条,企业已全面停产。对该企业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新野县环保局于2018年6月27日按照程序已向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处总投资金额的5%(即5.972万元)罚款。2018年6月29日、7月1日,新野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已断水、断电,场地已硬化,料堆已覆盖,周边耕地无落满粉尘现象,喷淋设施已安装,围挡已完成。

问责情况:无。

八、南阳市西峡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76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内容与“南阳市西峡县西坪镇豫边村有很多耐火材料厂,没有任何环保设施,大量烟尘直接外排”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南阳市西峡县西坪镇豫边村有很多耐火材料厂”问题,属实。经调查,反映的耐火材料厂,实际为西坪镇豫边村镁橄榄石加工园区内镁橄榄石加工企业,目前园区共有18家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此类企业多数成立于2005—2006年,均取得环评审批手续。

反映“没有任何环保设施,大量烟尘直接外排”问题,不属实。经调查,西峡县西坪镇豫边村镁橄榄石加工园区内企业经过连续多年的环保综合整治,均采取了车间密闭、主要扬尘点配套建设除尘设施、车间密封、物料覆盖等环保措施,不存在没有环保设施的问题。同时所有企业只通过物理破碎、筛分成产品,不用烘干和煅烧,不使用燃料,所以无烟尘排放现象。但园区内企业因年代较长,生产工艺不合理,生产设备陈旧,加之行业本身产生的粉尘较大,后期加装除尘设施受条件限制,收尘效果不理想,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粉尘较大的问题。西坪镇政府已对豫边村镁橄榄石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开展了综合整治。

处理及整改情况:园区内18家企业已于2018年5月16日停产,正在对工艺、设备和除尘措施进行改造完善。西峡县政府将组织县环保等部门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生产,对整改不彻底、整改不积极、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坚决停止供应生产用电,直至依法取缔。

问责情况:无。

九、南阳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85(*)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汉城河是温凉河的支流,在南阳市中心城区医圣祠与温凉河交汇。温凉河部分河段,各种生活垃圾被冲进河中,水位下降,搁浅在河道里无人清理,污染河水,臭气熏天,污染空气,行人路过无不掩鼻快步逃离。大量的各种生活垃圾漂浮或沉潜在河水中,拥堵着河道,河水已经变成了黑褐色。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温凉河综合治理工程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目前已基本完工,正在进行竣工验收。经过治理,提高了河道行洪能力,实现了两岸生活污水全截流,达到了预期的治理效果。汉城河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已经基本完工,对两岸的污水进行了截流,正在进行二期工程方案论证。反映问题中涉及区域内垃圾较多的河段共有2处,分别是汉城河与温凉河交汇处、温凉河光武路桥下游七小段。

反映“各种生活垃圾被冲进河中”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汉城河与温凉河交汇处以及光武路桥下游七小段两处河道较宽,人流量较大,河道水流较缓,由于连续降雨,在大风和暴雨的作用下,岸坡未及时清理的部分垃圾以及通过雨水管道冲入河道的垃圾易在此沉积。

反映“水位下降,搁浅在河道里无人清理”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连续降雨期间,根据防汛工作需要,河道上所有的闸坝全部落坝泄洪,为方便雨后清理河道垃圾,停止向河道调水,因此出现水位下降的情况。水位下降后,市河道管理部门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垃圾和杂物的清理。

反映“污染河水,臭气熏天,污染空气,行人路过无不掩鼻快步逃离”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落坝泄洪后上游还未调水时,河道内积存有少量雨水,少量的垃圾在河道内短暂的停留会对河道造成轻微的污染。

反映“大量的各种生活垃圾漂浮或沉潜在河水中,拥堵着河道,河水已经变成了黑褐色”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汉城河与温凉河交汇处以及光武路桥下游七小处存在少量垃圾沉积在河底现象,因气温较高,河道内积存的少量雨水颜色会变深。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市河道管理部门已在雨后组织人员对河道内的垃圾进行了清理,现已清理完毕,并向温凉河引入清水,确保温凉河不再出现此类现象。

问责情况:无。

十、南阳市西峡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95(*)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关于南阳市西峡县米坪镇康庄大理岩矿山一事。一、泥石流问题。上亿方的尾渣堆积在半山腰上,下面几千口老百姓遇到下雨天,生命怎么办。二、一下雨,康庄一道沟全是黄泥积水、几千口的老百姓用水都很困难。三、康庄老百姓谁要说拓疆公司的错,他们就利用黑社会打人,在康庄打过一名村干部张居杰以及两个老百姓刘华钦和龚常军。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西峡县米坪镇大理石岩矿山,实际为南阳拓疆矿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林地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环评批复、水土保持批复等手续,主要采用阶梯式露天剥采大理石矿石,用于石材和钙粉加工。

反映“泥石流,上亿方的尾渣堆积在半山腰上,下面几千口老百姓遇到下雨天,生命怎么办”问题,部分属实。2012年1月30日,南阳拓疆矿业有限公司以挂牌方式竞得了米坪西岭矿区(钙粉用大理岩矿)开采权。经有关部门批复同意后,西峡县国土局依法向其颁发了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3.85万立方米/年,矿区面积为0.2922平方公里,有效期自2014年3月24日至2023年8月24日。批复要求矿山修路、剥离山皮堆放的尾渣,应当按照要求运输到指定渣土场进行堆放,但该公司未严格落实,将400万方弃渣沿山坡堆存。对此,西峡县国土局已于2018年6月13日下发《西峡县露天矿山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西国土资〔2018〕50号)及限期整改通知书(〔2018〕第027号),要求其停产整顿,将碎石、泥土清运至弃渣场堆存,通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该公司承诺于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弃渣整改,目前处于停产整改状态。

反映“一下雨,康庄一道沟全是黄泥水,几千口的老百姓用水都很困难”问题,部分属实。因该公司水土保持方案尚在实施,遇到大暴雨发生洪水时,河沟水体会出现浑浊现象。但康庄村有高山饮水工程,群众家都安装有自来水水管,不食用河沟水,不存在用水困难问题。

反映“拓疆公司利用黑社会打人”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打架事件属于拓疆公司员工与康庄村居民个人矛盾纠纷而引起,公安部门已依法进行了处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西峡县政府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加强对矿山开采企业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环境保护措施未落实、开采治理措施不到位等违法行为。

问责情况:无。

十一、南阳市淅川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02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淅川县富源石料厂,无任何环保设施,污染严重,生产时尘粉满天飞,环保组来了,当地政府通知关停,环保组走了,继续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淅川县富源石料厂全称为淅川县富源石料厂灰岩矿,于2006年办理采矿许可证,2014年7月取得河南省林业厅行政许可,2016年1月通过淅川县环保局审批。2017年该企业因经营范围扩大名称变更为淅川县佳鑫建材有限公司。

反映“无任何环保设施,污染严重,生产时尘粉满天飞”问题,基本属实。经现场核查,淅川县佳鑫建材有限公司采取了雨雾喷淋、洒水车定期洒水等措施降低作业过程的粉尘排放,但该企业年产30万吨石料建设项目未按照环评要求,存在违法试生产行为,在试生产过程中没有全封闭作业,有部分粉尘直排现象。针对该问题,该公司已制定防污防尘整改方案,预计2018年10月1日前完成整改。

反映“环保组来了,当地政府通知关停,环保组走了,继续生产”问题,不属实。自淅川县佳鑫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吨石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于2016年1月审批通过后,淅川县环境监察大队一直将该企业纳入监督管理范围,2018年5月17日淅川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违法试生产,有擅自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对此,淅川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现场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目前行政处罚已到位,该企业自2018年5月18日停产整治至今。因此,不存在“环保组来了,当地政府通知关停,环保组走了,继续生产”的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淅川县加强对淅川县佳鑫建材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在该企业未完成整改任务前,坚决不允许生产。

问责情况:无。

十二、南阳市方城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04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方城县人民南路邮政局家属院小区的住户,家属院内脏乱差无人管理,公共厕所封死堵住,楼后,两头,脏乱差的地方全部拉围墙涂白掩盖,原有几棵树也被砍掉,院内的公共场所被违章违建的简易房,板房车库占用不管,院内的地坪坑洼,晴天扬尘严重,雨天污水横流。县里建设“双创文明卫生城市”说是邮政局内部事情,让邮政局整改,邮政局领导们表示无强制制止能力,外来住户较多,房子转让频繁。曾采取措施,效果不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方城县邮政局家属院位于县城人民路南段,于2005年建设完工,共40套房子,目前邮政职工住户占三分之一,其他三分之二均为外界人员居住。

反映“方城县人民南路邮政局家属院小区的住户,家属院内脏乱差无人管理”问题,部分属实。该小区已建成10余年,建成时有2名门卫,由于少数住户不及时缴纳物业费,在催缴过程中与门卫发生争执,出现矛盾,导致工作人员离开此处。近年来邮政局一直雇人对院内的卫生环境进行定期清理保洁,不存在无人管理的问题。

反映“公共厕所封死堵住,楼后,两头,脏乱差的地方全部拉围墙涂白掩盖”问题,部分属实。自方城县“双创”工作开展以来,根据方城县委“双创办”要求,县邮政局出资把院内、院墙墙体全部刷白,院内原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外运,对院内墙角处公共厕所(实际无人用)和容易造成卫生死角的地方进行了封堵,不存涂白掩盖。

反映“原有几棵树也被砍掉,院内的公共场所被违章违建的简易房,板房车库占用不管”问题,属实。经核查,部分住户不顾大局,私自在院内空地上建设了临时车库和车位。业主单位正在针对此问题研究制定具体处理措施。

反映“院内的地坪坑洼,晴天扬尘严重,雨天污水横流。县里建设双创文明卫生城市说是邮政局内部事情,让邮政局整改,邮政局领导们表示无强制制止能力,外来住户较多,房子转让频繁。曾采取措施,效果不佳”问题,部分属实。该小区院内水泥地面由于时间过长,确实出现了部分地面损毁现象。2017年,方城县邮政局对部分损坏地面用水泥做了维修处理,由于院内住户较多,在水泥没有凝结时,有人员开车压坏,导致部分路面还有损毁现象,但不存在晴天扬尘严重、雨天污水横流现象。同时确实存在外来住户较多,房子转让频繁,邮政局协调制止效果不佳的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方城县邮政局近期将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筹建业主委员会,加强院内事务的管理。并与相关物业公司签定协议,加大管理力度,费用由院内各住户承担。同时,对院内简易板房等设施,由主管部门牵头,依法作出处理。

问责情况:无。

十三、南阳市方城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15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方城县城区内有一家黑加油站,无手续,油品质量差,存在安全隐患。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2018年7月2日,方城县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商务、公安、环保等部门及风瑞街道办事处、释之街道办事处,对城区黑加油站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位于城区释之街道原县化肥厂南侧有1家手续不全黑加油站。

处理及整改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方城县成品油市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于7月3日将有关问题对释之街道办事处下达交办单,要求立即组织力量予以取缔。7月4日,释之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单位对该加油站实施了取缔,对加油机和油罐进行了拆除。

问责情况:无。

十四、南阳市方城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16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内容与南阳市方城县古庄店镇工业园区,福建富闽石业有限公司,烧煤污染,影响地下水的来信内容相似,补充:生产噪声,工业粉尘直排,废水有毒气味刺鼻,反映多次,未果。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福建富闽石业有限公司,实际为南阳市富闽石材有限公司,位于方城县古庄店乡大库庄S331公路南侧。该公司花岗岩加工项目环评手续于2012年5月16日经方城县环保局审批(方环审〔2012〕K21号),于2014年3月24日通过验收(方环验〔2014〕01号)。

反映“烧煤污染,影响地下水”问题,不属实。该问题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第32批交办件(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80140)反映内容一致,经联合调查执法组核查,该公司生产、生活中均未使用散煤,切割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反映“生产噪声”问题,不属实。该公司2018年4月份以来因废渣棚升级改造,一直处于停产整改状态。同时,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对生产设备进行了隔音处理,在验收时未发现噪音超标现象。

反映“工业粉尘直排”问题,部分属实。该公司石材加工生产过程中均为湿法作业,几乎不产生粉尘;建有车辆冲洗台,安装有360度旋转喷淋设施、车间及围墙定时喷淋装置,配有扫地车、洒水车、雾炮机等环保设施。2018年以来,县环保局多次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存在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行为。该公司粉尘主要产生点为废渣边角料堆放区,方城县环保局2018年6月4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因废渣棚升级改造,前期产生的部分固体废物露天堆放,未采取围挡、覆盖措施。据此,方城县环保局依法对其下达了《方城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方环罚〔2018〕第39号):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万元(已落实)。目前该公司已对场内露天堆放的固体废物进行清理,废渣棚已建成。

反映“废水有毒气味刺鼻”问题,不属实。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花岗岩石料切割、磨光及切边等工序过程中产生的加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没有气味,不含有毒有害物质。该公司建有大切循环池、荔枝板循环池、切边设备循环池、雨水收集池,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方城县环保局2018年7月1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废水直排、溢出现象,该公司已安装废渣干湿分离设备。

反映“反映多次,未果”问题,不属实。除本次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案件中涉及该公司外,经调阅县环保局2018年以来“12369”信访台账,未发现有关该公司的信访举报记录。中央环保督查进驻期间多次收到关于该公司交办案件,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环保、国土部门及古庄店乡政府专案专班逐项认真核查,全部按时办结上报。

处理及整改情况:方城县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监督企业加强运营维护,严格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确保周边生态环境安全。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此类企业的日常监管,严防污染问题发生。

问责情况:无。

十五、南阳市南召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18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南召县宋家沟有几个木材加工厂,粉尘、噪声、污水乱排放。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南召县名叫宋家沟的自然村有3处,分别位于城郊乡秦老庄村、白土岗镇姬村、石门乡程岗村。南召县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查看,3处名为宋家沟的地方均未发现木材加工点,周边区域也没有此类加工点。

处理及整改情况:南召县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排查整治,杜绝发生此类情况。

问责情况:无。

十六、南阳市宛城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21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宛城区红泥湾镇刘寺村有一家沙场,无手续,污水横流,粉尘大,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沙场位于宛城区红泥湾镇刘寺村张八桥自然村,与103省道相邻,沙场堆积存放沙石1000立方,配备沙石分离机2台、传送带4条、铲车1台。

举报“无手续”问题,属实。2018年5月17日,宛城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该沙场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任何手续,系无证经营,属于关停对象。

反映“污水横流,粉尘大,污染环境”问题,部分属实。2018年5月17日,宛城区环保局、红泥湾镇政府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该沙场没有配备洒水抑尘设备、在筛沙时未湿法作业、在车辆进出时未现场冲洗、沙堆没有覆盖密目网,造成风吹过后带起漫天黄沙。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6月19日,宛城区对该沙场生产设施予以拆除,关停整治。现沙场已处于彻底关停状态,相关设施已全部拆除到位,裸露部分全部覆盖,沉淀池中已无洗沙水。

问责情况:6月19日,红泥湾镇纪委对负有环境监管责任的刘寺村村委主任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十七、南阳市西峡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23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西峡县丁河镇半川村有几家养殖场,污水不处理,直流到村自热沟,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丁河镇半川村实为重阳镇半川村。

反映“南阳市西峡县重阳镇半川村有几家养鸡场”问题,基本属实。重阳镇半川村2015年以前确实有4家养鸡场,其中2家已于2015年停养。1家养鸡场于2016年由重阳镇责令其自行拆除。尚有1家(杨某生养鸡场)目前从事养殖活动。

反映“污水不处理,直流到村自然沟,导致污染环境”问题,部分属实。7月2日上午,重阳镇政府派工作人员到现场发现,杨某生养鸡场为了减少开支,私自偷开排污口排污,工作人员要求其立即封堵,污水在养鸡场化粪池内沉淀分离。7月4日,西峡县环保局向该养鸡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完成整改,同时要求该养鸡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污水进行收集处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西峡县政府责令重阳镇政府严格落实环境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要求辖区内畜禽养殖户落实治理措施,严防畜禽养殖污染现象发生。

问责情况:无。

十八、南阳市南召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24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南召县皇后乡分水岭S231省道附近有个粉厂,粉尘大,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皇后乡分水岭村没有粉厂存在。经排查,在分水岭村与王村交界处(行政区划为王村管辖)有一家钾长石粉体加工厂,全称为南召县亿利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主营花岗岩、石粉、长石加工、销售。该公司环评手续完备,属于合法企业。该公司由于拖欠电费及税款,已于2018年4月停产。7月1日,南召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车间积尘较多。

处理及整改情况:执法人员当即要求该公司将产品全部进入密闭车间,加高院墙围挡,加大厂区卫生清扫,定时洒水降尘。同时,南召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环评方案,确保周边环境干净,避免出现污染环境的行为。

问责情况:无。

十九、南阳市宛城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25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宛城区红泥湾东连庄村典地洼自然村有两家养猪场,占用基本农田,臭气熏天,污水横流,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红泥湾镇东连庄村典地洼自然村共有2家养猪场,分别是韦某养猪场、宋某志养猪场。2家养猪场各建有1个三级沉淀池,韦某养猪场粪污经沉淀发酵后用于土地消纳;宋某志养猪场无消纳土地,养猪废水沉淀后直接排入场边沟渠中。

反映“占用基本农田”问题,不属实。经调查,韦某养猪场占地约3亩,宋某志养猪场占地约2亩,土地性质均属设施农业用地,并非基本农田。

反映“臭气熏天,污水横流,污染环境”问题,部分属实。2018年5月5日,红泥湾镇政府接群众举报后组织人员到现场检查,发现2家养猪场均存在养殖废水外溢、外排现象,当场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2家养猪场缩减养殖数量、清除外溢养殖废物、尽早拆除养殖设施,此后2家养猪场陆续缩减养殖量,全部清除了养殖废物。2018年6月17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第17批案件后,宛城区立即强制2家养猪场清空圈舍牲畜、拆除养殖设施。目前2家养猪场存栏生猪已全部清空、养殖设施已全部拆除到位。同时出动机械清理清运养殖废物、垃圾6.5吨左右,场区环境面貌大为改观。

处理及整改情况:宛城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将该2家养猪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尽快将储粪池内的粪污和沉淀池内的废水清理处置到位,消除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强化辖区基层网格管理员的责任意识,建立长效管控机制,防止已经整改的养殖户再次反弹,已经取缔的养殖户死灰复燃,杜绝养殖粪污直排现象发生。

问责情况:6月19日,红泥湾镇纪委对未尽到网格监管责任的连庄村党支部书记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二十、南阳市宛城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26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内容与“南阳宛城区高庙乡双石碑村回民屠宰区,大量屠宰血污水污染沟渠,方圆居民苦不堪言“的来信内容相似。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高庙乡双石碑村实际名称为高庙镇黄池陂村。高庙镇黄池陂村历来有养殖育肥屠宰销售牛羊的传统。2014年以前,全村有500余户回族群众从事黄牛养殖及屠宰加工经营,肉牛常年存栏量保持5000头—20000头。近几年,全村牛羊养殖量、屠宰量呈大幅下降态势。全村现有养牛户63户,存栏量共2366头;养羊户61户,存栏量共786只;牛羊圈舍面积41118平方米。全村现有屠宰户7户,年屠宰量1270头(只)。

经调查,黄池陂村在牛羊养殖、屠宰和加工过程中,屠宰废水及养殖废物直接排入寨河,污染河渠水质和村庄环境,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2016年,高庙镇政府曾经制定黄池陂村畜禽养殖屠宰加工专项整治方案,采取宣传教育群众、封堵排污口、清理清运粪污、设置垃圾池等措施,收到一定整治效果,但仍没有彻底解决回族群众养殖、屠宰污染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6月,宛城区、高庙镇两级政府经反复调查研究,采取针对性、可操作性更强的整改措施。一是成立由宛城区畜牧局、环保局、水利局等单位组成的工作专班,集中精力组织黄池陂村养殖、屠宰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二是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收缴私屠滥宰使用的铁钩、滑道等生产工具12套,彻底封死村内61家养殖户和7户屠宰户的排污口,杜绝养殖、屠宰废水直排寨河,倒逼养殖户向外搬迁、减量处理;三是开展联合执法,宛城区环保局、畜牧局和红泥湾派出所对2户暗管偷排、逃避监管的规模养殖户依法取证、移交,形成强大震慑,促进问题整改;四是实行集中养殖,高庙镇把禁养区内养殖散户全部搬离到有环保设施的养殖圈舍,并对搬迁取缔养殖散户每头(只)补助100-200元,此项工作已于7月7日前完成;五是禁止私自屠宰,利用村内现有伊达清真冷库建设标准化屠宰场,完善其防渗沉淀池等治污设施,屠宰场建设工作将于7月15日前完成,建成投运后可实现集中统一定点屠宰;六是全面清淤疏浚,高庙镇政府组织专业施工队,架设4台大功率水泵,将寨河河道污水抽吸到周边林地、农田用于消纳肥田,出动8台钩机对总长6公里的黄池陂村寨河河道进行清淤,现已疏浚4.5公里,清除淤泥杂物230余吨。

问责情况:无。

二十一、南阳市淅川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28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西峡县毛堂乡白水河村有几家养猪场,污水直流到该村自然沟里、苍蝇乱飞。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白水河村实为淅川县毛堂乡白水河村。经现场核查,白水河村共有5家养猪户,其中该村五组陈某国存栏母猪1头、仔猪6头,属家庭养殖,粪便堆放在自家空闲宅基地,苍蝇乱飞;该村四组胡某喜饲养育肥猪2头,无粪污外排现象;陈某斤饲养育肥猪2头,无粪污外排现象;陈某旗饲养育肥猪1头,无粪污外排现象;贾某娃饲养育肥猪1头,无粪污外排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散养猪户陈某国存在的粪污随意堆放苍绳乱飞问题,毛堂乡政府已督导陈某国对随意堆放的粪物进行全面清理;同时引导5家养猪户定期清洗圈舍,配置粪污收纳设施并定期清理,用作庄稼或树木肥料。目前陈某国养猪户堆放的粪污已全面清理,无苍蝇乱飞现象,并配套粪污收纳桶1个。

问责情况:无。

二十二、南阳市卧龙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31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白庙岗,养猪场污水乱排、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蒲山镇白庙岗,为蒲山镇帅庄村王庄组的一个岗坡,位于王庄组东北方,共有10家养殖场,其中施某海养殖场、施某申养殖场、张某纪养殖场、卧龙区蒲山镇帅庄村养猪厂、王某宽养殖场、王某随养殖场共同出资建设3m×1.5m×1.5m沉淀池6座,20m×6m×5m的沉淀池3座;王某青养猪场建有沉淀池1座;王某付养殖场建有沉淀池1座,沼气池1座;刘某赋养殖场建有沉淀池1座;徐某民养殖场建有沉淀池1座,沼气池1座。10家养殖场中,除卧龙区蒲山镇帅庄村养猪厂于2007年9月取得了环评审批外,其余9家养殖场均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2018年4月,卧龙区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王某青养猪场、王某随养殖场生猪饲养项目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部分猪粪、养殖废水排入自然沟,污染环境,卧龙区环保局已立案调查,公安机关依法对业主进行了行政拘留。此次接到交办问题后,卧龙区工作人员对10家养殖场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养殖污染物外排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该区域畜禽养殖存在的污染隐患,卧龙区要求蒲山镇政府会同区畜牧部门立即制定取缔整改方案,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取缔整改工作。在完成整改前,由蒲山镇政府和区畜牧部门做好该区域养殖场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防止出现污染外排问题。

问责情况:无。

二十三、南阳市卧龙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32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卧龙区石桥镇,有几家大型养猪场,污水横流、气味难闻、苍蝇乱飞。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石桥镇现有大型养猪场3家,分别为南阳市宛北朱村牧业有限公司、南阳市鸿达锦源牧业有限公司、南阳市卧龙区福旺兄弟养殖场。

经调查,南阳市宛北朱村牧业有限公司、南阳市鸿达锦源牧业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未发现养殖污染物外排行为。但在2018年4月卧龙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南阳市卧龙区福旺兄弟养殖场生猪饲养项目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致使部分养殖废水通过场区外西南角沉淀池缺口排入自然沟,污染环境。卧龙区环保局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石桥镇已对该项目外排的养殖污染物进行了清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卧龙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确保3家养猪场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避免污染物外排。同时在辖区内开展污染隐患大排查行动,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迅速整改到位,避免出现污染环境的行为。

问责情况:无。

二十四、南阳市西峡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34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西峡县城区土产西巷,附近居民夏老大在居民区养猪多年,气味难闻。苍蝇乱飞。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举报提及的夏老大,名字叫夏某东,西峡县白羽街道刘巷居委会四组居民,周围有12户居民。经调查,夏某东2016年10月以前曾在自家院子房间内养猪100多头。因其房屋位于居民区中,养猪产生的气味和苍蝇对周围居民正常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为解决夏某东养猪污染问题,经白羽街道办事处多次协调,夏某东于2016年10月拆除了养猪设施,并将猪全部出售。

接到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件后,白羽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和走访,未发现夏某东有秘密养殖的情况,小区居民也反映2016年10月以来夏某东没有进行生猪养殖生产。

处理及整改情况:西峡县强化环保责任,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切实把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问责情况:无。

二十五、南阳市方城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35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方城县二郎庙镇古杨庄村有几家养猪场,污水乱流。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方城县联合调查执法组经过现场核查,二郎庙镇古杨庄村只有1家养猪户,存栏40头猪,建设有1个三级沉淀池,但一直未投用,养殖粪污未经处理直接外排。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现场核查出的问题,方城县环保局和畜牧局对养猪户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整改建议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立即对排污口进行封堵,并对外排养殖污水进行清理。同时,要求完善治理设施,于2018年7月20日前投入使用。7月4日现场核查时,该养猪户已采取了排污口封堵和外排污水清理措施。

问责情况:无。

二十六、南阳市社旗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42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社旗县晋庄镇白河张村塑料颗粒加工厂污染严重,政府监管无力,屡屡顶风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噪音污染,特别是夜晚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院子里的废旧塑料堆积如山,洗刷废塑料的污水直接外排附近的小河道内。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颗粒加工厂位于社旗县晋庄镇小河陈行政村白河张自然村南200米,占地20亩。

反映“晋庄镇白河张村塑料颗粒加工厂污染严重”、“生产过程中产生噪音污染,特别是夜晚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院子里的废旧塑料堆积如山,洗刷废塑料的污水直接外排附近的小河道内”问题,部分属实。6月21日,社旗县晋庄镇组织人员到现场核查,该塑料颗粒加工厂处于停产状态。厂内有两条生产线,车间内存放有大量废旧塑料包装袋,西南角车间内有少量塑料颗粒产品。厂院西北角有一处自然坑塘和一座900多立方的贮液池,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

反映“政府监管无力,屡屡顶风生产”问题,部分属实。该塑料颗粒加工厂于2016年9月建成并投产,晋庄镇政府于2016年9月12日对该厂实施了停电措施。后发现其偷偷生产,镇政府于2017年12月27日按照《南阳市2017年依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对其供电设施进行了强制拆除,并采取断水、断电措施。在2018年6月21日现场核查中,又对其原料和产品进行清理,并对现有机器设备进行拆除,截至6月23日,已实现“两断三清”,取缔到位。

处理及整改情况:社旗县将进一步强化日常执法检查,建立环境综合治理的长效监督机制,对“散乱污”企业坚决执行“两断三清”,对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及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确保不再出现环境污染现象发生。

问责情况:中共晋庄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于6月24日对小河陈行政村负有监管责任的党支部委员予以约谈处理。

二十七、南阳市桐柏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49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桐柏县红色教育基地、革命英雄纪念馆的背后群山中,原本茂密的松树林,却被范毛孩(别名)、胡保喜(扫黑已被抓)、张盘等为首的黑社会团伙勾结林业、国土等部门领导,非法买下,把茂密的松林全部砍掉,深挖数十米,毁林挖山推平建起十一栋别墅(约40-50亩)。明目张胆地把叶家坟园和集体林地挖平,造成叶家祖坟周围环境的巨大破坏。从非法建设到现在已有两年多的时间,村民多次举报无果。在村民和叶家族人举报后,当事人变本加厉,仍一直施工建设,各执法部门得到当事人的好处后以罚款了事,纵容犯罪非法建房。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举报中南阳市桐柏县红色教育基地、英雄纪念馆背后的群山中是指原金亭村养殖厂,位于桐柏县大同街南段路西,属城郊乡金亭村叶东组,面积25.4亩。

反映“范毛孩、胡保喜(扫黑已被抓)、张盘为首的黑社会团伙勾结林业、国土等部门领导,非法买下”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1995年1月1日,金亭村叶东组与周某、杨某清签订租赁协议拟办养殖厂,协议50年,协议期至2045年1月1日,租赁金贰万元,一次性支付,协议当时参与人村支书聂某清(已死亡)。1996年,该位置办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金亭养殖厂(周某)〔桐集建(96)字第0208324号〕,面积25.4亩,用途为养殖厂,批准使用期限50年。协议另一签订人杨某清于2002年前后,将该宗土地转让给胡保玺(举报人称胡保喜,目前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依法逮捕),后经几次转手(国土局正在调查土地流转的详细情况),华某帅、刘某龙、邓某宏、张某、朱某峰5人在此违法建设房屋。

反映“把茂密的松林全部砍掉”问题,部分属实。2016年4月30日,桐柏县林业局行政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在桐柏县城郊乡金亭村叶东组英雄纪念碑南边老养殖厂有人砍伐松树。接到举报后桐柏县林政监察大队派出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违法行为人(杨某正)在未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桐柏县城郊乡金亭村叶东组英雄纪念碑南边老养殖厂滥伐松树76棵。根据规定,桐柏县林业局于2016年7月17日下达了行政处罚(桐林罚决字〔2016〕第101号),该案件已于2016年7月17日办结。

反映“深挖数十米,毁林挖山推平建起十一栋别墅(约40-50亩)”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华某帅(5栋)、刘某龙(1栋)、邓某宏(1栋)、张某(1栋)、朱某峰(3栋)5人在原养殖厂位置违法建设房屋11栋,占地面积约3亩。

反映“明目张胆地把叶家坟园和集体林地挖平,造成叶家祖坟周围环境的巨大破坏”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叶姓祖坟位于违法建房所在位置原金亭村养殖厂的南院墙外,共有三座坟墓,其中最近一座坟墓离现挖山距离约1米左右,另外两座坟墓距离约4—5米,垂直高度约十几米,经桐柏县林业局核查图纸与现场比对,该宗地属非林地。

反映“从非法建设到现在已有两年多的时间,村民多次举报无果。在村民和叶家族人举报后,当事人变本加厉,仍一直施工建设,各执法部门得到当事人好处后罚款了事,纵容犯罪非法建房”问题,部分属实。2015年10月20日,桐柏县规划局执法队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金亭村叶东组原养殖厂院内有施工行为。经现场勘查,共有5处房屋根基正在进行施工,经查此处施工工地并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设行为,立即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并立案调查。经调查,此处华某帅、刘某龙、邓某宏、张某、朱某峰5人联合建设了11栋房屋。此后,该处违建利用执法人员下班时间、夜间和节假日执法力量薄弱的时间段进行偷建、抢建,导致院内违法建筑物形成。2015年12月,桐柏县国土局巡查中发现,有人在金亭村叶东组原养殖厂院内非法占用土地,在2015年至2016年前期间,分别对胡保玺、付某宛、汪某洋、孙某平、梁某征、刘某龙、朱某峰等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有4户建房者,仍在调查中。该处11栋房屋开始建设至主体完工时,桐柏县规划局(原查处责任单位)已对该处11处违法建筑物进行了立案调查(分别是2015年至2016年期间),并全部下达了没收违法建筑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已全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6至2017年2月期间)。2017年经城管体制改革,桐柏城建执法职责转移至城管综合执法局。2018年5月23日,桐柏县城管局(现责任单位)巡查时,发现该处11栋房屋正在进行装修,现场执法将新装门窗等拆除,没收施工工具若干,并责令停工接受处理。由桐柏县整治违法用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供电公司下达了停电协查函,5月29日供电公司已将该处的电源切断。2018年6月26日现场巡查时,该处保持5月23日拆除后的现状,没有继续施工的迹象。

2018年6月26日,桐柏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由桐柏县城管执法局撤销之前“处以没收”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案件事实,重新下达责令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桐柏县城管局于2018年7月4日申请法院撤销原规划局的行政处罚,并启动违建强制拆除行政处罚程序。根据相关法定程序,有关处罚及强制执行文书的调查、下达、送达至生效期间约40天,预计将于2018年8月15日对该处违建予以强制拆除。拆除结束后,桐柏县政府将根据总规尽快制定该区域控制性详规,将该区域恢复为公园绿地。

处理及整改情况:桐柏县成立由副县长、检察长牵头,国土局、林业局、城管局、公安局、城郊乡政府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组,将该处违法建设列为重点监管促改对象,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立整立改,落实相关工作措施。桐柏县公安局已经提前介入,国土、林业、城管等部门配合,先期收集、固定证据,如符合立案条件,及时进行案件移送,立案查处。涉案嫌疑人胡保玺已因他案被拘捕,公安、检察机关将深挖相关案件线索,及时跟进。

问责情况:桐柏县委、县政府已经启动问责追责程序,由纪委对此案件进行正式调查追责(桐办文〔2018〕34号)。桐柏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组已立案,启动公益诉讼监督调查工作,监督国土、林业、城管部门,调查举报材料的相关情况,督促相关单位抓紧对照法律法规,严格履责,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将及时跟进提起公益诉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十八、南阳市西峡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53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内容与南阳市西峡县西坪镇豫边村有很多耐火材料厂,没有任何环保设施,大量烟尘直接外排的来信内容一致。

此问题与本批第八件问题(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76)反映内容一致。

二十九、南阳市内乡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54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内乡桃溪镇吴沟村水库和该村陈营上游小水河坝,2水河坝,属于国家投资建设的浇地用水和饮水工程。被个别人承包养鱼,养鱼户经常往水河坝倒鸡粪、猪粪、牛羊粪,洒化肥,臭气熏天,严重污染环境,危害饮水安全。多次反映,该村支书包庇。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内乡桃溪镇吴沟村水库和该村陈营上游小水河坝,2水河坝,属于国家投资建设的浇地用水和饮水工程”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内乡桃溪镇吴沟村水库属于2009年除险加固项目,陈营上游小水河坝属于2017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均属于国家投资建设的项目工程,这两处水源不属于安全饮水的直接用水,群众饮用的是吴沟村供水站的地下水。

反映“被个别人承包养鱼,养鱼户经常往水河坝倒鸡粪、猪粪、牛羊粪,洒化肥,臭气熏天,严重污染环境,危害饮水安全”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2006年吴沟村委员会与养殖户刘某签订了水库承包合同,合同期限为15年,用于建设和养殖。吴沟水库2014年前有投放畜禽粪便现象,2014年8月吴沟村实施安全饮水工程,水源井位于库区边。为确保水源水质达标,吴沟村已禁止养殖户往该水库投放畜禽粪便、化肥等污染物,并安排专人看管。经走访群众和了解,目前该水库没有投放畜禽粪便、化肥现象,也没有臭气熏天现象。2018年5月,内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报告》显示,吴沟村供水站水质能够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

反映“多次反映,该村支书包庇”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桃溪镇、吴沟村从来没有接到吴沟村水库和该村河坝污染问题的反映。

处理及整改情况:内乡县持续加强对桃溪镇吴沟水库、陈营上游小水河坝的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禁向水库内投放畜禽粪便、化肥,逐步改善水库水质,确保群众用水安全。

问责情况:无。

三十、南阳市方城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57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方城县运通汽车配件厂,排放的烟雾,严重损害身体健康,噪音很大,对附近居民造成很大困扰,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的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方城县运通汽车配件厂,全称为方城县运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该企业汽车配件加工项目于2016年11月7日通过方城县环保局备案(方环〔2016〕70号)。

反映“排放的烟雾,严重损害身体健康”问题,不属实。方城县运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员工餐厅原有灶台1座,使用煤作为燃料,废气通过8米高烟囱直接排放。2018年5月7日,方城县环保局现场检查时,要求企业负责人进行整改。该问题已于6月15日整改完毕,所有燃料均已清除,灶台、烟囱已拆除,改用电炉。

反映的“噪音很大,对附近居民造成很大困扰”问题,基本属实。方城县运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现有锻造车间一座,主要设备是2台C41-250型250公斤空气锤,生产过程中产生噪音。2018年5月7日,方城县环保局对企业进行了现场监测,确认其厂界噪声值超标后,立即对其下达了《方城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方环责改字〔2018〕2-004号),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整改。截止目前,企业锻造车间处于停产状态,隔音墙、机器隔音罩已建成。

反映“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的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方城县运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东侧原有垃圾堆一个,系该企业及周边群众生活垃圾堆积所致。2018年5月7日,方城县环保局在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此问题,现场要求企业负责人进行整改,消除污染。该问题已于5月10日整改完毕,垃圾已由该企业安排铲车清理完毕,并购买垃圾箱放于企业厂区内定期清运。该企业无工业垃圾排放现象,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为铁屑,有专人负责回收至废料收集车间进行加工然后外售。

处理及整改情况:城县加大对方城县运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整改,监督其加强运营维护,严格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确保周边生态环境安全。

问责情况:无。

三十一、南阳市南召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58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内容与“河南省南召县云阳镇翟庄有一大型钾长石场,这是一家没有合法手续,没有环保设施的黑企业,存在了几年,给当地群众造成了极大的危害。环保检查严格时,白天不干,晚上干,稍有不严白天也不停的生产,该厂在村旁,生产时噪音大,尘土飞扬。污水不经沉淀直接排入大河,该河段正是鸭河水库上游,几十吨重的大车把投入巨资的扶贫路也碾压坏了,群众是敢怒不敢言”的来信内容相似。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南召县云阳镇翟庄有一大型钾长石场,这是一家没有合法手续,没有环保设施的黑企业,存在了几年,给当地群众造成了极大的危害”问题,不属实。反映的钾长石厂全称为南阳英浩矿产品有限公司,各项手续齐全,是合法企业。该企业办理有营业执照,期限为2014年4月25日至2027年4月24日,经营范围为钾长石购销,办理有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豫宛南召制造〔2015〕17900号)。该企业年产6万吨钾长石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5年2月17日经南阳市环保局审批(宛环审〔2015〕72号),2016年8月开始建设,2017年12月建设完成,2018年5月份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通过。

反映“环保检查严格时,白天不干,晚上干,稍有不严白天也不停的生产”问题,不属实。经调查,该企业按照环保要求合法生产,不存在案件中反映的问题。

反映“该厂在村旁,生产时噪音大,尘土飞扬”问题,部分属实。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检测报告》提供的数据,该企业生产时厂界噪音均达标。6月19日,南召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因原料供应不足处于停产状态,但发现有扬尘问题,执法人员当即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原料进仓库存放,并安装喷淋管道定时洒水降尘。目前,该企业原材料已全部存入仓库。

反映“污水不经沉淀直接排入大河”问题,不属实。经调查,该企业配套建设有污水处理系统,并建有沉淀池,生产时废水循环利用,无外排现象。6月19日以来,南召县环保局多次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均未生产,未发现排放污水。

反映“几十吨重的大车把投入巨资的扶贫路也碾压坏了”问题,不属实。经调查,厂区通往主干道的路段为山头村余庄组与郜庄组之间的水泥路,2013年由多方集资修建,不属于扶贫路。目前,该路段已使用近5年,路面基本完好,未发现明显的碾坏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南召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定期进行巡查,确保企业在今后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降尘、防噪音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周边环境清净,为群众营造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问责情况:无。

三十二、南阳市新野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62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新野县溧河铺镇每天晚上8点左右,就有一股刺鼻的塑料气味,垃圾焚烧味,应该是附近废品收购站和小饭馆所为。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新野县溧河铺镇镇区位于溧河村,属农村自发形成的农贸市场集散地,居民主要为溧河村村民和部分外来商户,有专人承包集镇垃圾清运,沿街设置有垃圾箱,方便沿街居民和商户投放垃圾。经调查,由于部分居民环保意识不强,还保留传统的生活习惯,存在有偶尔焚烧门口垃圾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新野县溧河铺镇政府对调查中发现的个别焚烧垃圾居民进行了批评教育,严令其不再焚烧垃圾;对承包集镇垃圾清运的承包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加强管理,增加垃圾清运频次,及时清理道路边存留垃圾,防止焚烧垃圾。

问责情况:无。

三十三、南阳市卧龙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65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卧龙区七里园乡大庄村黄庄组南头一工厂生产大型打包机(南阳永兴机械公司院内租赁户,与永兴公司合用厂房)存在以下环保问题:1.无遮拦无回收处理喷漆,因设备较大,每次喷漆将近一天(每周一至两次)。2.焊接用二氧化碳气体排放每天100公斤左右。3.除锈粉尘超标,工业用液化气有时泄漏。4.打磨、撞击噪声扰民,遇到检查就夜间加班。5.有时产生的工业垃圾随意倒入附近沟渠。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反映的生产打包机加工点位于南阳市卧龙区七里园乡大庄村黄庄组南头永兴机械公司院内,该加工点与南阳市永兴机械有限公司同租用一家院子,生产设备有二保焊机3台、氧气自动切割机1台。2018年4月,七里园乡政府在辖区巡查中发现该加工点未办理任何手续,属“散乱污”企业。该加工点因无法继续维持经营,已于4月底自行拆除。7月3日,七里园乡政府会同卧龙区环保局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厂房内无设备、无原料、无产品,不具备生产能力。

处理及整改情况:卧龙区以此次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为契机,继续大力推进环境保护工作,依据环保“双随机”执法系统和全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平台,加强环境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问责情况:无。

三十四、南阳市方城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76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方城县古庄店镇工业园区,福建富闽石业有限公司,粉尘、噪声、废水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福建富闽石业有限公司全称为南阳市富闽石材有限公司。该企业花岗岩加工项目环评手续于2012年5月16日经方城县环保局审批(方环审〔2012〕K21号),并于2014年3月24日通过验收(方环验〔2014〕01号)。

反映“粉尘污染严重”问题,部分属实。南阳市富闽石材有限公司石材加工生产过程中均为湿法作业,不产生粉尘;建有车辆冲洗台,安装有360度旋转喷淋设施、车间及围墙定时喷淋装置,配有扫地车、洒水车、雾炮机等环保设施。2018年以来,方城县环保局多次现场检查,未发现该企业存在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行为。该企业粉尘主要产生点为废渣边角料堆放区,方城县环保局2018年6月4日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因废渣棚升级改造,前期产生的部分固体废物露天堆放,未采取围挡、覆盖措施。据此,方城县环保局依法对其下达了《方城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万元(已落实)。目前该企业已对场内露天堆放的固体废物进行清理,废渣棚已建成。

反映“噪声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南阳市富闽石材有限公司2018年4月份以来因废渣棚升级改造,一直处于停产整改状态,且该企业已办理环评手续并通过验收,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对生产设备进行了隔音处理,在验收时未发现噪音超标现象。

反映“废水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南阳市富闽石材有限公司现建有大切循环池、荔枝板循环池、切边设备循环池、雨水收集池,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2018年7月1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废水直排、溢出现象,企业已安装废渣干湿分离设备。

处理及整改情况:方城县将加大对南阳市富闽石材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监督企业加强运营维护,严格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确保周边生态环境安全。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对此类企业的日常监管,严防污染问题发生。

问责情况:无。

三十五、南阳市西峡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79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西峡县丁河镇派出所西北300米左右有个猪皮熬制加工厂,烟囱冒烟、污水横流、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反映的猪皮熬制加工厂,实际为南阳市弘阳皮业有限公司。该企业始建时,选址位于丁河镇工业园区,东西相邻均为企业,南边为田地,周围无居民居住。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丁河集镇的不断扩大,该企业已被居民、幼儿园、商店包围。企业配套建设了臭氧负离子除臭设备以消除生产过程中的气味,但因原料运输、堆存、压制过程中的气味无法收集,治理效果不理想,气味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

2017年10月,环保12369热线接到群众反映南阳市弘扬皮业有限公司生产恶臭气体扰民问题后,西峡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后,于2017年11月4日对其下发《责令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停产,在随后的检查中发现该企业没有停产,于2017年12月7日向西峡县政府报告,建议对其实施停产治理。西峡县政府于2017年12月8日书面通知丁河镇政府、县供电公司、县直有关单位,要求对南阳市弘扬皮业有限公司实施停产治理,未经西峡县政府同意,不得擅自供电。2018年6月,西峡县环保局在例行检查中发现该企业有恢复生产迹象,6月7日,丁河镇政府联合相关部门拆除了该企业的供电设备,对车间内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排污口已堵死。2018年6月22日,该企业炼油设施及辅助设施已拆除完毕,并于6月30日通过省环境污染攻坚督察组验收。

处理及整改情况:西峡县政府加强日常巡查,严防反弹;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污染企业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环评不达标、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实施关停,禁止招引重污染企业入驻。

问责情况:无。

三十六、南阳市卧龙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82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石桥区域内有大量钙粉加工点,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卧龙区蒲山(石桥)区域,因为盛产优质石灰石,长期以来当地群众们“靠山吃山”,建起了许多钙粉加工点,长期粉尘超标,污染严重。2015年,卧龙区决定强力推动蒲山(石桥)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研究制定了《卧龙区蒲山(石桥)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区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组,逐家逐户登记钙粉加工企业,共排查出“六无”钙粉加工企业273家(包括:灰粉厂、灰钙厂、钙粉厂、彩石厂),卧龙区在财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拿出4000余万元对企业进行补助,督促鼓励企业业主自行拆除。通过强力推进,截至到2017年5月,除2家对补偿标准有异议的企业外,其余271家全部拆除、取缔。蒲山镇政府对2家企业进行了断电、封门,使其彻底丧失生产能力。在对这2家企业主做通工作后,2018年6月13日,蒲山镇组织机械和人力对其进行了拆除、清场。至此,蒲山(石桥)区域的所有钙粉加工点已全部取缔到位。

接到群众举报后,卧龙区蒲山镇、石桥镇立即组织了现场排查。经排查确认,目前蒲山(石桥)区域已不存在钙粉加工点。同时本着疏堵结合的原则,卧龙区在蒲山镇田营村、蒲山店村、李湾村征用土地350亩,正在建设碳酸钙产业园区,省政府已批复,征地补偿已完成。园区建成后,有意向的钙粉加工企业可以入驻,采取集约化生产,污染物集中、规范处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卧龙区加强日常监管,严防钙粉加工点死灰复燃,确保蒲山(石桥)区域大气质量持续改善。同时以本次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为新起点,立足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积极构建辖区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问责情况:无。

三十七、南阳市内乡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88(*)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内乡县灌张镇杨寨村河南牧原股份有限公司病残猪无害化处理中心污水横流,淹没了周边农田、果园及设施,污染极其严重,向县环保局反映最终都不了了之。今年五月再次发生偷排事件,污水直接流进投诉人的园区,污水流经之处,所有植物都枯萎死亡,园区内的一口藕塘目前变成了大污水坑,满目疮痍。再次向内乡环保局反应情况,目前仍无下文。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河南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病残猪无害化处理中心采用化脂工艺进行病死动物处置,处理规模为40吨/天,处理后的油指可作为工业用油原料,油骨饼作为有机肥生产原料。该项目属于2016年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于2016年10月30日通过了南阳市环保局备案。该中心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机处理后进入收集池,而后由污水泵送至牧原杨洼养殖分场(十一分场)沼液贮存坝,施肥于周边农田不外排。

反映的“南阳市内乡县灌张镇杨寨村河南牧原股份有限公司病残猪无害化处理中心污水横流,淹没了周边农田、果园及设施,污染极其严重,向县环保局反映最终都不了了之”问题,不属实。内乡县对环保信访问题一直高度重视,在接到各类环境信访件后,会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到信访举报的企业进行实地调查。经查,内乡县环保局在2018年5月以前未接到反映该无害化处理中心污水污染环境的信访件。6月30日现场检查时,没有发现该无害化处理中心污水横流,淹没了周边农田的现象或痕迹。

反映“今年五月再次发生偷排事件,污水直接流进投诉人的园区,污水流经之处,所有植物都枯萎死亡,园区内的一口藕塘目前变成了大污水坑,满目疮痍。再次向内乡环保局反应情况,目前仍无下文”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检查,该无害化处理中心生产正常,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周围没有发现外排的排污口及排污痕迹。对投诉人的冷库院内进行现场检查时,没有发现植物枯萎现象。2018年7月2日,内乡县环保局接到南阳市环保局信访交办通知(宛环信交〔2018〕23号),要求于2018年7月20日前上报反映“内乡县病残猪无害化处理中心污染问题”信访件办理结果,目前该信访件正在办理中。

处理及整改情况:内乡县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督促该无害化处理中心正常运转治污设施,确保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实现资源化综合利用不外排,同时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坚决从严从快查处,维护辖区环境秩序。

问责情况:无。

三十八、南阳市南召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94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召县四棵树乡四棵树村大北庄组村民来信反映四棵树乡雁门村后庄组刘丰林等人,在没有任何手续文件情况下,从2016年毁坏来信人家经济林,违章建房,破坏生态环境、植被,曾向信访等部门反映,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四棵树乡雁门村后庄组刘林丰等人,在没有任何手续文件情况下,从2016年毁坏来信人家经济林,违章建房,破坏生态环境、植被”问题,属实。经调查,2017年3月份,在没有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刘丰林在四棵树村孟沟与十里沟交汇口的山坡上(即举报人承包坡),毁坏林地,修建6间活动板房。经实地测量,违法占地面积共计718.045平方米,板房面积约230平方米。

反映“曾向信访等部门反映,问题没有得到解决”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对于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南召县政府、四棵树乡政府以及县信访、林业、国土等相关部门均及时进行了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南召县林业、国土部门正在按法律程序对涉嫌违法责任人刘丰林进行处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南召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监管,由四棵树乡政府会同县林业、国土部门,依法拆除违法建筑,对破坏的植被进行恢复,对涉嫌违法责任人尽快查处到位。同时,妥善解决双方矛盾冲突,确保举报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合理诉求得到解决。

问责情况:无。

三十九、南阳市卧龙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96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卧龙区青华镇诸庄村永兴储备烘干厂位于诸庄村公路边,负责人崔绪卿是青华镇计生办的工作人员,一个场地挂多个厂名牌子,套取国家补贴和贷款。其中开办的一个烘干厂,洗的大蒜水又黑又臭,大量的污水排入周边河沟,一些流到庄内的坑里,严重污染群众生活环境。由于崔绪卿有钱有势,谁反对就整谁,大部分群众敢怒不敢言。排入庄内的污水实在难闻,经群众多次交涉,现在崔绪卿找人开始清沟,将注入庄里的污水引到耕地内的河沟,诸庄东边公路限宽附近的沟内就有很多污水,耕地被污染,庄稼都成有毒的了,群众的身心健康谁来保证。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卧龙区青华镇褚庄村永兴储备烘干厂是南阳市永兴农贸有限公司的一个年加工辣椒蒜片5000吨生产项目,位于卧龙区青华镇上徐寨村褚庄15组。该公司有两个生产项目,分别是年加工辣椒蒜片5000吨项目(宛龙环审〔2014〕1号)和年产10000吨玉米加工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宛龙环审〔2016〕25号)。

反映“负责人崔绪卿是青华镇计生办的工作人员,一个场地挂多个厂名牌子,套取国家补贴和贷款”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崔绪卿为青华镇政府计生办工作人员,不是南阳市永兴农贸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该公司门口有2个牌子,分别是南阳市永兴农贸有限公司和永兴烘干厂。目前没有发现该公司套取国家补贴和贷款的问题线索。

反映“大量污水排入周边河沟,严重污染群众生活环境”问题,部分属实。经查,该公司年产10000吨玉米加工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16年10月建成,因市场原因未投产。2018年6月22日卧龙区环保局会同青华镇政府在日常巡查时,发现该公司年加工辣椒蒜片5000吨建设项目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在2018年6月初建设清洗生产工艺且已投产,该公司生产废水经厂区东侧自然沟汇入周边河沟。卧龙区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5000吨辣椒蒜片加工项目涉嫌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宛龙环责罚〔2018〕第111号),要求其停止建设使用。为确保停产到位,已对其主要生产设备在现场予以查封,目前该项目已经停止使用,处罚程序正在进行中。同时,卧龙区对厂区外东北角自然沟的水质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外排水、无组织废气均符合相应标准。

反映“注入庄里的污水引到耕地内的河沟,诸庄东边公路限宽附近的沟内就有很多污水”问题,部分属实。经查,该公司外排水经厂区东北自然沟最终流入公路限宽附近的沟内,沟内的水与厂区外排的水为同一水源。

反映“崔绪卿有钱有势,谁反对就整谁,大部分群众敢怒不敢言”问题,青华镇纪委正在进行调查。

反映“褚庄东边公路限宽附近的沟内就有很多污水,耕地被污染,庄稼都成有毒的了”问题,目前该处位置的土壤已现场取样,正在检测过程中,若检测结果超标,将依法依规处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卧龙区对该公司加大监管力度,将其纳入双随机检查系统和移动执法平台,确保其在环评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到位、满足达标排放的条件下方可恢复生产,并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该公司污染防治管理及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项目运行过程中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问责情况:无。

四十、南阳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009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内容与“南阳市的问题编号X410000201806080054的处理公示结果极为不满,以当事职工了解的信息反映事实如下:1.沼气为乙醇生产废物利用能源,自产自用。此部分与实际情况全部不符,第一是生产沼气的为中聚天冠生物能源公司而非天冠燃料乙醇公司,为两个公司独立核算等”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河南天冠燃料乙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醇公司)与中聚天冠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能源公司)同属河南天冠集团的子公司,举报中蛋白饲料分厂属于乙醇公司的生产车间。乙醇公司30万吨/年燃料乙醇主要生产工艺:原料(小麦、玉米)→粉碎→液化→糖化→发酵→蒸馏→精馏→乙醇,主要产品有燃料乙醇、谷朊粉、蛋白饲料。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30万吨/年燃料乙醇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糟液经固液分离后的生产废水为原料,经两级厌氧+两级好氧+絮凝沉淀物化处理并产生沼气。乙醇公司蛋白饲料分厂生产工艺为:酒精糟液→卧螺分离→混合烘干→包装入库,2015年烘干开始采用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产生的沼气燃烧作为主要热源,在沼气不能满足情况下,使用少量煤作为热风炉热源辅助。2015年至2017年底饲料分厂运行负荷约30%,且在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5月22日停产。2018年6月20日,蛋白饲料分厂将既可烧煤也可烧沼气的热风炉全部改造为只能燃烧沼气。

反映的“沼气为乙醇生产废物利用能源,自产自用。此部分与实际情况全部不符,第一是生产沼气的为中聚天冠生物能源公司而非天冠燃料乙醇公司,为两个公司独立核算,天冠燃料乙醇公司使用沼气需要对中聚天冠生物能源公司进行采购,不存在自产自用的说法。因此核实天冠燃料乙醇公司是否全部使用沼气,用多少沼气,在天冠燃料公司中采购记录中可以查到,也可在中聚天冠生物能源公司销售记录中查到,2014年实际沼气采购及使用量基本为零。第二是成本更低的说法更是极为荒谬,一是中聚天冠生物能源公司生产沼气以来一直以天燃气价格接入市区供气,二是2014年中聚天冠生物能源公司增加沼气发电项目,沼气发电有国家高额补贴,因此中聚天冠生物能源公司怎么可能远低于市场价向天冠燃料乙醇公司供气”问题,部分属实。乙醇公司向生物能源公司提供生产废水,支付给生物能源公司污水处理费。生物能源公司租赁乙醇公司污水处理厂的整套生产厂房与设备进行污水处理同时生产沼气,提供一定量沼气给乙醇公司烘干饲料使用。2014年实际沼气采购及使用量基本为零的举报属实。关于沼气发电项目有国家高额补贴一事与实际情况不符。《国家财政部2017年关于组织申报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项目的通知》(财办建〔2017〕17号)中规定电价补贴的申报条件为2006年及以后年度核准,2016年3月底前并网,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沼气发电项目2011年3月开工建设,2017年1月并网,只获得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0.3551元/千万时的电价,正准备第八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项目申报工作。因此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沼气发电项目一直未得到过任何沼气电价补贴。

反映“热风炉尾气处理情况的内容与事实完全不符。第一是在6月1 0同南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检查之前4台燃煤热风炉只能烧煤不能烧沼气,检查组走后才进行改造加装沼气管道、燃烧喷头、开始全部烧沼气。第二是蛋白饲料厂5条生产线,水洗除尘器只有1台,怎么可能全部水洗除尘。同时水洗除尘器现场飞溅严重,基本未使用”问题,不属实。乙醇公司饲料分厂共有5台热风炉(1台只能烧沼气,4台只能烧煤),2015年河南天冠集团有限公司高效节能综合利用整体改造项目建成后,乙醇公司已将4台只能烧煤的热风炉改造为既能烧煤也能烧沼气,不存在6月10日检查组走后才进行改造的情况。蛋白饲料厂5条生产线安装有5套烘干废气处理装置(旋风除尘+水洗除尘),且都能正常投入使用,热风炉废气配套建设4套多管旋风除尘器(其中有1台只能烧沼气的热风炉不用配套多管旋风除尘器)。

反映“近期用煤情况的调查部分与事实全部不符。第一天冠燃料乙醇公司于5月22日开机生产,作为一个生化企业各部分连续进行,蛋白饲料厂于5月26日即开始生产,并非6月3号8时;第二是在6月10日南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检查之前共有三台燃煤热风炉在生产,未使用沼气,当时在场的三名职工可证明,却不知为何最终通报中是燃烧的是沼气。6月10日南阳市环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撤走后,河南天冠燃料乙醇公司于当天开始采取应对措施:1.转移现场存留的煤炭及煤渣;2.冲洗现场地面、清理现场用煤痕迹;3.对燃煤热风炉进行改造,加装沼气管道,并全部开始使用沼气;4.删除乙醇公司内网上的《蛋白饲料厂原煤卸车安全管理规定》;5.通知全体蛋白饲料厂职工,6月12日中央督察组要来,要求若督察组提问时必须回答一直全部使用沼气,从未使用煤炭;6.对蛋白饲料厂全部关于燃煤的记录全部撕毁,重新填写补充;7.6月20日河南省环保人员检查前,将上煤斗拆除等等。6月12日告知职工,领导已将中央督察组摆平不再来了。6月21日通知相关岗位职工做好准备,待国家督察组撤走后,更换用煤设备(相关上煤斗、出渣机等设备已经入库),7月上旬恢复燃煤热风炉生产”问题,部分属实。经查阅乙醇公司生产记录,乙醇公司热电厂点炉时间是5月22日,蛋白饲料厂的正常开机时间即为6月3号8时。

反映“6月10日南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检查之前有三台燃煤热风炉在生产,未使用沼气”问题,属实,经调查,6月3日8时至6月8日8时2#4#热风炉运行,6月8日上午8时切换为3#4#热风炉运行,在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80055件回复时也已确认由于本次停产时间长沼气未产生且无库存,热风炉启动时用煤作燃料,6月8号10时开始使用沼气作为燃料。6月10日南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检查后,乙醇公司转移现场存留的煤炭及煤渣、冲洗现场地面、清理现场用煤痕迹的情况属实。南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检查后要求乙醇公司采取工艺改造措施,拆除热风炉上煤系统,乙醇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按要求整改,将现场未用完的煤运至热电厂煤棚,并于6月20日将热风炉上煤系统完全拆除,上煤口彻底焊死。

反映“6月10日南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撤走后,对燃煤热风炉进行改造,加装沼气管道”问题,不属实,南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撤走后,热风炉现场正在进行的是拆除上煤系统的作业,并非加装沼气管道作业。

反映“删除乙醇公司内网上的《蛋白饲料厂原煤卸车安全管理规定》”问题,属实。由于该公司已将热风炉上煤系统完全拆除,蛋白饲料厂今后无法再使用煤,故将乙醇公司内网上的《蛋白饲料厂原煤卸车安全管理规定》删除。

经询问,乙醇公司没有通知蛋白饲料厂职工必须回答一直全部使用沼气从未使用煤炭的情况。

6月20日河南省政府督导组现场督察时,该公司已拆除了热风炉上煤系统,上煤口已彻底焊死,经问询,蛋白饲料分厂无再次用煤的计划。

处理及整改情况: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该公司热风炉全部使用沼气作为热源,发现热风炉用煤将从严从重进行查处。

问责情况:无。

四十一、南阳市内乡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014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2004年上游南阳市内乡县灌涨镇杨寨村、大小后营河水,因岗头村牧原养殖厂向河里排放污水受到污染,为此村民曾集体上访县委、政府后续解决不彻底,牧原公司是上市公司,省、市、县重点保护养殖企业。沿河几个自然村村民叫苦连天没人做主,苍蝇、蚊子特别多,严重影响老百姓的正常生活,本村支书也与养殖场和牧原公司之间有利益关系,此河因下游断流没有纳入内乡县河长制管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灌涨镇杨寨村上游涉及的牧原公司养殖场共两家,分别为二分场(水田村)、四分场(岗头村),目前二分场已全部清栏,仅四分场养殖。四分场始建于2004年,设计存栏12000头,出栏商品猪3.5万头。该场2008年被内乡县政府列为限期治理对象,2008年经过治理,完成了治理任务(内环字〔2008〕95号)。

反映“2004年上游南阳市内乡县灌涨镇杨寨村、大小后营河水,因岗头村牧原养殖厂向河里排放污水受到污染,为此村民曾集体上访县委、政府后续解决不彻底”问题,不属实。内乡县对环保信访问题一直高度重视,在接到各类信访件后,县委、县政府会立即转交县环保局和所辖乡镇政府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理。经查,2004年县环保局、灌涨镇政府未接到县委、县政府转交的涉及四分场的污染举报。

反映“牧原公司是上市公司,省、市、县重点保护养殖企业”问题,部分属实。经查,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在深交所上市。省、市、县环保部门已将该公司列为养殖企业重点监控单位,要求其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定期对其周边环境的空气、土壤和地下水进行检测,确保周围生态环境质量安全。

反映“沿河几个自然村村民叫苦连天没人做主,苍蝇、蚊子特别多,严重影响老百姓的正常生活”问题,部分属实。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四分场配套有养殖废水处理站,采用的治污工艺为粪污经固液分离、四级厌氧处理、两级EGSB厌氧处理、两级IC厌氧处理(厌氧反应器总容积为4800立方米,设计停留时间为40天),厌氧出水进入好氧处理系统,处理后的沼液经管道进入沼液储存池(容积为7万立方米,能够储存该养殖场875天养殖废水),在施肥季节通过管网用于周围1546亩农田灌溉。6月19日和7月1日,环保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各项治污设施均正常运转,没有发现偷排行为,周边也没有排放痕迹。经查,四分场东面有一小河为曾家河,曾家河杨寨村河段沿岸有大后营、小后营、杨寨、河南及西庄等5个自然村,经检测,四分场未对曾家河造成污染。此外,由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没有覆盖全县各乡村,该村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没有全部收集处置,造成农村蚊子、苍蝇较多,影响了村民的正常生活环境秩序。下步内乡县将采取建设人工湿地、购置垃圾桶、垃圾车等措施,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反映“本村支书也与养殖场和牧原公司之间有利益关系”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杨某平于2010年任灌涨镇杨寨村党支部书记,2018年6月辞去该职务。该村的中型养殖场,法人代表为李某,系杨某平女婿,非杨某平投资建设,并且该养殖场与牧原公司没有隶属关系。

 反映“此河因下游断流没有纳入内乡县河长制管理”问题,不属实。内乡县灌涨镇党委、政府已于2017年9月16日下发《灌涨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灌发〔2017〕52号),将曾家河纳入该镇河长制管理中,建立河长制管理机制,落实河长制管理责任。

处理及整改情况:内乡县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所有养殖场的监管力度,督促养殖企业正常运转治污设施,实现养殖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同时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坚决从严从快查处,维护辖区环境秩序。

问责情况:无。

四十二、南阳市南召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020(*)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南召县云阳镇李楼村窑场金岗山组常住人口300多人,长期居住于从古至今的一条绿水小河两岸,向东厂生活废水、工业污水、医院废水和垃圾均未经净化处理直接排放到该河内,流经鸡河汇入鸭河水库,现已河床上涨,村民住房和土地受害,臭气熏天,河边垃圾满天飞。由于河水严重污染,对村民生活用水造成困难,对村民多年来家禽养殖造成巨大不安全隐患。由于村民长期居住在重度污染的环境中,人们身心健康受到极大危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区域为位于南召县云阳镇北部李楼村的窑场组和金岗山组,该区域内有一条无名小河是云阳镇鸡河的支流,源自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即举报提到的向东机械厂),流经李楼村窑场组、金岗山组后汇入鸡河。两岸零星有村庄分布,常住人口300多人。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位于南召县云阳镇李楼村,始建于1968年,是国家三线建设时兴建的军品专业生产厂。

反映“向东厂生活废水、工业污水、医院废水和垃圾均未经净化处理直接排放到该河内”问题,不属实。经调查,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随着1968年—1988年期间企业家属住宅楼建设而配套建设的,能满足日常的生活污水处理要求。2017年该企业又对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该企业工业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始建于1971年,2000年通过环评及验收,2014年委托河南一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原污水处理系统进行维修、改造,2015年维修改造完成,同年8月由南阳市环保局组织清洁生产验收审核通过。2018年3月企业组织内部专项检查时发现污水处理系统有环境安全隐患后,于4月28日向南召县环保局申请报停污水处理设备,并对污水处理池等部分设备进行维修。经南召县环保局同意,该企业于2018年5月4日停产施工。目前,该企业污水处理系统正处于停产维护中,未发现有工业污水直排现象。

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职工医院2017年委托郑州绿缘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污水处理系统方案设计,2018年1月份建成后委托第三方机构—中析源科技有限公司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达到污水排放要求。2018年3月19日经南召县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联合现场检查验收,该医院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到位、运行正常,污水排放符合要求。该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设置在医院住院部后面,有明显标志、警示标志、三防设施,附近无生活用水水源。该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与南阳康卫环保公司签订有医疗废物处置合同书,产生的医疗废物都交由该公司集中处置。

反映“现已河床上涨,村民住房和土地受害,臭气熏天,河边垃圾满天飞”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该小河河道宽约三米,河道水面距地埂落差约两米,部分河段边有村民种植庄稼,现场草木茂盛而且庄稼长势良好。沿河除上游有部分住户外,其余河段两边近距离无住户。经走访群众,该小河未发生过漫堤和水冲沙压现象,未发现有“村民住房和土地受害”情况。经现场核实,该区域河段内有个别部位拥堵,水流不畅,河道内及临村庄部位有塑料袋、塑料杯子、枯树枝等漂浮物和生活垃圾。由于前期降雨,河水略显浑浊。7月2日经河南省安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河水取样监测,河水水质达到地表水(GB3838-002)Ⅲ类以上。对于河道存在垃圾问题,云阳镇政府结合“百日清河行动”,于7月1日起组织人员,调用钩机、车辆对河道拥堵部位进行了疏通,捡拾垃圾并清理外运。目前,河道已清理完毕,河流顺畅。

反映“由于河水严重污染,对村民生活用水造成困难,对村民多年来家禽养殖造成巨大不安全隐患”问题,不属实。经调查,该区域村民家中均铺设有自来水管,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每天定时向群众供给自来水,能够保障人畜饮水安全。群众家中挖掘的水井井水用于洗衣、浇地、盥洗等。目前,已对8户群众家中的井水取样送县防疫站进行水质化验(7月9日出化验结果)。

反映“由于村民长期居住在重度污染的环境中,人们身心健康受到极大危害”问题,不属实。经过对李楼村窑场组、金岗山组的8户常住村民进行入户调查,无人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存在有异味、浑浊、饮用后产生不良后果等现象,经该村村医证明近年来李楼村未发现因饮用水引发相关疾病。云阳镇李楼村窑场组、金岗山两组的井水样品已送县疾控中心检检测。

处理及整改情况:南召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将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巡察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督促其加快污水处理设备升级改造,并积极协调将该企业污水处理系统并入云阳镇污水管网。由云阳镇政府在李楼村增设垃圾箱,及时清运垃圾;在沿河区域设立禁倒垃圾警示牌,并责成镇、村河长对该区域进行重点监管,确保问题不反弹。同时,由云阳镇自来水厂向李楼村窑场组、金岗山组两个组铺设自来水管,预计年底可通水,保障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问责情况:无。

四十三、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024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与“南阳市白河南“红磨坊度假村“是集餐饮、住宿为一体的综合性餐饮企业,占地100亩,年营业额在3000万以上,该企业排放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餐饮产生的废水,全部直接排放到了我们的饮水之源,母亲河白河里面,其排放量上万吨,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严重的损坏,给南阳市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痛苦,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2015年-2018年5月12日为止表面上关停,其实一直都在营业。强烈要求有关部门直接督查,拆除该企业,还我们白河母亲碧水蓝天。强烈要求有关部门追查吃拿卡要的失职渎职人员!”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反映的红磨坊度假村位于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姜营街道办事处龙王庙社区,2008年3月7日注册登记。南阳市“保护母亲河”行动期间,已对该度假村餐饮服务进行关停,目前主要经营农业项目,不提供住宿,大部分土地用于蔬菜和经济林种植,并对外出租生态菜园,其中对外出租菜园占地面积33亩。

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后,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立即组织区环保局、姜营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该度假村生活垃圾由龙王庙社区收集后集中进行处理,配套建设有污水处理设施二级沉淀池,雨水以及生活产生的废水经分流降解后用于蔬菜灌溉,未发现有排污口直排入白河。

处理及整改情况: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加强对该度假村的监管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安排环保专人每日巡查,督促其严格按照环保要求经营,坚决杜绝污染环境问题发生。

问责情况:无。

四十四、南阳市内乡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028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内乡县湍东镇东王营村王南组附近有家仙鹤纸业厂,1.气味刺鼻难闻。2.吃晚饭及晾衣服时黑油烟洒在上边(安西生产对最严重)。3.两个高涸洞(原文如此)时常冒黑烟。4.每天早晨压水井压出来的水有怪味。5.该厂占地是口粮地。6.该企业决不能建在人口密集之地,另外附近有高速口、火车站。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仙鹤纸厂实际名称为河南仙鹤特种浆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鹤纸业)。

反映“气味刺鼻难闻”问题,部分属实。2018年6月21日,经内乡县调查组核查,仙鹤纸业除碱回收炉停产检修外,其余工段均正常生产,治污设施运行正常,自动监测数据联网、传输正常。经调阅2个烟囱废气排放自动监控数据表明,燃煤锅炉废气等各项污染物在线数据能够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碱回收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要求。企业委托检测和内乡县环保局监督性检测结果均符合达标排放要求。2018年6月29日,厂界周边无组织排放废气检测结果表明,H2S、NH3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但在阴雨天或气压低的条件下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在一定区域和时间段能够闻到气味。

反映“吃晚饭及晾衣服时黑油烟洒在上边(安西生产队最严重)”问题,部分属实。经走访和调查仙鹤纸业周边谢楼、安西、王南等村组居民,大多数群众反映在吃饭及晾晒衣服时没有灰尘和黑油烟现象。该企业燃煤锅炉废气已实现了超低排放,但由于烟囱气体排放较大,在扩散过程中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反映“两个高涸洞(原文如此)时常冒黑烟”问题,不属实。该企业厂区内共有2根120米高烟囱,分别位于东、西厂区,其中东厂区为碱回收工段燃烧废气排放烟囱,西厂区为2台75t/h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废气排放烟囱。碱回收废气是制浆蒸煮工段产生的稀黑液,通过板式蒸发器蒸发浓缩,然后经蒸汽加热后送入碱炉燃烧处理,废气处理采用三电场静电除尘器,然后通过120米高烟囱排放。2015年该企业在原有废气治污基础上,增加了高效水膜除尘器+除雾塔,进一步降低了污染物排放。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废气采用炉内脱硫+袋式除尘进行处理,然后通过120米高烟囱排放。2013年启动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提标改造。其中脱硫采取吸收塔喷淋湿法脱硫处理、脱硝系统采用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技术,2016年通过验收。2017年按照省环保厅有关文件要求,该企业又进行了超低排放改造,其中除尘采用管束除尘;脱硫在原有基础上,新增1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塔、1套石膏压滤分离系统、1套污水处理装置;脱硝在原有处理基础上,新增一套SCR脱硝装置。上述改造完成后通过了专家验收,实现了超低排放。7月1日现场检查时,烟囱外排气体颜色为白色,没有冒黑烟现象。

反映“每天早晨压水井压出来的水有怪味”问题,不属实。7月3日,内乡县环保局组织人员对仙鹤纸业周边涉及的许洼、孙洼、安西、王南等村组居民水井进行了检测,结果表明,地下水各项指标能够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

反映“该厂占地是口粮地”问题,不属实。经查,内乡县国土部门分别在2013年—2017年期间,为仙鹤纸业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属于口粮地。

反映“该企业决不能建在人口密集之地,另外附近有高速口、火车站”问题,部分属实。仙鹤纸业位于内乡县产业集聚区,2005年向省环保局(现为省环保厅)进行了报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并于2006年获批准建设,2008年建成并投产。项目建设前位于城区边沿,位置偏僻,后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和城市框架的拉大,该企业目前已位于城区,且内乡相继建成了铁路和高速公路,周边人口也急剧增加。

处理及整改情况:内乡县继续严格实施环境管理,采取定期不定期督查等措施,督促仙鹤纸业正常运转治污设施,确保污染物满足环境管理要求,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问责情况:无。

四十五、南阳市桐柏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30069(二次办理)

反映情况:南阳市桐柏县城郊乡红色教育基地英雄纪念馆背后,胡保喜、范毛孩、张盘把养殖用地变为建筑用地,挖山毁林几十亩,现在已经盖别墅11栋。曾向县政府反映过,管不了。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举报中南阳市桐柏县城郊乡红色教育基地英雄纪念馆背后养殖用地是指原金亭村养殖厂,位于桐柏县大同街南段路西,属城郊乡金亭村叶东组,面积25.4亩。

反映“胡保喜、范毛孩、张盘把养殖用地变为建筑用地”问题,部分属实。经查,1995年1月1日,金亭村叶东组与周某、杨某清签订租赁协议拟办养殖场,协议租期50年(至2045年1月1日),租金贰万元,一次性支付(协议参与人村支书聂某清已死亡)。1996年,该养殖场占用地办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桐集建〔96〕字第0208324号),土地使用者周某,面积25.4亩,用途为养殖厂,批准使用期限50年。协议另一签订人杨某清,于2002年前后,将该宗土地转让给胡保玺(即举报提到的胡保喜),后经几次转手(国土局正在调查土地流转的详细情况)后,华某帅、刘某龙、邓某宏、张某、朱某峰5人在此地违法建设房屋。

反映“挖山毁林几十亩”问题,部分属实。经桐柏县林业局核查,该宗地属非林地。2016年4月30日,桐柏县林业局行政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在桐柏县城郊乡金亭村叶东组英雄纪念碑南边老养殖厂前有人砍伐松树。经现场调查,违法行为人杨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桐柏县城郊乡金亭村叶东组英雄纪念碑南边老养殖厂滥伐松树76棵,合木材材积5.4725立方米。桐柏县林业局于2016年7月17日依法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桐林罚决字〔2016〕第101号),该案件已于2016年7月17日办结。

反映“现在已盖别墅11栋”问题,属实。经调查,华某帅(5栋)、刘某龙(1栋)、邓某宏(1栋)、张某(1栋)、朱某峰(3栋)5人在原养殖厂位置违法建设房屋11栋。

反映“曾向县政府反映过,管不了”问题,部分属实。2015年10月20日,桐柏县规划局执法队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金亭村叶东组原养殖厂院内有施工行为。经现场勘查,共有5处房屋根基正在进行施工,经查此处施工工地并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设行为,桐柏县规划局执法队立即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并立案调查。此后,该处工地利用执法人员下班时间、夜间和节假日执法力量薄弱的时间段进行偷建、抢建,导致院内违法建筑物己形成。2015年12月,桐柏县国土局巡查中发现,有人在金亭村叶东组原养殖厂院内非法占用土地,在2015年至2016年期间,分别对胡保玺、付某宛、汪某洋、孙某平、梁某征、刘某龙、朱某峰等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有4户建房者,仍在调查中。该处11栋房屋开始建设至主体完工时,桐柏县规划局(原查处责任单位)已对该处11处违法建筑物进行了立案调查(分别是2015年至2016年期间),并全部下达了没收违法建筑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已全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6至2017年2月期间)。2017年城管体制改革,桐柏城建执法职责转移至城管综合执法局。2018年5月23日,桐柏县城管局巡查时,发现该处11栋房屋正在进行装修,现场执法将新装门窗等拆除,没收施工工具若干,并责令停工接受处理。由桐柏县整治违法用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供电公司下达了停电协查函,5月29日供电公司已将该处电源切断。2018年6月26日现场巡查时,该处保持5月23日拆除后的现状,没有继续施工的迹象。

2018年6月26日,桐柏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由桐柏县城管执法局撤销之前“处以没收”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案件事实,重新下达责令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桐柏县城管局于2018年7月4日申请法院撤销原规划局的行政处罚,并启动违建强制拆除行政处罚程序。根据相关法定程序,有关处罚及强制执行文书的调查、下达、送达至生效期间约40天,预计将于2018年8月15日对该处违建予以强制拆除。拆除结束后,桐柏县政府将根据总规尽快制定该区域控制性详规,将该区域恢复为公园绿地。

处理及整改情况:桐柏县成立由副县长、检察长牵头,国土局、林业局、城管局、公安局、城郊乡政府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组,将该处违法建设列为重点监管促改对象,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立整立改,落实相关工作措施。桐柏县公安局已经提前介入,国土、林业、城管等部门配合,先期收集、固定证据,如符合立案条件,及时进行案件移送,立案查处。涉案嫌疑人胡保玺已因他案被拘捕,公安、检察机关将深挖相关案件线索,及时跟进。

问责情况:桐柏县委、县政府已经启动问责追责程序,由纪委对此案件进行正式调查追责(桐办文〔2018〕34号)。桐柏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组已立案,启动公益诉讼监督调查工作,监督国土、林业、城管部门,调查举报材料的相关情况,督促相关单位抓紧对照法律法规,严格履责,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将及时跟进提起公益诉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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