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阳市卧龙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80060
反映情况: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汪寨村小屯庄西边2里地,有个沙场,老板王献忠是小屯庄6队组长,将该村的泗水河挖成7—8米深的大坑,将挖出来的沙子卖掉。投诉人在24号向中央督察组反映,至今没有任何人去查处。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汪寨村小屯庄西边2里地,有个沙场,老板王献忠是小屯庄6队组长,将该村的泗水河挖成7-8米深的大坑,将挖出来的沙子卖掉”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2017年年底,王献忠私自在泗水河右岸蒲山镇汪寨村小屯6组下河路上游约50米处河道内挖建鱼池,建成的鱼池面积为80米×50米,深7—8米,供游人垂钓。现场检查时未见卖砂现象。
反映“投诉人在24号向中央督察组反映,至今没有任何人去查处”问题,不属实。2018年6月26日,卧龙区水利局对王献忠私挖鱼池行为进行调查,认定王献忠围垦河道,影响河道行洪安全,依法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宛龙水罚决字﹝2018﹞第26号),责令王献忠将鱼池恢复原貌,并处以人民币1万元罚款。目前,王献忠已组织机械和人力拆除了鱼池围堰,恢复河道原貌,罚款正在征缴中。
处理及整改情况:卧龙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对该鱼池的监管,立足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全面落实河长制,对辖区内主要河道进行排查,确保生态环境得到保护,保证汛期行洪安全。
问责情况:无。
二、南阳市新野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80061
反映情况:南阳市新野县团结路小商小贩喇叭乱叫,无人管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新野县团结路东起朝阳路,西至西环路,全长约1000米,隶属于新野县汉华街道办事处团结居委会。
反映“南阳市新野县团结路小商小贩喇叭乱叫”问题,属实。经调查,新野县团结路东段是新野县规划设立的团结路农贸市场,两侧固定摊位和流动商贩较多,早晚时间段商贩存在用喇叭叫卖现象。
反映“无人管理”问题,不属实。该路段属新野县城中心主干道,路段的经营环境、经营秩序一直由新野县城管局负责,汉华街道办事处配合。近年来,汉华街道办事处及团结居委会按照新野县创建省级卫生城、省级园林城的要求,对辖区内的路段进行了长期规范治理,并对沿街门面进行宣传教育,确保规范经营,不存在“无人管理”的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新野县汉华街道办事处及团结居委会出动宣传车,对沿街商户及摊位进行了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规范经营、有序经营,同时禁止商贩用电喇叭叫卖,发现使用者进行制止。7月2日,新野县汉华街道办对沿街商贩进行了集中整治,划线经营,确保不占道经营,对流动摊位该取缔的取缔,该规范的规范。从7月5日起,团结居委会安排专人对该路段进行管理,确保经营规范有序。
问责情况:无。
三、南阳市宛城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80068
反映情况:南阳市宛城区黄台岗镇范蠡村南边白河旁边,黄宇健的饭店,在院内养了多只家禽,污水直接排入白河内,将可耕地挖成鱼塘污染水源,多次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黄台岗镇范蠡村黄宇健饭店,实际为白水湾农庄,位于范蠡村西白河东岸林地边,2006年4月黄玉建(即举报反映的黄宇健)在此处从事养殖与餐饮。因饭店经营不景气等原因,处于常年停业状态,圈棚内无养殖活物,鱼塘内无养鱼。
反映“黄台岗镇范蠡村南边白河旁边,黄玉健的饭店,在院内养了多只家禽,污水直接排入白河内”问题,部分属实。经查,白水湾农庄具体位置在白河第二道河埂和白河河堤之间,距白河350米。目前圈棚和院内无家禽,圈棚内地面干燥,已闲置多年,鱼塘边除3只火鸡外无其它禽畜,火鸡定时在固定地点投食喂养,平时散放在果树林和蔬菜田间,并不产生养殖粪污,也没有发现明沟或暗管从饭店通向白河。
反映“将可耕地挖成鱼塘污染水源”问题,部分属实。经查,白水湾农庄西隔墙有一个3亩的鱼塘,为黄玉建于2000年开挖用于养鱼,但此处不属于可耕地,系白河岸堤荒滩地。鱼塘已废弃多年,现水深0.8米左右,水面面积500平方米左右,水质清澈、无异味,水生态环境良好。
反映“多次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未解决”问题,不属实。经宛城区、黄台岗镇两级政府、相关部门查阅2017年以来信访投诉案件记录,未发现有关于白水湾农庄或黄玉建饭店污染环境的投诉记录。
处理及整改情况:宛城区加大巡查力度,对辖区白河沿岸所有餐饮饭店逐一排查,不留死角,确保白河水环境安全。
问责情况:无。
四、南阳市南召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80072
反映情况:南阳市南召县皇后乡苏湾村,青年厂院内有一家养猪场,粪便露天堆放,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2018年4月份,皇后乡苏湾村人王某(以贩卖生猪为业),一次性购买100斤左右的生猪26头,经村干部同意后,暂时寄养在青年厂院内。在养殖过程中,由于粪污处理设施不到位,粪便露天堆放,气味较大,影响了周边群众的生活。
处理及整改情况:7月1日,南召县皇后乡政府责令苏湾村干部在3日内协助王某将临时寄养的生猪进行妥善处理,并将露天堆放的粪便清理干净。目前,王某寄养的生猪已出售完毕,粪便已清运。
问责情况:无。
五、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80082
反映情况:南阳市宛城区新店乡罗堂村,因修高速路,村委带领人非法将隐山乱开乱挖,毁坏山体,破坏生态环境。投诉人26号向中央督察组反映没有处理结果。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宛城区新店乡实际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店乡,隐山山体实际为南阳兰晶石矿矿区所在位置,位于新店乡罗塘村,紧邻周南高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段。南阳兰晶石矿始建于1993年,为国有企业,经营11年生产后出现严重亏损,后因资不抵债于2004年12月16日由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至今已13年有余。根据宛城区政府土地管理文件(宛区政土〔1994〕01号)规定,南阳蓝晶石矿矿区土地已被征收,管理权在主管单位宛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成立后,因为各种原因蓝晶石矿管理权并未移交。
兰晶石矿破产后因无力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发放生活费等方面原因,造成生活困难职工有60多人,职工中不稳定因素逐年增多。后经报请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庭及宛城区工信委同意,向周南高速TJ-9项目部土方八队出售矿山废石废渣,由矿山留守处与周南高速TJ-9项目部土方八队签订购销协议,在双方共同认可的位置拉运废石废渣。其中挖、装、运由土方八队负责,留守处派人监督计量,统一车辆标准,均按20方装车,每月结算一次,销售收入每月打入宛城区工信委指定账户。
2018年6月28日,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分管领导组织区环保、公安分局、新店乡、罗堂村委、周南高速项目部及土方八队等单位负责同志进行现场调查处理。经多次走访调查及相关材料证明,该矿山废石废渣处置转运是经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庭及宛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操作区域划定有界桩标示,不存在植被破坏、毁林毁草的现象。期间有村民在矿区划定范围内的废渣土上强行栽植树木,经南阳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审查,认定其行为属于在未经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强行栽植树木,不受法律保护。周南高速示范区段全长1.1公里左右,前期征地500余亩,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项目施工工地存在“六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现象,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工作人员已要求周南高速TJ-9项目部严格按照“六全”标准规范施工,目前该工地已整改到位。
针对“投诉人26号向中央督察组反映没有处理结果”问题,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于2018年6月28日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举报件交办单后,第一时间进行查处回复并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报纸、网站公示,不存在投诉人说的没有处理结果。
处理及整改情况: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加大对周南高速项目施工工地监管巡查力度,并安排环保专干驻场监管,每日定时巡查,督促其严格按照“六全”标准规范施工。
问责情况:无。
六、南阳市内乡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90010
反映情况:南阳市内乡县宝天曼商城3号楼北一楼楼下,袁记胡辣汤早餐店油烟直排,噪音大。投诉人在26号向中央督察组反映过,现在该饭店还在营业。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此问题与中央环保督察组第24批交办件(编号D410000201806220023,南阳市内乡县北关宝天曼商城小区,有人在楼下私自改造房子结构开饭店,油烟污染,噪声扰民,餐厨垃圾气味难闻)反映部分问题重复。
反映“油烟污染,噪声扰民”问题,属实。6月24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袁记早餐(举报提及的袁记胡辣汤早餐店)及其门口租赁的岳某军夜市摊点存在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随意排污、噪声扰民等问题。执法人员已对岳某军夜市摊点下发《取缔通知书》,限期自行自取缔;对袁记早餐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完成地面卫生清理保洁、油烟净化装置安装、餐饮废物收集容器设置等工作。目前,岳某军夜市摊点已取缔到位;袁记早餐办理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登记证,地面卫生清理保洁、餐饮废物收集容器设置工作已完成;因袁记早餐业主有事外出,目前处于停业状态,油烟净化装置暂未安装,待业主回来后,督促其尽快完成整改。
反映“投诉人在26号向中央督察组反映过,现在该饭店还在营业”问题,不属实。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第24批交办件后,内乡县立即安排食药工商、城管等部门进行立案调查,问题查清后,立即督促袁记早餐进行整改。经县城管部门现场检查,袁记早餐一直未营业。
处理及整改情况:内乡县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加强对餐饮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规建设、不正常运转治污设施等违法行为,维护辖区环境秩序。
问责情况:无。
七、南阳市镇平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90016 (*)
反映情况:南阳市镇平县,1.平安大道红庙路口附近有很多违章建筑小散乱污企业,镇平县政府对环保问题假整改;2.健康路南头大奋庄村部西侧有大片违章厂房铁皮房小作坊加工类,环境污染;3.涅阳路西段建材都市家园门口有一个违章建筑做家具,机器噪声和粉尘的污染较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平安大道红庙路口附近有很多违章建筑小散乱污企业,镇平县政府对环保问题假整改”问题,部分属实。
镇平县平安大道红庙路口附近,位于镇平县涅阳街道办红庙村南关。2004年6月10日镇平县建设局批复该县城关镇政府在红庙村南关建竹木交易市场。该竹木交易市场由王某扬租用,王某扬又分别转租给10户,其中王某岐、王某玉2户进行木材加工,其余8户经营竹木交易。
2018年7月1日镇平县城市管理局、规划局、涅阳街道办事处对反映的违章建筑进行调查处理,经查,违章建筑不属实。该竹木交易市场有建设局发放的建设地规划许可证和国土资源局批准的临时用地许可证。
对于反映的小散乱污企业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竹木交易市场内王某岐、王某玉两户于2004年9月进入交易市场经营方木、板材交易。自生产以来这两户均未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镇平县环保局7月1日依法对王某岐、王某玉两户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7日内拆除生产设施。目前,主要生产设备已按照时间要求自行拆除到位,剩余的底座,正在督促尽快拆除到位。不存在“镇平县政府对环保问题假整改”情况。同时,对于经营竹木交易的8家商户,将加强市场监管,杜绝出现违法行为。
反映“健康路南头大奋庄村部西侧有大片违章厂房铁皮房小作坊加工类,环境污染”问题,属实。
健康路南头大奋庄村部西侧,该地属于雪枫街道办事处大奋庄村。2009年4月大奋庄村租赁给李某华(海通家具厂镇平分厂)。李某华于2015年7月和2016年3月分别转租给王某、王某生用于家具(板材)加工,部分租赁给周某林做仓库使用。
2018年7月1日镇平县城市管理局牵头规划局、雪枫街道办事处对反映的违章建筑进行调查处理。健康路南头大奋庄村部西侧共占地4221平方米,土地属大奋庄村所有,简易房由租赁者李某华搭建,李某华未能提供相关的规划建设相关证明,属于违法建设,镇平县城市管理局已按照法律法规对该违法建筑进行立案查处。
健康路南头大奋庄村部西侧区域内家具加工户王某生,自生产以来未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7月2日镇平县环保局依法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5日内拆除生产设备。目前王某生家具加工点已自行拆除到位。
健康路南头大奋庄村部西侧区域内板材加工户王某,自生产以来未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7月1日镇平县县环保局依法下达了镇平县环境保护局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7日内拆除生产设备。目前王某板材加工点已自行拆除到位。
反映“涅阳路西段建材都市家园门口有一个违章建筑做家具,机器噪声和粉尘的污染较大”问题,属实。
涅阳路西段建材都市家园门口区域和简易棚属于镇平县棉麻公司所有,且简易棚系镇平县棉麻公司私自搭建,镇平县城市管理局已按照法律法规对该违法建筑进行立案查处。2017年4月,魏某某租赁镇平县棉麻公司的仓库主要用于堆放板材,后因业务发展购买了设施设备做板材加工业务,但自生产以来未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7月1日镇平县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10日内拆除生产设备。目前魏某某已自行拆除生产设备。
处理及整改情况:镇平县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和市场管理,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问责情况:无。
八、南阳市桐柏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90017
反映情况:南阳市桐柏县月河镇每天有人焚烧垃圾,环境脏乱差,无人管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月河镇下辖18个行政村,243个村民小组,总人口4.2万人。由于村里垃圾池、垃圾箱、垃圾桶配置少,加上垃圾清理不及时,造成垃圾堆积,存在焚烧垃圾的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7月,月河镇政府集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动用机械,组织人员对全镇各村农户房前屋后、池塘水沟等处的垃圾进行了全面清除。同时为加强环卫设施建设,解决生活垃圾问题,月河镇政府财政投资80余万元,对街区实行物业化管理,明确专职管理人员16名;各村设置乡村保洁员岗位,明确乡村保洁员180名;配备大型垃圾运输车辆1辆、洒水车1辆、手推垃圾车12辆、固定垃圾池16个、大型移动垃圾箱30个、垃圾桶100个,对垃圾及时清运处理,同时正确引导居民,严禁焚烧垃圾。
问责情况:无。
九、南阳市南召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80047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南召县青南街缫丝厂的家属院内因“脏乱差”远近闻名:土坯房因年久失修大部分坍;下水道多年不通,污水横流;鸡鸭满院晃悠,苍蝇蚊子到处乱飞,生活垃圾遍地乱堆,遇到下雨天路面污水横流,无法下脚,遍地垃圾臭气熏天,给现有住户构成很大困扰,严重影响了住户的正常生活。连续多年向上级部门反映无果。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南召县青南街缫丝厂,系1959年成立的国营南召县缫丝厂,1992年10月更名为南召县丝绸工业有限公司,1997年元月全面停产,2006年12月25日依法宣告破产。现有在册职工746人,其中退休人员390人。该厂破产至今,由于土地等主要资产至今没有得到妥善处置,厂区年久失修,日益破败。
反映“土坯房因年久失修大部分坍”问题,属实。经调查,该厂生活区内的职工住宅有三栋楼房,分别建于1986年、1995年、2007年,原居住下岗职工92户,其余的土坯房或砖瓦房为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所建,大部分已坍塌,坍塌面积约800平方米,现剩余险房30间、危房56间,被厂内职工租赁给28户外来户居住。由于该厂已破产12年,资金匮乏,这些房屋年久失修,亦无力改造,致使出现当前的情况。
反映“下水道多年不通,污水横流”问题,属实。经调查,该厂区下水管道由于年久失修已损坏殆尽,致使污水排泄不畅,生活区内污水横流。
反映“鸡鸭满院晃悠”问题,属实。经调查,该厂生活区的住户自行散养鸡鸭,且管理不当,在院内随处活动。
反映“苍蝇蚊子到处乱飞,生活垃圾遍地乱堆,遇到下雨天路面污水横流,无法下脚,遍地垃圾臭气熏天,给现有住户构成很大困扰,严重影响了住户的正常生活”问题,属实。经调查,由于该厂生活区缺乏管理,住户生活垃圾堆倒随意性强,且清理不及时,致使气味较大,蚊蝇滋生。再加上生活区年久失修,道路均为土路面,逢下雨天泥泞不堪,为住户出行带来不便。
反映“连续多年向上级部门反映无果”问题,属实。经调查,自该厂破产以来,厂内职工曾多次赴京、赴省上访,南召县政府也曾计划通过棚户区改造等措施对该厂资产进行处置,以解决职工待遇问题。但由于多方面原因,致使该厂资产处置推进困难,屡被搁置。
处理及整改情况:鉴于该厂旧房安全隐患较大,不宜人员居住,南召县工信局已通知该厂外租户于7月10日前搬迁完毕;针对排水不畅问题,南召县工信、城管、住建等部门已初步制订治理规划,重新铺设厂区下水管道,连接城区主管网;通过宣传动员,住户散养的鸡鸭已全部处置完毕;组织住户对生活区进行全面清扫、生活垃圾集中堆放清运,待垃圾打扫清运后,协调县防疫部门进行全面喷药消毒,灭蝇灭蚊,彻底改变当前生活区脏、乱、差的现状。下阶段,南召县将加强该厂资产处置工作,开展破产清算,实施区域城市改造,美化靓化县城环境。
问责情况:无。
十、南阳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80053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日博官网在市中心城区公开招聘社会监督员一事上,存在暗箱操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截止2018.6.22南阳市环保局无视举报人投诉的上述情况,未对举报人的投诉举报所涉及的部门及涉事人员进行任何处理,存在懒政、怠政。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2017年冬防冬控期间,南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压力巨大,经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推行环境污染有奖举报的同时,面向社会招聘80名社会监督员,为冬防冬控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各项问题进行信息现场监督、排查上报。
反映“日博官网在市中心城区公开招聘社会监督员一事”问题,不属实。此项工作由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牵头组织公开面向社会招聘社会监督员。
反映“招聘存在暗箱操作”问题,不属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在南阳日报发布招聘启事,明确报名地点、报名时间和报名条件,招聘工作交四区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自行安排。该名群众报名地点为卧龙区环保局,经调查核实,卧龙区符合报名条件群众短时间内迅速报满20个名额并现场录用,随即截止报名。群众反映暗箱操作情况不属实。
反映“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截止2018年6月22日南阳市环保局无视举报人投诉的上述情况,未对举报人的投诉举报所涉及的部门及涉事人员进行任何处理,存在懒政、怠政”问题,不属实。经调查,确有群众于报名截止后到我市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均已做出回复,并在接到投诉后主动联系该群众解释说明情况,但均遭其拒绝。
处理及整改情况:南阳市将深刻总结此次社会监督员招聘工作经验,进一步规范程序,加强管理,对于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及时处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问责情况:无。
十一、南阳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80077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对环保督察南阳市的问题编号X410000201806080054的处理公示结果极为不满,以当事职工了解的信息反映事实如下:1.沼气为乙醇生产废物利用能源,自产自用。此部分与实际情况全部不符,第一是生产沼气的为中聚天冠生物能源公司而非天冠燃料乙醇公司,为两个公司独立核算,天冠燃料乙醇公司使用沼气需要对中聚天冠生物能源公司进行采购,不存在自产自用的说法。因此核实天冠燃料乙醇公司是否全部使用沼气,用多少沼气,在天冠燃料公司中采购记录中可以查到,也可在中聚天冠生物能源公司销售记录中查到,2014年实际沼气采购及使用量基本为零。第二是成本更低的说法更是极为荒谬,一是中聚天冠生物能源公司生产沼气以来一直以天燃气价格接入市区供气,二是2014年中聚天冠生物能源公司增加沼气发电项目,沼气发电有国家高额补贴,因此中聚天冠生物能源公司怎么可能远低于市场价向天冠燃料乙醇公司供气。2.热风炉尾气处理情况的内容与事实完全不符。第一是在6月1 0同南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检查之前4台燃煤热风炉只能烧煤不能烧沼气,检查组走后才进行改造加装沼气管道、燃烧喷头、开始全部烧沼气。第二是蛋白饲料厂5条生产线,水洗除尘器只有1台,怎么可能全部水洗除尘。同时水洗除尘器现场飞溅严重,基本未使用。3.近期用煤情况的调查部分与事实全部不符。第一天冠燃料乙醇公司于5月22日开机生产,作为一个生化企业各部分连续进行,蛋白饲料厂于5月26日即开始生产,并非6月3号8时;第二是在6月10日南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检查之前共有三台燃煤热风炉在生产,未使用沼气,当时在场的三名职工可证明,却不知为何最终通报中是燃烧的是沼气。6月10日南阳市环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撤走后,河南天冠燃料乙醇公司于当天开始采取应对措施:1.转移现场存留的煤炭及煤渣;2.冲洗现场地面、清理现场用煤痕迹;3.对燃煤热风炉进行改造,加装沼气管道,并全部开始使用沼气;4.删除乙醇公司内网上的《蛋白饲料厂原煤卸车安全管理见定》;5.通知全体蛋白饲料厂职工,6月12日中央督察组要来,要求若督察组提问时必须回答一直全部使用沼气,从未使用煤炭;6.对蛋白饲料厂全部关于燃煤的记录全部撕毁,重新填写补充;7.6月20日河南省环保人员检查前,将上煤斗拆除等等。6月12日告知职工,领导已将中央督察组摆平不再来了。6月21日通知相关岗位职工做好准备,待国家督察组撤走后,更换用煤设备(相关上煤斗、出渣机等设备已经入库),7月上旬恢复燃煤热风炉生产。一方面是检查草草收官,另一方面是乙醇公司再次蒙混过关。在此我们恳请中央督察组以国家长远计,以黎民百姓计,对河南天冠燃料乙醇公司蛋白饲料进行实地、全面核查。河南邮件已无法正寄,请代为转交,谢谢。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河南天冠燃料乙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醇公司)与中聚天冠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能源公司)同属河南天冠集团子公司,举报中蛋白饲料分厂属于乙醇公司的生产车间。乙醇公司30万吨/年燃料乙醇主要生产工艺:原料(小麦、玉米)→粉碎→液化→糖化→发酵→蒸馏→精馏→乙醇,主要产品有燃料乙醇、谷朊粉、蛋白饲料。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30万吨/年燃料乙醇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糟液经固液分离后的生产废水为原料,经两级厌氧+两级好氧+絮凝沉淀物化处理并产生沼气。乙醇公司蛋白饲料分厂生产工艺为:酒精糟液→卧螺分离→混合烘干→包装入库,2015年烘干开始采用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产生的沼气燃烧作为主要热源,在沼气不能满足情况下,使用少量煤作为热风炉热源辅助。2015年至2017年底饲料分厂运行负荷约30%,且在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5月22日停产。2018年6月20日,蛋白饲料分厂将既可烧煤也可烧沼气的热风炉全部改造为只能燃烧沼气。
反映“沼气为乙醇生产废物利用能源,自产自用。此部分与实际情况全部不符,第一是生产沼气的为中聚天冠生物能源公司而非天冠燃料乙醇公司,为两个公司独立核算,天冠燃料乙醇公司使用沼气需要对中聚天冠生物能源公司进行采购,不存在自产自用的说法。因此核实天冠燃料乙醇公司是否全部使用沼气,用多少沼气,在天冠燃料公司中采购记录中可以查到,也可在中聚天冠生物能源公司销售记录中查到,2014年实际沼气采购及使用量基本为零。第二是成本更低的说法更是极为荒谬,一是中聚天冠生物能源公司生产沼气以来一直以天燃气价格接入市区供气,二是2014年中聚天冠生物能源公司增加沼气发电项目,沼气发电有国家高额补贴,因此中聚天冠生物能源公司怎么可能远低于市场价向天冠燃料乙醇公司供气”问题,部分属实。乙醇公司向生物能源公司提供生产废水,支付给生物能源公司污水处理费。生物能源公司租赁乙醇公司污水处理厂的整套生产厂房与设备进行污水处理同时生产沼气,提供一定量沼气给乙醇公司烘干饲料使用。“2014年实际沼气采购及使用量基本为零”的举报,属实。关于沼气发电项目有国家高额补贴一事与实际情况不符。《国家财政部2017年关于组织申报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项目的通知》(财办建〔2017〕17号)中规定电价补贴的申报条件为2006年及以后年度核准,2016年3月底前并网,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沼气发电项目2011年3月开工建设,2017年1月并网,只获得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0.3551元/千万时的电价,正准备第八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项目申报工作。因此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沼气发电项目一直未得到过任何沼气电价补贴。
反映“热风炉尾气处理情况的内容与事实完全不符。第一是在6月10日南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检查之前4台燃煤热风炉只能烧煤不能烧沼气,检查组走后才进行改造加装沼气管道、燃烧喷头、开始全部烧沼气。第二是蛋白饲料厂5条生产线,水洗除尘器只有1台,怎么可能全部水洗除尘。同时水洗除尘器现场飞溅严重,基本未使用”问题,不属实。乙醇公司饲料分厂共有5台热风炉(1台只能烧沼气,4台只能烧煤),2015年河南天冠集团有限公司高效节能综合利用整体改造项目建成后,乙醇公司已将4台只能烧煤的热风炉改造为既能烧煤也能烧沼气,不存在6月10日检查组走后才进行改造的情况。蛋白饲料厂5条生产线安装有5套烘干废气处理装置(旋风除尘+水洗除尘),且都能正常投入使用,热风炉废气配套建设4套多管旋风除尘器(其中有1台只能烧沼气的热风炉不用配套多管旋风除尘器)。
反映“近期用煤情况的调查部分与事实全部不符。第一天冠燃料乙醇公司于5月22日开机生产,作为一个生化企业各部分连续进行,蛋白饲料厂于5月26日即开始生产,并非6月3号8时;第二是在6月10日南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检查之前共有三台燃煤热风炉在生产,未使用沼气,当时在场的三名职工可证明,却不知为何最终通报中是燃烧的是沼气。6月10日南阳市环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撤走后,河南天冠燃料乙醇公司于当天开始采取应对措施:1.转移现场存留的煤炭及煤渣;2.冲洗现场地面、清理现场用煤痕迹;3.对燃煤热风炉进行改造,加装沼气管道,并全部开始使用沼气;4.删除乙醇公司内网上的《蛋白饲料厂原煤卸车安全管理规定》;5.通知全体蛋白饲料厂职工,6月12日中央督察组要来,要求若督察组提问时必须回答一直全部使用沼气,从未使用煤炭;6.对蛋白饲料厂全部关于燃煤的记录全部撕毁,重新填写补充;7.6月20日河南省环保人员检查前,将上煤斗拆除等等。6月12日告知职工,领导已将中央督察组摆平不再来了。6月21日通知相关岗位职工做好准备,待国家督察组撤走后,更换用煤设备(相关上煤斗、出渣机等设备已经入库),7月上旬恢复燃煤热风炉生产”问题,部分属实。经查阅乙醇公司生产记录,乙醇公司热电厂点炉时间是5月22日,蛋白饲料厂的正常开机时间即为6月3号8时。
反映“6月10日南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检查之前有三台燃煤热风炉在生产,未使用沼气”问题,属实。经调查6月3日8时至6月8日8时2#4#热风炉运行,6月8日上午8时切换为3#4#热风炉运行,在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80055)回复时也已确认由于本次停产时间长沼气未产生且无库存,热风炉启动时用煤作燃料,6月8号10时开始使用沼气作为燃料。
反映“6月10日南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检查后,乙醇公司转移现场存留的煤炭及煤渣、冲洗现场地面、清理现场用煤痕迹”问题,属实。南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检查后,要求乙醇公司采取工艺改造措施,拆除热风炉上煤系统,乙醇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按要求整改,将现场未用完的煤运至热电厂煤棚,并于6月20日将热风炉上煤系统完全拆除,上煤口彻底焊死。
反映“6月10日南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撤走后,对燃煤热风炉进行改造,加装沼气管道”问题,不属实。南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撤走后,热风炉现场正在进行的是拆除上煤系统的作业,并非加装沼气管道作业。
反映“删除乙醇公司内网上的《蛋白饲料厂原煤卸车安全管理规定》”问题,属实。由于该公司已将热风炉上煤系统完全拆除,蛋白饲料厂今后无法再使用煤,故将乙醇公司内网上的《蛋白饲料厂原煤卸车安全管理规定》删除。
经询问,乙醇公司没有通知蛋白饲料厂职工必须回答一直全部使用沼气从未使用煤炭的情况。
6月20日河南省政府督导组进行现场督察时,该公司已拆除了热风炉上煤系统,上煤口已彻底焊死,经问询,蛋白饲料分厂无再次用煤的计划。
处理及整改情况: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热风炉全部使用沼气作为热源,发现热风炉用煤将从严从重进行查处。
问责情况:无。
十二、南阳市南召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80078(*)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南召县石门乡群英水库供应着下游多个村庄的农田浇地和沿线群众吃水问题,但多年来水库承包给个人网箱养鱼,严重污染水源,也限制向下游放水,造成沿线农田得不到及时浇灌;另外,水库四周有多家养殖场,粪便废水随意排放,污水还会随着雨水流入到水库中,加重水库水源污染,造成下游沿线地下水严重污染,严重威胁群众身体健康。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群英水库位于南召县石门乡黑龙村瓦房沟组,建成于1960年5月,总库容530万m3,属小一类水库,主要功能为防汛灌溉,兼顾水产养殖。
反映“多年来水库承包给个人网箱养鱼”问题,属实。经调查,群英水库设计的功能有兼顾水产养殖一项,据此,2004年南召县石门乡政府将群英水库发包给黑龙村村委,同年黑龙村村委又转包给石门乡石寨村群众张某武,2007年又转包给皇路店镇鸭河村群众李某哲,承包期限20年。2015年1月8日,南召县政府为承包人颁发了《水域滩涂养殖证》。目前,李某哲在群英水库内网箱养殖草鱼、鲫鱼、鲢鱼共23箱,每箱规格为18米×20米×2米,现有鱼30万斤左右。
反映“严重污染水源”问题,待确定。经南召县水利局现场检查,群英水库网箱养鱼23箱,30万斤左右,主要以投喂饲料为主,每天投喂饲料1.5吨,所投饲料为山东聊城海大集团生产的海鼎饲料。现场检查中,未发现有违禁药物及其它违法违规养殖行为。7月1日,南召县石门乡政府委托第三方水质检测公司对群英水库水质取样进行检测,并责令承包人即日起停止投放鱼饲料,责成水库管理员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落实库水净化。待水质检测结果出来后,若水质污染,不符合小一类水库水质,则终止合同,责令承包人撤除网箱,不允许继续养殖;若水质达标,则承包人可科学投放饲料,确保水质不被污染。
反映“限制向下游放水,造成沿线农田得不到及时浇灌”问题,不属实。经调查,南召县石门乡政府水利站负责该水库日常管理,库区设专职管理员一名,根据库容及农田灌溉情况及时进行开闸放水。
反映“水库四周有多家养殖场,粪便废水随意排放,污水还会随着雨水流入到水库中,加重水库水源污染,造成下游沿线地下水严重污染,严重威胁群众身体健康”问题,不属实。经调查,群英水库周边1.5公里范围内共有养殖场29家,其中养鸡场28家,养猪场1家。29家养殖场分布在石门村、黑龙村、竹园村和寺山村,均为当地群众经营。其中,涉嫌排污入库的是12家养鸡场,经现场查看,2家已于4年前停养,其它10家自2016年环境集中整治后,均配套建设了堆粪场、储污池等设施,粪污定期清运到外地花圃、苗圃地作肥料,南召县畜牧局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粪便污水随意排放现象。6月30日、7月1日,调查组分两批召集养殖户开会,就养殖过程中如何加强环境保护对养殖户做了具体要求,并由县畜牧局、石门乡政府安排技术人员分包到户进行指导。
目前,该水库下游四村及集镇区均使用自来水,自来水井距下游河道15米,水质并无污染。7月1日,石门乡政府委托第三方水质检测公司,分别对周庄、石门等村群众自供地下水及集镇区水源井水取样进行检测(7月8日出检测结果),待检测结果出来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整改。
处理及整改情况:南召县加强对群英水库周边所有养殖场(户)的监督检查,保证粪污配套设施正常运转,粪便及时清运处理,严防粪污排出污染环境;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管理,确保水质符合小一类水库标准,为下游群众生产生活做好服务。
问责情况:无。
十三、南阳市镇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80109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镇平县涅阳街道镇平县工商局对面院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大量露天堆放,气味刺鼻,希望及时清理,还老百姓一个清新的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镇平县工商局对面院内土地实际属于雪枫街道办事处徐桥村所有,2016年由县政府挂牌出让给建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商品房开发,2018年6月建业集团有限公司进入该地进行奠基施工。
经现场核查,院内有土方开挖形成的土堆和附近居民倒入的少量生活垃圾,土堆未按要求覆盖,但不存在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露天堆放现象,也无明显的气味。
处理及整改情况:镇平县雪枫街道办事处已责令建业集团有限公司立即清除堆存的生活垃圾、覆盖土堆,7月5日已清理覆盖到位。
问责情况:无。
十四、南阳市西峡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80110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西峡县米坪镇秧田村纸坊聂火旺废品收购站,收购废铁沿公路露天堆放,存在着火可能,有安全隐患。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7月1日现场核查发现,聂火旺收购废铁约5吨,在没有经过处理的情况下堆放在米坪镇秧田村纸坊组村村通公路边。但废铁存放点周围200米范围内没有村民居住,废品收购站内外没有废机油和其它易燃物品,不存在着火可能和安全隐患。
处理及整改情况:米坪镇政府于2018年7月1日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聂火旺在2日内将废品移走,今后不在此处堆放。目前,废品已经清理完毕。
问责情况:无。
十五、南阳市桐柏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80111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桐柏县明星化工厂污染环境,企业周边有刺激性气味,请有关部门管管。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桐柏明星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安棚镇胡岗村,位于桐柏化工产业集聚区规划范围内,主要从事无水硫酸钠(元明粉)的开采、生产和销售工作。该公司500kt/a元明粉项目己通过环评审批(宛环审〔2005〕112号)和环保验收(宛环审〔2009〕240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该公司75t/h燃煤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任务于2017年11月完成。按照环保部关于环保验收的相关规定,2018年5月份该企业组织检测机构、运维单位、相关专家等进行了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并由相关专家出具了验收意见。
反映“桐柏县明星化工厂污染环境”问题,部分属实。桐柏明星化工有限公司采卤工艺采用钻井水溶法开采芒硝层,具体开采方法以水力压裂工艺为主,辅以单井吞吐法;该公司制硝工艺采用目前国内最先进的五效外加热式强制循环真空蒸发制硝工艺。
该公司生产过程产生的含硝废水部分二次利用或循环利用,部分经管道或边沟收集后排入制硝生产区的杂水池,再用泵抽回采卤区回注井下。因此正常生产情况下,整个生产过程基本无生产废水排放。该公司安装有静电除尘器、脱硫塔、脱硝装置,现己安装废气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正常工况下,废气各项污染物均能满足火电行业超低排放限值。
桐柏县环保局依法依规对桐柏明星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环境监管。查阅该公司环境违法案件卷宗,自2015年以来,该公司涉嫌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案卷共3起,桐柏县环保局均对其进行立案处罚(桐环罚字〔2015〕09号、桐环罚字〔2015〕16号、桐环罚决字〔2017〕第11号),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2018年该公司因未按时完成其75t/h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没有按照环保各时段要求完成环保治理任务,所以被责令停产2次(桐环文〔2018〕1号、桐环攻坚办〔2018〕47号),要求其限期治理、以停促改。现该厂处于停产状态(5月18日停产至今)。
综上所述,近年来桐柏县环保局对该公司持续不断的监管,采取行政处罚、停产整治等措施,督促该公司完善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标排放。
反映“企业周边有刺激性气味”问题,不属实。
该公司废气排放源有75t/h燃煤锅炉燃烧废气和生产环节工艺废气。75t/h燃煤锅炉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完备,主要有电袋除尘装置、双碱法脱硫、脱硝装置,目前己完成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并验收,根据评估监测报告,在不同负荷、不同煤质情况下,在基准氧含量为6%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在线监控(CBMS)数据显示,该公司75t/h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后烟气污染物排放已稳定达到燃机排放水平。
该公司按照环保要求安装了废气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根据2018年3月、4月、5月的废气自动监控数据显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不超过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的超低排放标准。
该公司生产环节工艺废气主要为干燥工序和输送包装工序产生的含有无水硫酸钠尘的废气,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无水硫酸钠本身没有刺激性的气味。因该企业近两个月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因此,生产工序无工艺废气排出。
2018年7月1日,桐柏县环境监测站委托南阳广正科技有限公司对桐柏明星化工有限公司厂界外东、西、南、北四个方位进行环境空气质量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检测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要求;氨气、硫化氢的检测值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的要求。
综上所述,该公司生产工艺环节不会产生刺激性气味,其燃煤锅炉己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经检测,公司周边有刺激性气味的检测因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化氢、氨)均能达标排放。
处理及整改情况:桐柏县将加大对桐柏明星化工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力度,加密环境监察和监测频次,及时掌握该公司的环境污染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除各类环境污染隐患。
问责情况:无。
十六、南阳市淅川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80113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淅川铝业污染环境,有粉尘排出,污水处理不达标,希望有关部门负责起来,使其排污达标。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淅川铝业,全称为河南省淅川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淅川县工业园区,拥有年产20万吨电解铝生产线和年产10万吨碳素生产线,2011年12月28日通过河南省环保厅验收(豫环函〔2012〕4号);年产10万吨铝箔坯料和5万吨铝箔生产线项目,2013年8月30日通过南阳市环保局验收(宛环审〔2013〕355号)。受市场形势影响,河南省淅川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和年产10万吨碳素生产线于2015年3月份停产至今,其中电解铝生产线主体设备已拆除。目前河南省淅川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仅有子公司河南省淅川县有色金属压延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铝箔坯料和5万吨铝箔生产线项目处于生产状态,同时配套建设有除气箱、袋式除尘器、污水综合处理站等污染防治设施。
反映“淅川铝业污染环境,有粉尘排出”问题,部分属实。2018年6月30日淅川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现场实地核查,河南省淅川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铝箔坯料处于停产整治状态,5万吨铝箔生产线项目处于生产状态,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经调查,2018年6月19日下午因铝箔坯料生产线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于6月23日起铝箔坯料生产线全线停产进行安全整顿。调阅废气环境检测报告,监测报告显示“熔炼炉处理设施后排气筒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检测值均符合《河南省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反映“废水处理不达标”问题,不属实。南阳广正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30日对河南省淅川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废水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废水总排口检测点位中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色度、悬浮物的检测值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关标准要求”。公司废水达标排放,不存在“污水处理不达标”的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淅川县加强对河南省淅川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监管,确保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无。
十七、南阳市西峡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80119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与“南阳市西峡县有三个乡镇生态环境破坏严重。1.回车镇钢厂大排量大污染给当地居民生产生活造成极大的危害,厂里机械设备陈旧老化,今年4月份因锅炉老化爆破员工伤亡数人,县委向上级瞒报。2.米坪镇大量露天开采石料,在居民区建设粗加工、大噪声大扬尘,群众一言难尽。3.更为严重的是桑坪镇,以招商为由把羊奶沟村、磨沟村、仓房村倒卖给福建、四川、山东商人,四处乱开采石料供没有环评手续的黑厂使用,把居民区环境搞得乌烟瘴气,破坏生态环境严重,群众多次反映,但县委环保局、镇党委政府根本不当回事。”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回车镇钢厂大排量大污染给当地居民生产生活造成极大的危害,厂里机械设备陈旧老化今年4月份因锅炉老化爆炸员工伤亡数人,县委向上级瞒报”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举报件中所反映回车镇钢厂,实际为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于2003年兴建,是符合工信部《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2年修订)》要求的全国首批45家、全省4家钢铁企业之一。该企业主要排污口安装了8套烟气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与上级环保部门联网,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从监测数据看,企业2018年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未发生超标排污现象。据西峡县安监局调查,2018年4月份该企业未发生锅炉爆炸事故,更无员工伤亡。反映的锅炉爆炸事故应是2018年5月17日发生的一起铸造车间滑板机械故障造成钢水烧穿冷却水管的喷溅事故,造成15人受伤。事故发生后,西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第一时间组织应急抢救工作。截止6月16日,有4名重伤员死亡,2人轻伤出院,9人在南阳南石医院接受救治。目前,该安全事故由南阳市安全委员会调查,不存在瞒报现象。
反映“米坪镇大量露天开采石料,在居民区建设粗加工、大噪声大扬尘,群众一言难尽”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米坪镇现有矿山两处,分别为南阳拓疆矿业有限公司米坪高庄大理石岩矿、南阳拓疆矿业有限公司米坪西岭大理石岩矿,两处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均办理了合法的采矿许可手续。米坪镇共有钙粉加工企业10家,在建1家,均取得了环评手续,配套建设了除尘设施,但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物料乱堆乱放、车间无组织排放粉尘扬尘大、噪声扰民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米坪镇政府已于2018年4月份制定了整治方案,对10家钙粉加工企业实施了停电停产整顿,限7月31日前整改到位。经米坪镇政府6月26日督查,整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反映“桑坪镇以招商为由把羊奶沟村、磨沟村、仓房村倒卖给福建、四川、山东商人,四处乱开采石料供没有环评手续的黑厂使用,把居民区环境搞得乌烟瘴气,破坏生态环境严重,群众多次反映,但县委、环保局、镇党委政府根本不当回事”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桑坪镇共有矿山4处,分别为西峡县巨丰粉体材料有限公司大理岩矿、西峡县三泰矿业有限公司包沟大理岩矿、西峡县东开石材有限公司磨沟大理岩矿、西峡县富鑫矿业有限公司吴家沟大理岩矿。四家矿山在资源整合过程中确有外地商人参与,但均取得了合法的采矿许可证。矿山开采的石料供给镇区8家钙粉加工企业做原料。8家钙粉加工企业均取得了环评手续,但存在着治污设施不配套、不完善、无组织排放粉尘和料堆存放不规范的问题。桑坪镇政府已按照西峡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于2018年4月份开展了钙粉行业专项环境整治,限8月31日前整改到位。经桑坪镇政府6月27日督查,整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处理及整改情况:西峡县政府加强企业污染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企业违法排污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对反映的钙粉加工企业治理情况、矿山开采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指导钙粉加工企业按照整治方案保质保量完成治理任务。
问责情况:无。
十八、南阳市南召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80122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召县云阳镇老城区西坪向东厂口砂场,取缔不到位,请彻底取缔,还百姓青山绿水。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反映的砂场位于南召县云阳镇西坪村向东厂口附近,共有4个堆放点,占地1200平方米。该砂场自2015年6月设立,外出购进河砂,作为中转点,向云阳镇镇区及周边建筑工地销售。根据群众反映,南召县云阳镇政府曾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对砂场进行整治,由于砂场存沙量大,清理任务繁重,该镇仅要求业主对砂堆进行规范苫盖,没有要求清理、清除。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6月30日,南召县云阳镇组织城镇综合执法大队、土地所、交通管理站进行联合执法,对现存的4个堆放点进行清理整治。目前,存砂已彻底清理完毕。
问责情况:无。
十九、南阳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80124
反映情况:南阳晨光化工,重污染企业,空气中有刺激性气味,怀疑环保不达标,请环保局核查。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反映的南阳晨光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官庄工区官庄镇振兴路中段,主要产品为碳酸氢铵、液氨、甲醇,该公司配套建设有末端水生化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初沉池→调节池→A1池→O1池→A2池→O2池→二沉池→FTN池,锅炉废气配套建设有袋式除尘器+麻石水膜除尘,已取得排污许可证。
经现场调查,南阳晨光化工有限公司由于市场原因自2017年5月12日停产至今,该公司院内已无原料及产品,“空气中有刺激性气味,怀疑环保不达标”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检查频次,确保开机生产时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
问责情况:无。
二十、南阳市西峡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80126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西峡县莲花街道白羽公园周边小建筑工地未全部围挡、物料未覆盖,刮风天灰尘很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反映的白羽公园周边小建筑,实际为白羽公园拆迁安置区,共涉及莲花街道莲花社区居委会杨庄组、刘营组、贾营组、张洼组、后岗组和夏洼组六个居民小组,于2015年开始建设,目前项目建设已接近尾声。由于该工地建筑公司环境意识差,硬化、围挡、覆盖、洒水、冲洗等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在遇到大风天气,确有起尘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西峡县莲花街道办事处已成立专班,要求该工地所有建筑公司停工整改,“六全”措施到位一家开工一家,确保施工不影响空气质量。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共围挡工地1500米,覆盖砂石堆、裸露地面2200平方米。
问责情况:无。
二十一、南阳市西峡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80127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西峡县宛西制药,污水外排,空气中有刺激性气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反映的西峡县宛西制药,全称为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工艺为中药药材-泡制-除杂-浓缩-产品,环保手续齐全,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该公司产生的废水通过自建的2500吨/天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进入西峡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存在污水直排问题。经有资质检测单位河南安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其废水达到《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表2标准限值要求,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刺激性气味,20蒸吨锅炉废气通过脱硫脱硝除尘后达标排放。该公司在废水、废气排放口均安装有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2018年以来没有超标排污现象。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河南安泰科技有限公司对厂界周边空气进行检测,各项指标均在要求限值以下,不存在排放刺激性气味的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西峡县加大对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管力度,指导企业采取更先进的污染防治技术,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问责情况:无。
二十二、南阳市方城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80140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方城县古庄店镇工业园区,福建富闽石业有限公司,烧煤污染,影响地下水。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反映的福建富闽石业有限公司,实际为南阳市富闽石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石材加工、销售,生产工艺为原石-切割-抛光-切边-成品,于2012年5月通过项目环评审批(方环审〔2012〕K21号),2014年3月24日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方环验〔2014〕01号)。
现场检查中,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火烧板使用氧气烧结,食堂使用液化气灶,烧茶水使用电水壶,整个厂区周边和院内均未发现有使用散煤的行为;同时该企业建有符合防渗要求的循环沉淀池,切割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处理及整改情况:方城县加大对南阳市富闽石材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采取强力管控措施,在禁燃范围内坚决遏制散煤的运输、加工、销售和使用。
问责情况:无。
二十三、南阳市方城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80148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方城县杨集乡五龙庙村东北角新建滑石粉厂,距我们村不到百米,生产时我们村灰尘漫天飞,庄稼地和房顶上都是石粉,严重污染环境。晚上更严重,机器轰鸣声严重影响休息。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滑石粉厂,实际为一家钙粉加工厂。该厂因资金原因目前部分设施尚未建成,处于停建状态,环评审批手续正在办理当中,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建设有全密闭车间、除尘器7台、布袋除尘器6台、脉冲除尘器1台、三级沉淀池1座(约50立方米)等。
反映“南阳市方城县杨集乡五龙庙村东北角新建滑石粉厂,距我们村不到百米,生产时我们村灰尘漫天飞,庄稼地和房顶上都是石粉,严重污染环境”问题,部分属实。2018年5月23日,方城县环保局现场检查时发现杨集乡五龙庙村东北角一钙粉加工厂正在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粉尘污染。因该钙粉加工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5月24日,方城县环保局报请方城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对该厂落实了断电停产措施,对其未批先建行为立案查处,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7月1日,方城县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厂有建设、生产迹象,周边庄稼地、房顶未发现石粉污染现象。
反映“晚上更严重,机器轰鸣声严重影响休息”问题,不属实。经县联合调查执法组现场核查,该厂自5月24日落实停电措施以来,方城县环保局分别于6月17日、7月2日两次对其进行夜查,均未发现该厂夜间生产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方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对该厂的监管力度,督促其尽快办理环保手续,完善治污设施,严格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确保周边生态环境安全;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此类企业日常监管,严防污染问题发生。
问责情况:无。
二十四、南阳市桐柏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09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桐柏月河镇的多处工地和沙场,无论在路边还是村旁,都不经过任何遮挡,全部露天存放。尤其是闵庄村的建筑工地和沈庄村附近的沙场,规模比较大。但周围没有任何除尘设施,也没有绿网覆盖,更别说冲洗车辆、围挡了。只要有车辆经过,漫天的灰尘就像沙尘暴让人睁不开眼,这些地方从每天早晨开始至晚上车辆都行驶不停,灰尘弥漫。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反映“桐柏县月河镇的多处工地和沙场,无论在路边还是村旁,都不经过任何遮拦,全部露天存放”问题,基本属实。经调查,月河镇辖区内有工地6处,其中工程工地2处、自建房工地4处,均存在物料覆盖不完全、施工现场围挡不彻底问题;该镇辖区内有个体自营沙料销售点5处,均存在堆场覆盖不完全问题。
反映“尤其是闵庄村的建筑工地和沈庄村附近的沙场,规模比较大。但周围没有任何除尘设施,也没有绿网覆盖,更别说冲洗车辆、围挡了”问题,基本属实。经调查,闵庄村建筑工地是月河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施工方为了赶工期,施工现场围挡不彻底,物料覆盖不完全,造成扬尘较大。沈庄村附近的沙场未做到堆场全覆盖。
反映“只要有车辆经过,漫天的灰尘就像沙尘暴让人睁不开眼,这此地方从每天早晨开始至晚上车辆都行驶不停,灰尘弥漫”问题,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桐柏县月河镇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责令施工工地、沙场严格落实“六全”措施,限期整改完成;强化对施工工地、沙场的监管,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主要运输道路进行清扫并洒水降尘,切实解决扬尘污染问题。
问责情况:无。
二十五、南阳市桐柏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10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国有企业豫能风电在桐柏县人河镇、淮源镇、城郊乡交界淮河源头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和重点文物保护区违法建风电,坡被挖数十米宽、几十公里长的路,还挖掉好多碧绿的山峰,从人河镇好汉坡沿刚挖的路而行,一路可见很多山头成白头翁。并且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楚长城遗址也难逃厄运。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国有企业豫能风电在桐柏县人河镇、淮源镇、城郊乡交界淮河源头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和重点文物保护区违法建风电,坡被挖数十米宽、几十公里长的路,还挖掉好多碧绿的山峰,从人河镇好汉坡沿刚挖的路而行,一路可见很多山头成白头翁”问题,部分属实。举报中的人河镇实际为大河镇。举报中的豫能风电是桐柏凤凰风电项目,该项目由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并持续经营。2016年11月10日获得南阳市发改委正式核准(宛发改能源〔2016〕634号),规划装机容量10万千瓦。2017年3月取得南阳市环保局《关于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凤凰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宛环审〔2017〕71号),2018年1月17日被列为2018年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
在桐柏凤凰风电项目《工程设计方案总说明》中,确定项目施工道路起点位于大河镇石佛寺村,止于淮源镇马冲村,总长为22.7公里。桐柏凤凰风电项目获得南阳市发改委核准后,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县、市、省逐级报批林地占用申请。2017年10月27日取得河南省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批同意书》,批复建设地点位于桐柏县城郊、大河、淮源、朱庄4个乡镇16个行政村区域内,合计使用林地面积31.1377公顷(临时用地林木采伐28.9685公顷、永久用地林木采伐2.1692公顷,共31.1377公顷)。2018年1月10日、2018年4月4日,该公司又分别取得桐柏县林业局审批的临时用地林木采伐许可证和永久用地林木采伐许可证,共批准林木采伐量1813立方。风电项目于林地占用批复后开工建设,至目前已进行了进场道路施工和升压站建设,大河镇南线和城郊乡、淮源镇境内风机基座尚未开工建设。目前已施工面积约15.2公顷,林木采伐1284立方。经桐柏县林业局林业技术工程师及执法人员现场实地查验,认定风电项目进场道路建设、林木采伐均在省林业厅和桐柏县林业局审批使用林地范围内。
反映“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楚长城遗址也难逃厄运”问题,部分属实。桐柏县大河镇、城郊镇、淮源镇境内的楚长城遗址全长约30余公里,属于河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由于桐柏县楚长城遗址为山险段,多数位于山顶,长城遗迹时断时续,而风电项目进场道路部分位于山腰顶部,离山顶距离较近,部分风电项目道路建设处在楚长城遗址保护范围内。桐柏县文广新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时发现,在位于城郊乡北杨庄村保护段,风电项目所修道路有的路段距离楚长城不足5米,处在楚长城遗址保护范围内。2018年4月27日,因楚长城文物保护问题,桐柏县文广新局对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提供相关施工手续并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2018年5月7日,河南省文物局下发《河南省文物局对河南豫能风力发电公司在桐柏县大河镇境内省保单位楚长城附近施工有关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后提出的处理意见》(豫文物资〔2018〕20号),责令立即停止施工,严格按照程序申报审批,待批准后按批复意见实施。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接到文件后,立即停止楚长城附近项目施工,目前该项目楚长城附近处于停工状态。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委托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编制《河南桐柏凤凰风电项目选址文物调查及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并按照上级要求进行逐级审批,目前相关手续已提交至南阳市文物局,预计7月中旬可提交至河南省文物局进行审批。
处理及整改情况:桐柏县加大对桐柏凤凰风电场项目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文物管理部门程序申报审批,待批准后按批复意见实施施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问责情况:无。
二十六、南阳市方城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12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方城县杨楼乡附近有几个养猪场,粪便直排入河中,污染地下水,村民吃的水长期有一股怪味,夏天苍蝇乱飞,臭味熏天,附近村民长期受此困扰。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养殖污染问题涉及杨楼镇周边3个养猪户,分别是周某星养猪户,位于杨楼街东村北边,目前实际存栏育肥猪75头;闫某德养猪户,位于屈湾村朱园村8西组北边,现存栏6母猪头、仔猪30头;马某云养猪户,位于付王村小闫庄组东头,现存栏母猪3头、育肥猪28头。
反映“粪便直接排入河中,污染地下水,村民吃的水长期有一股怪味”问题,部分属实。经方城县联合调查执法组现场核查,养猪户周某星没有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养殖粪污直接外排;养猪户闫某德圈舍后建设有三级沉淀池,但未投入使用,粪污直排;养猪户马某云建有1个约4立方米的水泥池,粪污存在未及时抽排外溢现象。据此,方城县环保局依法分别对周某星、闫某德、马某云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3个养猪户停止违法行为,立即对排污口进行封堵,并对外排养殖污水进行清理。方城县疾控中心于7月1日对当地村民饮用水进行了取样检测,因检测周期需要10天左右,方城县将根据检测结果跟进处理。7月3日现场核查时,3个养猪户已对排污口进行封堵并对粪污进行了清理。
反映“夏天苍蝇乱飞,臭气熏天,附近村民受此困扰”问题,基本属实。县联合调查执法组现场核查时,确有蝇虫滋生、气味较大现象。针对该问题,方城县畜牧兽医执法大队分别对3个养猪户下达了《整改建议书》(〔2018〕15号、16号、17号),责令当事人于2018年7月15前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同时购置灭蝇灭蚊药具,及时采取除臭灭蝇措施。
处理及整改情况:方城县组织有关部门加大对该区域督查力度,积极督促3个养猪户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尽快完成治污设施改造升级,确保周边生态环境安全。
问责情况:无。
二十七、南阳市桐柏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13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桐柏县回龙乡栗树村,沟里垃圾无人清理,气味难闻,有的河沟里水都是黑色的,散发着阵阵臭味。去乡里问了也没人管。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沟里垃圾无人清理,气味难闻”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桐柏县回龙乡栗树村配有10名村级保洁员、3名护河员,生活垃圾均做到了及时清运。但偶尔存在下雨时不能及时清理,短时间内有气味的问题。
反映“有的河沟里水都是黑色的,散发着阵阵臭味”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栗树村贺老庄组村民贺某春于2017年在自家庭院建20平方米猪圈,开始养殖生猪,其生产生活废水均从猪圈西墙外一露天流水沟外排,造成环境污染。回龙乡政府已对贺某春下达《回龙乡检查(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按标准建设可清掏、防渗漏式三格化沉淀池,于2018年7月15日前完成整改任务,杜绝废水外排。
反映“去乡里问了也没人管”问题,不属实。经调查,回龙乡政府及有关部门未接到过群众反映该养殖户废水外排的来信、来电、来访举报。
处理及整改情况:桐柏县回龙乡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大对养殖户的监管力度,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切实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
问责情况:无。
二十八、南阳市方城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14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方城县清河乡榆林坪村凤凰山组北边的石子厂,该厂污染情况触目惊心,平时一阵风刮来,粉尘漫天飞舞,而且石子场里的碎石和石粉随意堆放,没有进行任何覆盖防护。场地里边没有洒水喷淋设备,拉货的大车出入都没有进行冲洗,车箱也没进行覆盖。石子厂建在村庄的附近,石子厂在生产的过程中缺乏防尘作业,也没有建设防护设施,长年的扬尘对周围村民的健康和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区域石子厂共3家,分别是方城县石磊砂石购销有限公司、方城县榆林坪许超石子厂和方城县森悦石材有限公司,均办理有环评审批手续。
反映“方城县清河乡榆林坪村凤凰山组北边的石子厂,该厂污染情况触目惊心,平时一阵风刮来,粉尘漫天飞舞,而且石子场里的碎石和石粉随意堆放,没有进行任何覆盖防护”问题,属实。经方城县联合调查执法组现场核查,3家企业未对碎石和石粉采取覆盖抑尘措施,导致部分粉尘散落到周边山地和岗地。方城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已于2018年5月25日通知清河镇政府对3家企业采取了断电措施,实施停产整改。方城县环保局对3家企业违反“三同时”制度行为依法立案查处,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7月1日,县联合调查执法组现场检查时,3家企业已对露天堆放的碎石、石粉覆盖到位。
反映“场地里边没有洒水喷淋设备,拉货的大车出入都没有进行冲洗,车箱也没进行覆盖。石子厂建在村庄的附近,石子厂在生产的过程中缺乏防尘作业,也没有建设防护设施,长年的扬尘对周围村民的健康和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问题,部分属实。经县联合调查执法组现场核查,3家企业距离最近的村庄为凤凰山组,约350米。3家企业生产车间均安装有喷淋设施和负压除尘设备,但是未安装车辆冲洗设施。7月1日现场检查时,3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运输车辆,联合调查执法组已对3家企业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尽快安装车辆冲洗设施,并加强对运输车辆管理,落实全覆盖防护措施;同时对厂区道路、场地落实硬化措施。因厂区硬化工程量大,预计6个月内完成整改。
处理及整改情况:方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对3家企业监管力度,督促尽快完善治污设施,严格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确保周边生态环境安全;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此类企业日常监管,严防污染问题发生。
问责情况:无。
二十九、南阳市社旗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16(*)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2005年,社旗水泥厂因污染严重被政府依法取缔,责令关闭。南阳市社旗县下洼乡副乡长张军及其黑社会集团利用暴力、恐吓、承诺高额收益等手段威逼原厂长同意其入股水泥厂。入股成功后,张军暴力赶走原厂长,将水泥厂据为己有。他贿赂当地有关部门领导,因此数十年来,该厂一直照常经营生产,甚至变本加厉,昼夜不停,该厂距离社旗县城仅2公里,临方唐路西侧,属城乡结合部,水泥厂释放的大量粉尘烟雾、污水及噪音影响范围甚广,广大居民因此苦不堪言。另诉张军、郭爱堂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骗取国家养殖专项补助资金,强行占地,违法经营娱乐场所,诈骗国家扶贫款,贿赂腐蚀官员,组织盗窃,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举报涉及的下洼乡,实际为下洼镇。
反映“2005年,社旗水泥厂因污染严重被政府依法取缔,责令关闭”情况,不属实。经调查,社旗县仅有1家水泥厂,即社旗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该厂是社旗县2006年招商引资项目,2006年以前不存在,与举报内容2005年的情况不符。
反映“南阳市社旗县下洼乡副乡长张军及其黑社会集团利用暴力、恐吓、承诺高额收益等手段威逼原厂长同意其入股水泥厂。入股成功后,张军暴力赶走原厂长,将水泥厂据为己有。他贿赂当地有关部门领导,因此数十年来,该厂一直照常经营生产,甚至变本加厉,昼夜不停”。经调查,张军,现为下洼镇副科级干部,没有参与过社旗县水泥厂的事;社旗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自2006年建厂以来,马某襄一直任总经理,系该企业法人代表;该企业2006年5月11日通过环评审批,2010年6月30日通过环保验收,建设一条年产30万吨水泥熟料粉磨生产线。2015年7月,社旗县环境监察人员在现场执法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在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对原系统进行优化升级技术改造,并投入生产使用,于9月15日依法向该企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社环罚字〔2015〕17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6万元。2016年该企业升级改造后的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能量系统优化改造工程项目纳入清改项目,2016年11月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通过南阳市环保局技术评审,并进行备案(宛环办〔2016〕72号)。2017年11月取得南阳市环保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目前该企业已办理相关手续,正常经营。
反映“该厂距离社旗县城仅2公里,临方唐路西侧,属城乡结合部,水泥厂释放的大量粉尘烟雾、污水及噪音影响范围甚广,广大居民因此苦不堪言”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该企业有封闭车间降低噪声污染,经查看第一季度监测报告,噪声排放达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水,主要是将原料粉碎制粉,制成成品水泥,厂区生活污水建有污水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浇水,不外排。该企业建设有密闭的原料库,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有袋式除尘和收尘器装置;道路堆积部分粉尘有工人定时打扫,厂区内有自购洒水车清洗。但现场检查中发现该企业道路堆积粉尘,存在保洁洒水不及时现象。社旗县环保部门已要求该企业按照环保措施要求及时对道路进行打扫和清洗。
反映“另诉张军、郭爱堂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骗取国家养殖专项补助资金,强行占地,违法经营娱乐场所,诈骗国家扶贫款,贿赂腐蚀官员,组织盗窃,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问题。此问题不涉及环境保护工作,已移交纪检、公安等部门调查处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社旗县加强日常监管,坚持督察与执法相结合,定期对该企业进行督查,坚持行政处罚与各类专项督察、区域排查相结合,对敏感区域的环境污染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达标排放,保障周围群众的环境权益。
问责情况:无。
三十、南阳市西峡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17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西峡县桑坪镇、米坪镇党委政府不是为群众造福,而是与企业狼狈为奸,私自倒卖基本农田,用于办污染企业,严重违反国家环保法!老灌河是西峡县母亲河,也是南水北调的核心水源地。但就在老灌河桑坪镇、米坪镇段,却大量非法开采石灰矿、钙粉矿,造成植被严重损害,山体大量裸露,尾矿库沿河乱堆乱放,建成了数十家石灰矿、钙粉矿非法加工企业,大量矿渣乱堆乱放,工业废水直接排放老灌河、流入丹江,成为南水北调重大污染源。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西峡县桑坪镇、米坪镇,党委政府不是为群众造福,而是与企业狼狈为奸,私自倒卖基本农田,用于办污染企业,严重违反环保法”问题,不属实。经西峡县国土局核实,桑坪镇、米坪镇不存在占用、倒卖基本农田行为,其所使用土地,符合土地利用综合规划,且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征收使用。米坪镇有10家钙粉加工厂,桑坪镇有8家钙粉加工厂,均有环评审批手续,不存在严重违反环保法的问题。
反映“鹳河桑坪镇、米坪镇段,大量非法开采石灰矿、钙粉矿,造成植被严重损害,山体大量裸露,尾矿库沿河乱堆乱”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桑坪镇、米坪镇共有矿山六座,均有合法开采手续,并按审批方式进行开采;并取得了林业部门颁发的林地使用手续,没有越界占用林地现象。在米坪镇、桑坪镇沿河无尾矿库。
反映“建成了数十家石灰矿、钙粉非法加工企业,大量矿渣乱堆乱放,工业废水直接排放老灌河、流入丹江,成为南水北调重大污染”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在桑坪镇、米坪镇境内共有18家钙粉加工企业,利用含钙矿石粉碎、研磨后,生产成不同目数的重质钙粉。此类企业不产生废渣,微量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存在污染丹江的问题。但企业存在雨污分流不到位、现场厂地无硬化。部分原料被雨水冲洗流入自然沟问题。根据西峡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求,两镇政府于今年5月份制定了整改方案,米坪镇计划在7月31日前整改完毕,桑坪镇计划在8月31日前整改完毕。目前18家钙粉加工企业全部处于停产状态,正在按照方案积极整改。
处理及整改情况:西峡县加强生态保护力量,履行矿山环保监管属地责任,加强矿山管理,严禁破坏植被和生态环境,监督指导18家钙粉加工企业,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节点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问责情况:无。
三十一、南阳市宛城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19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宛城区红泥湾镇小庄村北组村民乔荣旺、乔荣选抢垫、抢占、抢圈小庄村东组农田间蓄水、排水坑塘、沟渠,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破坏农业生产,遇雨季农田积水,庄稼受损,道路积水,行人受阻。这种横行乡里、目无法纪、害国、害民、害大家的“村霸”作为,2017年5月反映到镇里无结果。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区域实际位于宛城区红泥湾镇小庄村北与农综开发道路交叉口东南角,此处多年前为一个占地约1.5亩的荒废鱼塘,后逐渐演变成一处低洼坑地,小庄村东组和北组一直对该水坑所有权存有争议,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暂时委托红泥湾镇小庄村委管理,现为小庄村秸秆临时堆放场。
反映“南阳市宛城区红泥湾镇小庄村北组村民乔荣旺、乔荣选抢垫、抢占、抢圈小庄村东组农田间蓄水、排水坑塘、沟渠,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破坏农业生产,遇雨季农田积水,庄稼受损,道路积水,行人受阻”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核查,该低洼坑塘所有权在有争议的情况下,由争议双方协商暂时委托小庄村委管理。2017年初,根据秸秆禁烧工作需要,经小庄村两委商议,将该处坑塘出租给乔荣旺等3人(租期5年,租金1000元),由乔荣旺等3人拉土填平,作为小庄村秸秆临时堆放点,临时堆放捆扎好的秸秆。该问题属于历史遗留土地纠纷,即没有破坏生态,也没有影响农业生产,并且排水沟自然流向顺畅,不存在淹没庄稼、道路等情况。
反映“这种横行乡里,目无法纪、害国、害民、害大家的“村霸”作为,2017年5月反映到镇里无结果”问题,部分属实。2017年,群众曾多次到宛城区红泥湾镇信访部门投诉,要求解决坑塘所有权归属问题,红泥湾镇政府多次派人现场协商解决,但是争议双方分歧较大,无法形成共识,导致该问题搁置至今。
处理及整改情况:红泥湾镇政府将安排工作小组,做好争议双方的思想工作,争取妥善解决小庄村遗留坑塘归属问题,做好辖区内稳定工作,避免因纠纷引发重访事件。
问责情况:无。
三十二、南阳市西峡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20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1.西峡县五里桥镇党委政府与企业狼狈为奸,私自倒卖基本农田,用于办污染企业、房地产开发。老灌河是西峡县母亲河,也是南水北调的核心水源地。但就在老灌河沿岸封湾段,却建了奶牛养殖场、造纸厂、纸盒厂,大量养殖废水、工业废水直接排放老灌河、流入丹江,成为污染源。2.天宝水泥厂长期顶风生产,对大气、河流造成严重污染,县城居民苦不堪言。3.五里桥与双龙交接分水岭下坡处,石灰矿、钙粉厂长期非法开采,造成植被大面积损害,矿石废渣大量乱堆乱放,夏季主汛期有重大尾矿库隐患。4.财富新城非法占地,都是基本农田,渣土车满天飞。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西峡县五里桥镇党委政府与企业狼狈为奸,私自倒卖基本农田,用于办污染企业、房地产开发”问题,不属实。经调查,五里桥镇所有企业用地主要集中在西峡县产业集聚区,入驻企业均通过产业集聚区项目备案、环保部门环境审批、土地部门土地许可,不存在倒卖基本农田办污染企业的问题。五里桥镇区房地产开发项目使用土地均为建设用地,并无使用基本农田开发房地产项目现象。
反映“老鹳河是西峡县母亲河,也是南水北调的核心水源地。但就在老鹳河沿岸封湾段,却建了奶牛养殖场、造纸厂、纸盒厂,大量养殖废水、工业废水直接排放老鹳河,流入丹江成为污染源”问题,不属实。经调查,封湾村不存在造纸厂、纸盒厂,也无其它工业企业,仅有的1家养殖场在2015年全县环境综合整治时,已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拆除。
反映“五里桥与双龙交界分水岭下坡处,石灰矿、钙粉厂长期非法开采,造成植被大面积损害,矿石废渣大量乱堆乱放,夏季主汛期有重大尾矿库隐患”问题,不属实。经调查,五里桥镇与双龙镇交界分水岭区域植被良好。下坡处无石灰矿、钙粉厂存在,也无废渣乱堆乱放,更无尾矿库。
反映“天宝水泥厂长期顶风生产,对大气、河流造成严重污染,县城居民苦不堪言”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天宝水泥厂实为西峡县长安水泥有限公司,是一家水泥粉磨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不用水,配套建设有除尘设施,于2016年通过项目备案。经有资质的监测机构河南明洋监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其有组织和无组织粉尘排放均符合水泥行业排放标准,不存在顶风生产、对大气、河流严重污染问题。但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物料堆场建设标准低、部分物料覆盖不严等问题,西峡县环保部门已进行了立案查处,于2018年7月4日下发了《责令整改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在两个月内完成整改任务。
反映“财富新城非法占地,都是基本农田,渣土车满天飞”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财富新城房地产开发项目实为西峡县中心商务区项目,是省重点工程,所有手续合法、合规,不存在占用基本农田问题。前期建设阶段存在着渣土车覆盖不严、车辆不冲洗上路问题。为解决渣土车扬尘污染问题,今年5月,西峡县政府抽调公安、城管、交通、环保等单位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渣土车整治专项行动,共查扣车辆157辆,进行处置同时要求整改。目前,该项目21辆渣土车全部采取密闭措施,车辆进出冲洗到位,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行使,做到无外露、无抛洒。
处理及整改情况:西峡县政府加强监管,对反映问题属实的加大执法力度,督促尽快整改到位,守牢项目准入,不越耕地、环保红线,管护好县域蓝天碧水。
问责情况:无。
三十三、南阳市西峡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21(*)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西峡县双龙镇党委书记王培庆充当污染企业保护伞,纵容包庇非法开采石墨矿,私自倒卖基本农田,用于办污染企业,严重违反国家环保法!蛇尾河是西峡县母亲河,也是南水北调的核心水源地。但就在蛇尾河双龙镇后湖段、汪坟村、瓦房庄村,却大量非法开采石墨矿、钙粉矿,造成植被严重损害,山体大量裸露,尾矿库沿河道乱堆乱放,数十家石墨矿、钙粉矿非法加工企业,大量矿渣乱堆乱放,工业废水直接排放蛇尾河、老灌河,流入丹江,成为南水北调重大污染源。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西峡县双龙镇党委书记王培庆充当污染企业保护伞,纵容包庇非法开采石墨矿,私自倒卖基本农田,用于办污染企业,严重违反国家环保法”问题,不属实。经西峡县国土资源局核实,双龙镇不存在占用、倒卖基本农田行为,其所使用土地符合土地利用综合规划,且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征收使用。双龙镇工业企业均有合法环保手续,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存在严重违反环保法的问题。
反映“蛇尾河是西峡县母亲河,也是南水北调的核心水源地。但就在蛇尾河双龙镇后湖段、汪坟村、瓦房庄村,却大量非法开采石墨矿、钙粉矿,造成植被严重损害,山体大量裸露”问题,部分属实。双龙镇有合法持证露天矿山企业3家,分别为西峡县东德寨沟石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该矿山自获得采矿许可证后一直未生产)、河南省西保冶材集团有限公司彪池石墨矿(该矿山自2013年至今已停产多年)、河南省西峡恒兴冶金建材有限公司后湖石墨矿(由于尾矿库到期,于2017年9月向西峡县安监局申请报停,目前已经停产,正在对库区现场进行整改治理)。在双龙镇后湖村、汪坟村、瓦房庄村附近个别群众有“靠山吃山”的传统思想,偶尔上山非法开采石墨矿。为禁止这一非法行为,双龙镇政府联合西峡县国土资源局建立了严格的管控体系,对上山道路采取封堵、挖壕沟、设立闸杆等措施,严禁车辆通行,对非法采矿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存在大量非法开采石墨矿、钙粉矿,造成植被严重损害,山体大量裸露的问题。
反映“尾矿库沿河道乱堆乱放,数十家石墨矿、钙粉矿非法加工企业,大量矿渣乱堆乱放,工业废水直接排放蛇尾河、老鹳河,流入丹江,成为南水北调重大污染源”问题,不属实。双龙镇沿河只有1家石墨矿加工企业(河南西峡恒兴冶金建材有限公司、1座尾矿库(西峡县恒兴冶材有限公司南沟尾矿库),企业均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废水治理和生态保护措施,尾矿库出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处理及整改情况:西峡县政府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完善城乡治污体系,督促企业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环境需求。
问责情况:无。
三十四、南阳市方城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22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方城县券桥乡103省道七里店关庄组巨鑫商砼站,昼停夜产,商砼站大部分物料都裸露在外,车辆带泥上路不清洗,厂区内也无喷淋设施,车辆过后扬尘到处都是,有一种呛鼻的味道,附近村民怨声载道,希望有关部门重视起来。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反映的巨鑫商砼站全称为河南巨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6年5月建设了1个砂石分离机及沉淀池,10月22日通过项目环保备案(方环〔2016〕68号);2017年3月建设了钢结构封闭物料仓,5月购进1辆洒水车用于防尘作业,6月改造了出入车辆冲洗设施。
反映“券桥乡七里店关庄组巨鑫商砼站,昼停夜产,大部分物料裸露在外”问题,基本属实。7月1日,经方城县联合调查组现场核查,该公司料仓处500余方河卵石及厂区变压器前堆积废料未全部覆盖,同时存在昼停夜产现象。
反映“车辆带泥上路不清洗,厂区内无喷淋设施,车辆过后扬尘到处都是,有一种呛鼻的味道”问题,基本属实。6月25日,该公司车辆冲洗设备因水泵损坏,喷淋设施在维修期间停用五天,期间确实存在车辆带泥上路不清洗、车辆扬尘污染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方城县控尘办当即对该公司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要求其细化扬尘管理制度、完善喷淋冲洗设施、落实物料废料全覆盖措施,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7月2日,县联合调查组现场核查时,裸露物料已覆盖,冲洗设备已正常投入使用。
问责情况:无。
三十五、南阳市桐柏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23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桐柏县新集乡附近养殖场很多,污水横流,夏天下雨时脏水到处都是,晴天空气里弥漫着臭味,严重影响村民的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桐柏县新集乡附近养殖厂很多”问题,属实。经调查,新集乡11个村共有养殖场33家,分别为养牛场6家、养猪场18家、养羊场6家、养兔场1家、养鸡场2家;其中规模养殖场2家,分别是苏庄村养兔场,养殖长毛兔15000只;磨沟村刘某才养鸡场,养殖蛋鸡20000只。
反映“污水横流,夏天下雨时脏水到处都是,睛天空气里弥漫着臭味,严重影响村民的正常生活”问题,部分属实。近年来,新集乡政府分别对33家养殖场进行了治理改造,对鸿雁河流域2家禁养区养殖场实施了整体搬迁,对2家规模养殖场实施了干湿分离、雨污分流,粪便出售;对14家养殖场通过建造沉淀池、密闭运行进行了整改;对17家养殖场采取简易挖水坑贮藏粪便,或拉到田间地头做肥料或排入堰塘养鱼。但由于这17家养殖场污水量较大,处理设施简单,确实存在污水乱流和有臭味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民的正常生活。
处理及整改情况:桐柏县新集乡政府制定了《新集乡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将利用4个月的时间对17家处理设施不完善的养殖场进行整改,达到三级沉淀和雨污分流。同时,严格养殖场用地等审批程序,规模以上养殖场在办理环评等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投入运营。
问责情况:无。
三十六、南阳市方城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25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方城县四里店镇康庄村庙沟组,村干部李云昌建两座烧炭窑,污染严重,炭窑点火后百米看不见人,一公里内的人都会得呼吸疾病。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2018年6月30日,经方城县联合调查执法组实地核查,反映的四里店镇康庄村庙沟组,实际为庹庄村庙沟组,该村确实有一村干部李云昌建有两座炭窑,并造成污染。
处理及整改情况:方城县林业局、环保局、四里店镇政府于当日联合对李云昌所建2座木炭窑进行了彻底拆除;同时对该区域不间断进行巡查和重点监控,坚决杜绝非法烧炭现象的再次发生。
问责情况:无。
三十七、南阳市宛城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26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宛城区黄台岗镇轧花厂院内,赛通玻璃厂化学粉尘满天飞,噪声扰民,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向相关部门反映过后,也让玻璃厂整改过,但是因为厂里和上面有关系,只是打扫卫生做表面整改,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赛通玻璃厂,全称为南阳市赛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宛城区黄台岗镇老轧花厂院内,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反映“赛通玻璃厂化学粉尘满天飞,噪音扰民,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调查,南阳市赛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玻璃工艺品加工车间与居民房屋仅一墙之隔,粉尘来源于滚珠打磨车间,噪音来源于排风扇电机、变压器运转噪音和玻璃珠粗胚研磨生产时噪音。针对存在的问题,宛城区已责令其停产整治,并切断生产设施用电,仅保留企业玻璃窑炉供电(因玻璃窑炉的特殊性,需连续供电保温);要求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完善治污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同时对厂区进行种植树木绿化、美化。
反映“向相关部门反映过后,也让玻璃厂整改过,但是因为厂里和上面有关系,只是打扫卫生做表面整改,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问题,部分属实。2018年6月17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第17批交办问题后,宛城区环保局已切断其生产用电,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7月3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正在进行整改。为彻底解决该公司环境问题,避免其擅自恢复生产,宛城区已安排专人驻厂监管,确保其整改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处理及整改情况:宛城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将该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网格员管理制度,安排专人巡查管控、驻厂监管,监督企业按照要求履行整改,供电部门按照要求实施生产断电,在未整改到位前不得供电;同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全面排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查处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无。
三十八、南阳市宛城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31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下暴村是高庙镇上官庄村的自然村,该村有养牛场及屠宰加工厂。近年来,黄池陂村的养殖粪便、屠宰污水均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中,造成该村及下暴村多处河段及水塘污染。希望环保督察组的领导管一管。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
反映的下暴自然村是宛城区高庙镇上官庄村的一个自然村,位于高庙镇黄池陂村至下暴自然村的排水沟渠暴口河下游,经排查该自然村无屠宰户,沿暴口河有1个废弃多年的养鸡场、1个现存栏11头牛的养牛场。
反映的黄池陂村位于宛城区高庙镇,是回族群众聚集村,历来有养殖育肥屠宰销售牛羊的传统。2014年以前,全村有500余户回族群众从事黄牛养殖及屠宰加工经营,肉牛常年存栏量保持在5000—20000头。近几年,受回族群众环保意识提高、黄牛市场价格影响等因素,全村牛羊养殖量、屠宰量已呈大幅下降态势。全村现有养殖户61户,存栏量2366头,存栏量在200—300头的规模场8家,均处于适养区,有环保设施,42家小规模散养户处于禁养区,11家散养户处于限养区;全村现有小屠宰户7户,月屠宰量100余头(只)。在牛羊养殖、屠宰和加工过程中,屠宰废水及养殖废物直接排入寨河,污染河渠水质和村庄环境,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
2016年,宛城区高庙镇政府制定了黄池陂村畜禽养殖屠宰加工专项整治方案,采取宣传教育群众、封堵排污口、清理清运粪污、设置垃圾池等措施收到一定整治效果,但仍没有彻底解决回族群众屠宰污染问题。2017年高庙镇政府组织人员持续对黄池陂村区域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整治,针对上官庄村下暴自然村养殖污染问题专门制定了高庙镇环境污染问题整改方案。
鉴于黄池陂村屠宰污染问题涉及养殖屠宰户多,2018年宛城区、高庙镇两级政府经反复调查研究,提出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高庙镇政府成立了黄池陂村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已召开专题会议20余次,解决问题30余件,以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为契机,以问题和结果为导向,全面攻坚克难,彻底改变黄池陂村养殖屠宰污染顽疾;二是开展全面排查,对61家养殖户和7家屠宰户进行入户面对面宣讲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140余人次,查明屠宰户污染状况,收缴私屠滥宰使用的铁钩、滑道等生产工具12套;三是逐户封堵排污口,对村内61家养殖户和7家屠宰户的排污口彻底封死,杜绝养殖、屠宰废水直排寨河,倒逼养殖户向外搬迁、减量处理,切断污染源头;四是开展联合执法,区环保局、畜牧局和红泥湾镇派出所对2户暗管偷排、逃避监管的规模养殖户,依法取证、移交,形成强大震慑,促进问题整改;五是实行集中养殖,把禁养区内养殖散户全部搬离,实现集中养殖,目前已搬迁削减在养肉牛300余头,剩余400余头,此项工作将于2018年7月15日前完成;六是禁止私自屠宰,利用村内现有伊达清真冷库建设标准化屠宰场,完善其防渗沉淀池等治污设施,屠宰场建设工作将于2018年7月15日前完成,建成投运后可实现集中、统一、定点屠宰;七是全面清淤疏浚,组织专业施工队,架设4台大功率水泵,将寨河河道污水抽吸到周边林地、农田用于消纳肥田,消除黑臭水体,出动8台钩机对黄池陂村寨河河道清淤疏浚,清理河道漂浮物、垃圾杂物,晒干晾透后全部清运清除,清淤疏浚工作已于2018年6月25日完成,黄池陂村寨河河道总长6公里,现已疏浚河道4.5公里、清除淤泥杂物230余吨;八是区、镇两级政府将投资1000万元,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做护坡、绿化、局部硬化,综合整治工作将于2018年9月25日前完成;九是全面开展农村清洁行动,黄池陂村委会已组织10名专职人员,出动垃圾清运车2台,沿村内主次干道打扫卫生,清除杂物垃圾35吨,新建垃圾池位置37处,实现全村垃圾池全覆盖。
处理及整改情况:宛城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将该村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进一步明责强责,细化分解具体任务、措施,确保整改任务逐项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管控,充分发挥基层环保网格员的作用,安排专人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后立即处置,保证违法养殖、屠宰行为不出现“反弹”;同时由高庙镇政府和寺管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养殖、屠宰业主的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做好回族群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确保整治期间社会大局稳定。
问责情况:无。
三十九、南阳市官庄工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32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宛城区官庄镇何上寨村,村子四面环水,环境优美。可是现在村里办了几个养猪厂,大量粪便流入河里,河里的鱼都死光了,整日臭气熏天。进入夏季更是蚊蝇满天,村民叫苦连天。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宛城区官庄镇何上寨村,实际为南阳市官庄工区赤虎街道何上寨村。
反映“可是现在村里办了几个养猪厂”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何上寨村原有5家养殖户,2016年以来已取缔4家,现全村仅有1家养殖户,位于禁养区内,正在按照关停整改计划逐步取缔中。现场调查时,该养殖场育肥猪已全部处理,剩余待处理能繁母猪54头、仔猪33只。
反映“大量粪便流入河里,河里的鱼都死光了”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核查,该养殖场配套安装有干湿分离设备1台、净水设备1台,建有三级沉淀池6个,配备吸污车1台、运输车1台。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首先经过干湿分离机处理,粪用于农田施肥(主要用于何上寨金阳光生态园、有机冬桃基地建设等),污水排入三级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经沉淀处理后污水再次通过净化设备处理,用于农田施肥(吸污车运送),确保粪便不入河流、沟渠,不存在大量粪便流入河里现象,没有对河流鱼类造成影响。
反映“整日臭气熏天”问题,部分属实。该养殖场有防治措施,配有抽渣车,定期对粪便进行转运,但在养殖场附近确有异味。根据群众走访记录,不存在整日臭气熏天问题,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反映“进入夏季更是蚊蝇满天,村民叫苦连天”问题,部分属实。该养殖场有粪污防治设施,不存在外排现象,同时进行了消毒、清洗等蚊蝇防护措施,经现场勘查,确有少量蚊蝇。根据群众走访记录,对村民的生活影响不大。
处理及整改情况:官庄工区城乡管理和环境保护局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要求该养殖场立即停止畜禽养殖违法行为,清除周围污染源;同时官庄工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责成区农办、赤虎街道办事处尽快取缔到位。截止2018年7月4日,该养殖场周围污染物已经全部清除,圈内母猪、仔猪已处理,取缔到位,将转型种植香菇。
问责情况:无。
四十、南阳市方城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33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方城县二郎庙镇水磨河村老庄,村里各种排污措施不当导致村里环境气味刺鼻难忍,垃圾整顿不当导致污水排不出去,村里脏的睁不开眼,臭味熏天!请领导视察给予合理整顿!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经方城县联合调查组核查,二郎庙镇水磨河村目前共有10余家畜禽散养户,均为规模以下养殖,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污水和臭味确对村庄环境卫生造成影响。同时,由于该村尚未建成污水集中收集管网及处理设施,缺少垃圾收集设施和保洁人员,确实存在垃圾乱堆乱放、污水乱排等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方城县联合调查组责成二郎庙镇政府制定整改方案,要求养殖户完善治污设施,及时对粪污进行清理,确保粪污不外排,同时加大消臭灭蝇力度;组织人力、机械对村内堆存垃圾、污水进行清理;设置垃圾收集装置,对村民生活垃圾进行规范收集处理。目前,二郎庙镇政府已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计划于7月30日前完成相关整改任务。
问责情况:无。
四十一、南阳市桐柏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35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关于对南阳市政府就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南阳市问题情况公示(第七批)中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70086中严重歪曲事实虚假回复的公示结果极为不满:一、该调查说:“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诉求人反映的银地公司相关手续还未办齐,自2017年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经调查银地公司矿区周边是杂木树林,并无果树、松树,不存在破坏果林、松树现象”的言论不是实事。实际情况:1.诉求人反映的银地公司手续还未办齐,就是非法采矿,这是不争的事实。2.诉求人多次向各相关部门反映后,银地公司才于2018年4月20日暂停开采(有电话录音、视频为证)。怎么会是2017年就处于停产状态?3、我们嫁接的板栗树及原生长的松树,被银地公司部分用于矿洞内撑杆,部分深埋矿渣之下,调查人试图以杂木树混淆其罪责。该山林原生状态以2010年国家航拍图为证据。二、该调查说“2008年,银地公司建厂时,已经与诉求人达成山坡租赁协议”“诉求人之兄代表兄弟4人与公司签订了山坡租地协议,并收下该公司租用山坡的第一笔租金”的言论不是实事。实际情况:本人是该山林的承包人,本人没有与银地公司签订任何书面协议,也没有委托任何人与银地公司签订租用协议。本人也没有拿过该公司有关此山林的一分钱。三、该调查说“朱庄镇政府派出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并多次组织诉求人和公司负责人沟通协商,但因诉求人要求过高,银地公司难以接受,至目前,双方没能达成…致意见”的言论不实事。实际情况:诉求人要求银地公司搬走开矿设施,政府查封矿洞,恢复山林原貌,还我青山绿水。但是朱庄镇政府工作人员在不愿意查封矿洞的情况下,诱迫我以钱财的方式解决问题。诉求人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诉求人的实际损失,这些政府工作人员又指责诉求人要求过高。这就是朱庄镇政府一些工作人员的作风。这些政府工作人员逼迫我签订放弃不低于50年的山坡林地所有权。诉求人拒绝签订,于是朱庄镇党委书记指着诉求人的丈夫李明群说:“一旦找到任何证据.我整死你,不信你试试看!”另诉:桐柏县朱庄镇村民李明群、贾祥娜合法承包林山被毁长期不给解决,反被朱庄政府领导打压,再次向上级领导喊冤呼救。一年来,我们向上级领导反映我们家山林被毁的实际情况,要求停止开采、归还、绿化山林。但是,现在林还在毁、矿还在开,朱庄镇政府领导无睹现状,对我们到上级主管部门反映问题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对人身安全进行威胁;对上级领导批复的回复严重歪曲事实,瞒报实情,对非法矿主利益进行保护。请求上级领导到地方落实。贾祥娜(右臂缺失三级残疾)多次向当地政府、县主管部门反映、久拖不决。后贾祥娜到国家信访局反映,这让朱庄镇政府的部分领导十分恼火,不但不解决山林被毁问题,反而让朱庄派出所警察和县防暴警察联合起来,于2017年9月17日凌晨6点左右对我们租住的房屋破门而入,强行把我夫妻二人抓走拘留十曰。李明群根本没有上访,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也虚构事实采取强制拘留措施。我们家因房屋被开矿掩埋,无家可归,现租住在县城一楼房的楼梯帽里。现在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无法正常生活。家庭贫困评定我为贫困户,现在不但没有脱贫反而让我们一家滑向更深的贫困深渊。镇党委书记于2018年6月5日把我夫妻二人叫到他办公室说,让我们把林地的使用权给银地公司,签定100年的使用权,最少也得签定50年的使用权,否者无法解决此事。书记手指着丈夫李明群说:一旦找到你的其它证据我整死你,不信你试试看。以上旬句实情,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求上级领导到地方明查落实,还我们公道,还我们青山绿水。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举报人(李明群、贾祥娜,二人系夫妻关系)反映的银地公司,全称为桐柏县银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地公司),位于朱庄镇响潭村肖楼组。银地公司建于2002年6月,公司法人李某华,2002年至2014年期间,银地公司实际承包经营者多次发生变更,2017年7月,肖某松成为银地公司法人。银地公司开采矿种为铅锌矿,办理有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目前该企业处于停产停工状态。
反映“关于对南阳市政府就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南阳市问题情况公示(第七批)中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70086中严重歪曲事实虚假回复的公示结果极为不满:一、该调查说:‘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问题,不属实。经核对,该举报件属重复举报件,桐柏县政府己在第17批次(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50081)办结报告中明确此重复举报案件办结情况为“部分属实”。
反映“举报人反映的银地公司手续未办齐,就是非法采矿,这是不争的事实”问题,部分属实。银地公司办理有营业执照,其采矿证于2018年1月到期,到期后该企业申请采矿证延续,省国土资源厅予以受理,现正在办理中;该企业2018年5月委托河南省地质测绘总院为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正在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在按照程序申请报批。
反映“举报人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后,银地公司才于2018年4月20日暂停开采(有电话录音、视频为证)”问题,不属实。该企业自2017年1月以来一直处于停产停工状态。经桐柏县国土局现场检查,该企业生产设备锈迹斑斑,矿口长有荒草,无生产迹象,银地公司确未开采。
反映“举报人嫁接的板栗树及原生长的松树,被银地公司用于矿洞内撑杆,部分深埋矿渣之下,调查人试图以杂木树混淆其罪责”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银地公司建厂时存在毁林现象,因该企业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桐柏县林业局于2014年8月17日对其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举报人反映的树种为“板栗树及原生长的松树”,林权登记申请表显示为“栗杂”,现场检查发现有3棵零星松树。
反映“举报人是该山林的承包人,没有与银地公司签订任何书面协议,也没有委托任何人与银地公司签订租用协议。举报人也没有拿过该公司有关此山林的租金费用”问题,部分属实。经查阅朱庄镇2010年8月1日的林权登记申请表,举报人(李明群)是该山林的林权登记申请人,但林权共有权利说明上显示该山林系举报人兄弟4人李某才(已故)、李某发、李某有、李某群共有。2016年8月26日,举报人之兄李某发与银地公司签订租用其弟兄四人共有山地及道路的租赁协议,约定每年给付山坡及道路占用费12000元(山坡10000元/年,道路2000元/年),期限为5年,从2016年8月26日至2021年8月26日,首批租金20000元已于2016年8月26日支付给举报人之兄李某发。
反映“该调查说‘朱庄镇政府派出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并多次组织诉求人和公司负责人沟通协商,但因诉求人要求过高,银地公司难以接受,至目前,双方没能达成…致意见’的言论不实事。实际情况:诉求人要求银地公司搬走开矿设施,政府查封矿洞,恢复山林原貌,还我青山绿水。但是朱庄镇政府工作人员在不愿意查封矿洞的情况下,诱迫我以钱财的方式解决问题。诉求人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诉求人的实际损失,这些政府工作人员又指责诉求人要求过高。这就是朱庄镇政府一些工作人员的作风”问题,部分属实。2017年8月16日,举报人向省委第五巡视组反映“桐柏县银地公司滥伐林木,非法侵占我的林地”,朱庄镇政府接到省委第五巡视组移交的利益诉求类信访案件后,高度重视,积极协调银地公司和举报人进行沟通,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要求银地公司停止在举报人山坡上开矿,同时对企业断电并封闭洞口,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后才能继续开工,但双方多次协商后仍未达成一致意见。桐柏县政府将督促朱庄镇政府继续协调双方,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如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将引导信访人走司法程序解决问题。
反映“镇党委书记于2018年6月5日把我夫妻二人叫到他办公室说,让我们把林地的使用权给银地公司,签定100年的使用权,最少也得签定50年的使用权,否者无法解决此事。书记手指着丈夫李明群说:一旦找到你的其它证据我整死你,不信你试试看”问题,不属实。2018年7月3日,桐柏县纪委已经就此事做了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反映“多次向当地政府、县主管部门反映、久拖不决”问题,部分属实。2017年6月9日,举报人向朱庄镇政府反映其山坡被侵占问题,2017年7月17日又向桐柏县信访局反映问题,信访局转批至朱庄镇政府处理。朱庄镇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调查小组,由镇政府分管企业副职牵头,乡信访办、林站、国土所工作人员及响潭村支书共同对此事调查处理,形成调查报告(朱政〔2017〕76号、朱政〔2017〕26号),并提出处理意见:要求银地公司停止在举报人山坡上采矿,同时对企业断电并封闭作业洞口,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后才能继续开工。同时多次组织银地公司与举报人沟通协商,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又协调双方走司法程序解决纠纷,但举报人与银地公司终始未达成一致意见,举报人也不同意走司法程序解决纠纷。
反映“贾祥娜到国家信访局反映,这让朱庄镇政府的部分领导十分恼火,不但不解决山林被毁问题,反而让朱庄派出所警察和县防暴警察联合起来,于2017年9月17日凌晨6点左右对我们租住的房屋破门而入,强行把我夫妻二人抓走拘留十日。李明群根本没有上访,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也虚构事实采取强制拘留措施”问题,部分属实。2017年端午节起,举报人就其承包的林地被银地公司非法采矿、砍伐、损毁一事陆续向桐柏县朱庄镇政府、桐柏县国土资源局、桐柏县林业局反映,2017年7月17日又向桐柏县信访局反映,信访局转批至朱庄镇政府处理,朱庄镇政府告知申请人2017年9月17日前办结,在此期间,不应重复上访或越级上访。在该信访案件办理期限内,申请人向南阳市信访局提交上访书一份;2017年8月1日,李明群与其妻子贾祥娜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并被国家信访局登记;2017年8月16日又到河南省委第五巡视组南阳驻地上访;2017年9月15日,李明群与其妻子贾祥娜再次以同一事情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并被登记。2017年9月17日,桐柏县公安局认定申请人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较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举报人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桐政复决〔2017〕10号)。经调查,贾祥娜在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25日,多次到北京市国家信访局越级上访。其中,2018年1月24日、25日贾祥娜两次到国家信访局非正常上访。2018年1月26日,桐柏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申请人扰乱单位秩序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决定(桐政复决〔2018〕2号)。
反映“我们家因房屋被开矿掩埋,无家可归,现租在县城一楼房的楼梯帽里。现在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无法正常生活。家庭贫困评定我为贫困户,现在不但没有脱贫反而让我们一家滑向更深的贫困深渊”问题,不属实。举报人(李明群、贾祥娜)系朱庄镇响潭村贫困户,朱庄镇政府于2017年为其申请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确定其为易地搬迁户,2017年12月易地搬迁房屋(朱庄镇朱雀社区8号)已分配给举报人,因此不存在举报人“无家可归”的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桐柏县强化措施,督促林业部门加强林地巡查保护力度,国土部门加强矿山巡查力度;督促银地公司尽快完善各项手续;督促朱庄镇政府积极引导举报人走司法程序解决与银地公司的纠纷。
问责情况:无。
四十二、南阳市西峡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39(*)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内容与“南阳市西峡县西坪镇,流经该镇的淇河水质发白,有刺激性气味,可能水体受到污染,请有关部门查处”的来信内容基本一致,补充:在淇河段豫边村,大量非法开采镁橄榄砂矿,建成数十家镁橄榄砂非法加工企业,大量矿渣乱推乱放,工业废水直排淇河、流入丹江。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淇河为丹江的支流,西坪镇境内长42.5公里,流经11个行政村,水质控制指标为地表水二类。豫边村位于西坪镇西北部8.3公里处,全村现有镁橄榄石开采企业1家、镁橄榄石加工企业18家。
反映“南阳市西峡县西坪镇,流经该镇的淇河水质发白,有刺激性气味,可能水体受到污染”问题,不属实。西坪镇政府组织环保所和农业中心工作人员及淇河流经的11个行政村对本辖区淇河流域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查找污染源。经排查,淇河干流和支流水质正常,并未发现水质发白或有异味现象。西峡县环保局在淇河设置了4个断面,连续两天进行监测,各类指标均符合地表水二类水质要求。
反映“在淇河段豫边村,大量非法开采镁橄榄砂矿,建成数十家镁橄榄砂非法加工企业,大量矿渣乱推乱放,工业废水直排淇河、流入丹江”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西坪镇豫边村有1家镁橄榄石开采企业,为西峡宏泰镁橄榄石有限责任公司,该企业办理有正规采矿手续和环评手续,为合法企业。豫边村镁橄榄石工业园区内原有镁橄榄石加工企业21家,其中转产2家,取缔1家,现有18家。18家镁橄榄石加工企业生产工艺主要是物理破碎、筛分成产品,不用烘干和煅烧,不使用水,不产生工业废水,不存在直排淇河问题。但现场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厂区现场管理不到位,存在矿渣堆放不规范、场地硬化不到位、雨污分流不彻底等问题,部分原料随着雨水流入河中。西坪镇政府根据全县2018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要求,对豫边村镁橄榄石工业园区内企业开展综合整治,园区内18家镁橄榄石加工企业已于2018年5月16日停产,正在进行工艺、设备改进完善,待验收合格方可生产,对整改不彻底、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坚决停止供应生产用电。
处理及整改情况:西峡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将豫边村镁橄榄石工业园区内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建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按照整治方案要求,改进工艺、更新设备、增加除尘设施、密闭生产车间、绿化厂区、实施雨污分流,避免出现环境污染行为。
问责情况:无。
四十三、南阳市西峡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40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西峡县的桑坪镇和石界河镇,有几家石灰窑在非法生产,气味刺鼻,把煤灰等废弃物直接堆入河内污染河水,导致下游居民生活用水受到严重污染。多次向两乡镇政府及环保部门反映,至今无人过问。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西峡县桑坪镇和石界河镇,有几家石灰窑在非法生产,气味刺鼻,把煤灰等废弃物直接堆入河内污染河水,导致下游居民生活用水受到严重污染”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桑坪镇和石界河镇各有1家石灰加工企业。桑坪镇石灰加工企业为西峡县永富白灰厂,位于桑坪镇石灰岭村,该企业因经营不善,已于2017年停止经营,现已荒废。石界河镇石灰加工企业原名称为西峡县润鑫轻质钙粉有限公司,现变更为西峡县龙盈石灰有限公司。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刺鼻气味,产生的煤灰、废渣运至石界河镇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不存在将废渣堆入河道内的问题。经现场勘查,下游居民使用的是山泉引水工程提供的自来水,不存在生活用水受到污染的问题。但该企业存在产生粉尘环节密闭不严、物料未入棚的问题,已于2018年5月被石界河镇政府勒令停产整顿。
反映“群众多次向镇政府反映,至今无人过问”问题,不属实。经核查,西峡县环保局和石界河镇政府2018年以来没有接到群众反映该企业环境污染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西峡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对西峡县龙盈石灰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完善环保措施,整改存在的环境问题,未完成环保措施整改任务前,决不允许生产。
问责情况:无。
四十四、南阳市西峡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42(*)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西峡栾川钼矿对西峡水质的污染,铝矿开采洗一吨钼矿石需二吨左右的水,而且还要添泡发碱、煤油、松节油、COD等化学品,产生大量有毒废水,流入灌河。目前,国际上还没有有效的办法对此进行无害化处理,只能修建尾矿调节坝、建尾矿库,把有毒废水和废渣拦起来。灌河被栾川这些镇污染后流经卢氏的南部个别乡镇,经过西峡大半境后流经西峡县城。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鹳河西峡境内河长109.4公里。经深入排查,西峡县境内没有钼矿和铝矿采选企业,不存在钼矿铝矿采选过程排放废水污染问题。在鹳河西峡境内设置有7个国、省控水质断面,经生态环境部指定的监测机构定期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断面水质要求,西峡境内鹳河水质不存在严重污染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西峡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对矿山采选企业审批与生产监管,严防污染灌河水质,确保一河清水入丹江。
问责情况:无。
四十五、南阳市南召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43(*)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召县白土岗镇华山、大青等村生活垃圾漫山遍野,河里塑料袋、卫生巾、烂鞋底、化纤衣物到处都是!沟里的水质呈黑色的,夏天苍蝇到处飞,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华山村、大青村与南召县白土岗镇没有隶属关系,属南召县板山坪镇管辖。
反映“华山、大青等村生活垃圾漫山遍野”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组现场查看、走访,华山、大青等村周边的山上不存在漫山遍野生活垃圾问题。调查组分别在华山村、大青村各发现一处生活垃圾堆积的情况,当即要求两村保洁员进行清理。目前,已经整改到位。
反映“河里塑料袋、卫生巾、烂鞋底、化纤衣物到处都是,沟里的水质呈黑色的,夏天苍蝇到处飞,气味难闻”问题,不属实。经实地查看,华山村、大青村涉及的3条河流河水清澈,没有发黑发臭水体,河内未发现堆积有塑料袋、卫生巾、烂鞋底、化纤衣物等物,也没有苍蝇到处飞,气味难闻的情况。周边区域的村庄也没有发现此类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南召县加强生活垃圾处置及河道保护的常态化监管,充分发挥村级保洁员、河道保洁员、护林员作用,开展经常性卫生清扫和河道清理,确保生态环境整洁。
问责情况:无。
四十六、南阳市社旗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44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内容与“南阳市社旗县下洼镇酒店村农村垃圾污染严重,村里垃圾遍地,村外的空地、以前清澈的小河现在已没人去,整条河就像是垃圾场堆着各种垃圾,希望政府重视农村污染,增设农村垃圾回收站”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该件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第19批X410000201806170077号案件(已办结)反映内容一致。
反映“南阳市社旗县下洼镇酒店村农村垃圾污染严重,村里垃圾遍地”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核查,酒店村街道上有2处垃圾集中堆放点未及时清理,造成垃圾堆放外延。
反映“村外的空地、以前清澈的小河现在已没人去,整条河就像是垃圾场堆着各种垃圾,希望政府重视农村污染,增设农村垃圾回收站”问题,部分属实。饶良河平时一直处于干涸状态,河边一处垃圾堆放点由于近期雨水较多,未及时清运,造成部分垃圾被雨水冲刷至河道内。
处理及整改情况:在6月19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第19批案件后,下洼镇酒店村立即明确一名村干部专职负责,组织人员对街道垃圾和河道旁垃圾进行了清理,该问题已于6月21日整改到位;6月22日下洼镇酒店村购置5立方封闭性垃圾箱8个,摆放在道路两侧,标注垃圾箱放置位置,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醒引导群众自觉到指定地点倾倒垃圾;制定了酒店村垃圾清运及保洁员管理制度,每个垃圾箱配备2名保洁员,负责划定区域清扫保洁,实行垃圾集中堆放,定期收集,最大程度地减少生活垃圾污染。
问责情况:下洼镇党委、政府对酒店村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并对该村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
四十七、南阳市新野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45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新野县王庄镇小康路60号附近的路口往北边不足百米,大门朝南,距离居民区有一个蛋鸡养殖厂,每天散发气味刺鼻,影响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反映的养鸡场位于河南省新野县王庄镇小康路肖集村西北100米,现存栏蛋鸡5000羽,属于规模以下养殖,场区内鸡舍西边有储粪池(防渗漏、防溢流、防雨淋)、污水沉淀池(全封闭),抽粪车1辆。场区南边距离居民点100米,其它方位无敏感点。现场调查,确实存在气味刺鼻情况。
处理及整改情况:新野县有关部门要求该养鸡场在饲料中添加微生态制剂,圈舍中安装通风换气过滤装置,每天安排专人打扫圈舍,对储粪池、污水沉淀池等易散发臭味的部位密封覆盖,以减少恶臭气体排放,所有整改工作限于7月31日前落实到位。
问责情况:无。
四十八、南阳市社旗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46(*)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社旗县饶良镇孟庄村东常营等自然村,自从上游枫华养猪场入驻后,污水横流、臭气熏天,附近寸草不生,严重破坏污染了自然环境,耕地开挖成排污塘,地面水地下水等都遭到了污染,下游的东常营,西常营,南常营,张文斗等等村庄苦不堪言。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枫华养猪场位于社旗县饶良镇程洼村,全称为河南枫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社旗分公司,该公司主要以种猪改良繁育及推广、仔猪育肥养殖,于2016年3月15日通过日博官网验收。
反映“社旗县饶良镇孟庄村东常营等自然村,自从上游枫华养猪场入驻后,污水横流、臭气熏天,附近寸草不生,严重破坏污染了自然环境”问题,部分属实。河南枫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社旗分公司主要污染防治设施采用调节沉淀-红泥塑料厌氧发酵-沼液储存池储存-农田施用工艺,项目区污水主要采用固液分离+红泥塑料厌氧发酵工艺处理。施肥季节,污水处理后进入沼液储存池,输送至农田或林地农肥利用;非施肥季节,粪污水及处理后的沼液暂存在沼液存储池内(沼液贮存池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在底部和池壁采取1.5mmHDPE膜的防渗措施)。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污水横流、寸草不生现象,但在该公司厂区周边存在臭气。目前已喷洒除臭剂。
反映“耕地开挖排污塘,地面水地下水等都遭到了污染,下游的东常营,西常营,南常营,张文斗等等村庄苦不堪言”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2016年该公司在距离厂区两公里处,建设有符合环评要求的8个沼液储存池,不是排污塘。社旗县环境监测站对村庄安全饮水工程供水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达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经调查养殖场附近的村庄,存在生活污水乱排、生活垃圾乱堆乱倒现象,对村庄里的坑塘、沟渠、地面水造成一定的污染,并非该公司入驻后造成的。目前,饶良镇政府责成各村委立即组织人员对路边垃圾和沟边垃圾进行清理,各村委明确一名村干部专职负责,带领保洁员、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出动大型机械,对路边垃圾和沟边垃圾进行了清理,同时制定垃圾清运制度,实行垃圾集中堆放、定期收集,最大程度地减少生活垃圾对村庄的污染。
处理及整改情况:社旗县建立健全乡村垃圾清运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卫生进行巡查督查,对随意倾倒垃圾行为及时制止,加强批评教育;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企业的统一监督管理,强化日常执法检查,对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格查处到位,及时消除环境污染隐患,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问责情况:无。
四十九、南阳市卧龙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48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卧龙区英庄镇寨河沟旁边堆放生活垃圾,夏天臭气熏天,苍蝇很多,沟里的水都是黑色的,附近居民打出来的井水有股怪味,吃水都成问题,请领导们核实后给我们解决方案。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寨河沟位于卧龙区英庄镇后英庄村,离英庄集镇较近,村庄内生活垃圾由镇政府定期安排集镇保洁人员进行清理,并在离村庄口较近的位置内设有专门的垃圾箱。
反映“寨河沟旁边堆放生活垃圾,夏天臭气熏天,苍蝇很多,沟里的水都是黑色的”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部分群众为图省事,随意向寨河沟旁边倾倒垃圾,造成寨河沟边时有生活垃圾堆积,夏天臭味较大,苍蝇较多。但寨河沟早已无水干涸,反映“沟里的水都是黑色的”不属实。
反映“附近居民打出来的井水有股怪味,吃水都成问题,请领导们核实后给我们解决方案”,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后英庄村及英庄集镇的安全饮水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目前该区域的群众还没有用上自来水,群众多采用自打井方式解决饮水问题。群众自打水井最深约几十米,最浅十几米,受农村面源污染影响,水质难以保证。针对群众反映的吃水问题,英庄镇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引进安徽省枞阳县桂坝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集镇为中心建造自来水厂。水厂建成后,将彻底解决集镇及周边后英庄、前英庄、河东等村群众的吃水问题。目前,协议已签订,预计7月下旬可开工建设。
处理及整改情况:卧龙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按照要求整改落实到位,解决好群众的吃水问题;加强集镇管理,强化保洁力量,完善保洁措施,确保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同时加快自来水厂建设进度,保证饮水质量,争取今年让集镇及周边群众吃上干净、安全、放心的自来水。
问责情况:无。
五十、南阳市南召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52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内容与“我要举报南召县四棵树乡的这些石料厂,生产设备简陋,矿石破碎产生的扬尘直接排向空中,并未发现有除尘系统和喷淋系统。厂区内石料随意堆积,没有任何覆盖,部分石料厂场地没有硬化,附近村庄地里的庄稼,房顶上,路边的树上都是一层层的粉尘。拉石料的车辆进出粉尘肆虐,扬尘污染行为十分狷獗。某些石料厂,盛满石料碎末的大池子里,飘着黄色的废水,气味相当难闻!南召县四棵树乡的多家石料厂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给当地群众造成了极大地伤害,当地环保部门日常是如何监管的?”的来信内容基本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四棵树乡石料厂,实际是位于南召县四棵树乡雁门村、龙洞村、白草湾村的石材加工项目。该区域共有5家石材加工企业,分别是南召县好祥石业发展有限公司、南阳天玉矿业有限公司、南召县达丰钙业有限公司、南召县秋实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南召县宇金矿业有限公司。5家石材加工企业均办理了环评手续,并通过了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属于合法企业。
反映“这些石料厂,生产设备简陋,矿石破碎产生的扬尘直接排向空中,并未发现有除尘系统和喷淋系统”问题,不属实。经调查,自2016年以来,该区域内5家石材企业生产全部在车间内进行,针对鄂破、输送、碾磨、包装等不同工段的特点,均设置了集尘罩,利用风机收取粉尘至脉冲除尘器,通过脉冲除尘器收集处理,最终经15米高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并不是扬尘直接排向空中。此外,5家企业均在鄂破口加装有水帘,实施喷淋降尘。
反映“厂区内石料随意堆积,没有任何覆盖,部分石料厂场地没有硬化”问题,属实。6月19日,经南召县环保局现场检查,该区域5家石材加工企业存在部分料物未苫盖、料场地面硬化不全现象。环保执法人员当场对相关企业下达停产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将厂区与公路连接通道硬化,在15日内对存在问题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目前,5家石材加工企业原材料均已规范苫盖,并对厂区与公路连接通道进行了硬化,尚未向环保部门申请进行验收。
反映“附近村庄地里的庄稼,房顶上,路边的树上都是一层层的粉尘。拉石料的车辆进出粉尘肆虐,扬尘污染行为十分狷獗”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检查,该区域5家石材加工企业厂区与周边村庄相对较远,不会对周边的庄稼地、房顶、树木等造成粉尘污染。但5家石材加工企业在进出口厂区位置未设置车辆冲洗装置,进出厂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有道路扬尘现象。针对该项问题,南召县环保局要求5家企业在厂区大门处建设车辆冲洗池,配备冲洗设施,对进出厂车辆轮胎进行冲洗,并加大厂区绿化力度,有效抑制扬尘污染。目前,5家企业厂区门口车辆冲洗池正在建设中。
反映“某些石料厂,盛满石料碎末的大池子里,飘着黄色的废水,气味相当难闻”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研磨钙粉的矿石需要冲洗后方可进入生产阶段,5家企业厂区均建设有沉淀池,矿石冲洗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沉淀池中泥沙沉淀后会有发黄现象,但不存在气味难闻问题。
反映“多家石料厂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给当地群众造成了极大地伤害,当地环保部门日常是如何监管的”问题,经调查,2017年以来,南召县环保局按照环境监察“双随机”抽查制度,对该区域内石材加工企业进行多次检查,确保各企业严格落实环评要求,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处理及整改情况:南召继续加强对该区域内5家石材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定期、不定期进行巡查,确保企业在今后生产过程中严格技术操作规程,降尘、防噪音设施正常运行。
问责情况:无。
五十一、南阳市宛城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57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内容与“南阳市宛城区红泥湾镇103省道刘寺村水渠桥附近有一家沙场,污染非常严重,没有任何手续。数万吨的砂石堆放在路边,没有覆盖、没有喷淋洒水、车辆进出不冲洗,拉沙的车子络绎不绝的往沙场外运,风吹过后带起漫天的黄沙,吹得人身上、头发里到处都是,车子经过带起的扬尘让人睁不开眼、呼吸困难。生产作业时排出来的污水横流,给附近群众生活居住、出行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多次反映给有关部门却无人处理”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沙场位于宛城区红泥湾镇刘寺村张八桥自然村,与103省道相邻,配备沙石分离机2台、传送带4条、铲车1台,已经营沙石清洗、分拣、销售2年。
反映“沙场没有任何手续”问题,属实。2018年5月17日,宛城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沙场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任何手续,系无证经营,属于关停对象。2018年6月19日,已对其拆除到位。
反映“沙场污染非常严重,数万吨沙石堆放在路边,没有覆盖,没有喷淋洒水,车辆进出不冲洗,拉沙的车子络绎不绝的往沙场外运,风吹过后带起漫天黄沙,让人睁不开眼、呼吸困难”问题,属实。2018年5月17日,宛城区环保局、红泥湾镇政府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该沙场存在没有配备洒水抑尘设备、在筛沙时未湿法作业、沙堆露天堆放、未采取防尘措施等问题。同时,区域网格管理员长期疏于监管,造成沙场在作业时、车辆进出时存在扬尘现象。宛城区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生产,现场拆除2条传送带,并对沙堆进行覆盖,沿沙场周围设置围挡,防止扬尘飘洒。但是,沙场经营业主抱有侥幸心理,且网格监督员也没有监管到位,导致沙场仍在断断续续的生产。2018年6月19日,宛城区、红泥湾镇政府再次组织联合执法,将剩余2条传送带、2台砂石分离机全部拆除。现沙场已处于彻底关停状态,相关设施已全部拆除到位,裸露部分全部覆盖到位。
反映“沙场生产作业时排出的污水横流,给附近群众生活居住、出行造成了很大影响”问题,属实。经调查,该沙场外购、堆积、存放沙石1000立方,主要工艺是洗沙、筛沙,尤其在洗沙环节用水量较大,配套沉淀池中的洗沙水经常溢出,流入沙场外自然沟内,存在影响周边群众出行现象。目前该沙场已关停,沉淀池中洗沙水已清理。
反映“群众多次反映给有关部门却无人处理”问题,不属实。经宛城区直相关部门、红泥湾镇政府调阅信访记录,从未接到与该沙场相关的举报信息。
处理及整改情况:宛城区加强巡查管控,防止已经关停的沙场反弹,同时开展排查,严肃处理环境违法行为,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生态环境。
问责情况:2018年6月19日,红泥湾镇镇纪委做出决定,对负有环境监管责任的刘寺村村委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处理。
五十二、南阳市宛城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60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宛城区红泥湾镇栗树科村养殖场污染严重,养殖场没有防污设施,污水到处都是,虫蝇滋生,影响村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
宛城区红泥湾镇栗树科村现有养殖户30家,其中养鸡场1家,存栏量4000只;养牛场3家,存栏量48头;养猪场26家,存栏量1700头。在畜禽养殖过程中,存在养殖废物直排沟渠现象,污染河渠水质和村庄环境,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宛城区红泥湾镇政府采取了宣讲环保政策、封堵排污口等整治措施,仍没能从根本上解决养殖污染问题。
2018年6月,针对该村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涉及场户多、整改任务重、整改时间长的实际情况,红泥湾镇、栗树科村两级政府经反复调查研究,明确了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一是全面缩减养殖量。红泥湾镇政府下发搬迁取缔通知书,要求养殖场尽快处理存栏牲畜,达到缩减养殖量、清空养殖圈舍的目的,自6月30日以来,已搬迁养殖场8家、缩减牲畜近1000头(只),此项工作定于7月25日前完成。二是全面清淤疏浚。红泥湾镇政府组织专业施工队,将沟渠内污水抽吸到周边林地、农田,消除黑臭水体,并对栗树科村内沟渠进行彻底清淤,现已清理河道漂浮物、垃圾杂物30余立方,此项工作定于7月15日前完成。三是全面开展农村清洁行动。栗树科村委会已组织10名专职人员,出动垃圾清运车2台,沿村内主次干道打扫卫生,清除杂物垃圾10余吨,此项工作定于7月15日前完成。
处理及整改情况:宛城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巡查力度,细化分解具体任务、措施,确保整改任务逐项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基层环保网格员作用,安排专人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后立即处置,保证违法养殖行为不出现反弹;同时由红泥湾镇、栗树科村两级政府共同做好养殖业主的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确保整治期间信访稳定。
问责情况:2018年7月4日,宛城区红泥湾镇纪委对栗树科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处理。
五十三、南阳市南召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61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内容与“河南省南召县云阳镇翟庄有一大型钾长石场,这是一家没有合法手续,没有环保设施的黑企业,存在了几年,给当地群众造成了极大的危害。环保检查严格时,白天不干,晚上干,稍有不严白天也不停的生产,该厂在村旁,生产时噪音大,尘土飞扬。污水不经沉淀直接排入大河,该河段正是鸭河水库上游,几十吨重的大车把投入巨资的扶贫路也碾压坏了,群众是敢怒不敢言”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南召县云阳镇翟庄有一大型钾长石场,这是一家没有合法手续,没有环保设施的黑企业,存在了几年,给当地群众造成了极大的危害”问题,不属实。经调查,反映的钾长石厂位于南召县云阳镇山头村,全称为南阳英浩矿产品有限公司,该企业年产6万吨钾长石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5年2月17日经南阳市环保局审批(宛环审〔2015〕72号),2016年8月开始建设,2017年12月建设完成,2018年5月份通过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
反映“环保检查严格时,白天不干,晚上干,稍有不严白天也不停的生产”问题,不属实。经调查,南阳英浩矿产品有限公司按照环保要求合法生产,不存在举报中反映的问题。
反映“该厂在村旁,生产时噪音大,尘土飞扬”问题,部分属实。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检测报告》数据显示,南阳英浩矿产品有限公司生产时的厂界噪音均达标,不存在生产时噪音大问题。6月19日,南召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因原料供应不足处于停产状态,但发现有扬尘问题,执法人员当即对该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原料进仓库存放,并安装喷淋管道定时洒水降尘。目前,该企业原材料已全部存入仓库。
反映“污水不经沉淀直接排入大河”问题,不属实。经调查,南阳英浩矿产品有限公司配套建设有污水处理系统,并建有沉淀池,生产时废水循环利用,无外排现象。6月19日至今,南召县环保局多次现场检查,该企业均未生产,未发现排放污水。
反映“几十吨重的大车把投入巨资的扶贫路也碾压坏了”问题,不属实。经调查,南阳英浩矿产品有限公司厂区通往主干道的路段是山头村余庄组与郜庄组之间的水泥路,2013年由多方集资修建,不属于扶贫路。止目前,该路段已使用近5年,路面基本完好,未发现明显的碾坏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南召县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定期进行巡查,确保企业恢复生产后,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无。
五十四、南阳市西峡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70023(* 二次办理)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公民反映南水北调源头南阳市西峡县存在的环保问题:1.县工业园区没有建污水处理厂,多数企业污水通过下水道直排,与县污水处理厂没有联网,造成五里桥、回车镇的地下水严重污染。2.军马河等1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因管网不配套和运行费用问题基本没有运转,上级来了开机平时都关着门。特别是双龙、西坪、桑坪等集镇的粪便污水直排河里。3.米坪、桑坪、二郎坪、西坪等集镇胡乱开发大理石、花岗岩、橄榄石、黄金等,检查时就停一走就开始。山挖空了,水染白了。4.县里不重视环保工作,让一个政府党组成员(虚职)抓环保。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西峡县根据国家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规划和丹江口库区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陆续建成县城污水处理厂和鹳河、淇河流域1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自筹资金配套建设了乡镇污水收集管网119.17公里。西峡县污水处理厂位于西峡县工业园区南侧(工业大道与张江路交叉口),2006年建成,日处理污水3万吨,2016年底实施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总规模达到5万吨,污水处理排放执行一级A标准。西峡县乡镇污水处理厂涉及11个乡镇,均采用CASS处理工艺,设计规模共计日处理污水17700吨,分别为:丁河镇1500吨、双龙镇2000吨、二郎坪镇1000吨、军马河镇1200吨、米坪镇1500吨、重阳镇1000吨、桑坪镇2000吨、寨根乡1000吨、太平镇1500吨、石界河镇1000吨、西坪镇4000吨。同时,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西峡县人民政府与北京首创集团签订的《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协议》,所有乡镇污水处理厂于2016年1月移交北京首创集团运行管理。目前,县污水处理厂和1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均安装了水质自动监控设施并联网运行,从自动监控数据看,各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平稳,污水处理均能达标排放。
反映“县工业园区没有建污水处理厂,多数企业污水通过下水道直排,与县污水处理厂没有联网,造成五里桥、回车镇的地下水严重污染”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西峡县产业集聚区与县城区部分重合,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依托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2017年底完工,2018年3月通过验收正式运行,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用于服务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业园区各涉水企业按照环保要求建设了生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与县生活污水管网联网,企业污水经处理达标后进入县污水处理厂进行二次处理。但随着园区新企业不断进入北部新区,该区域污水管网正在按规划配套完善中,造成管网建设期间少部分污水排入下水管道。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河南安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地下水取样检测,五里桥镇、回车镇不存在地下水严重污染问题。
反映“军马河等1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因管网不配套和运行费用问题基本没有运转,上级来了开机,平时都关着门”问题,不属实。经调查,西峡县军马河等11座乡镇污水处理厂2014年配套建设污水管网91.47公里。2016年1月,交付北京首创集团运营后,该公司出资铺设污水管网23.6公里;2017年,西峡县政府利用上级资金增加铺设污水分支管网4公里,合计铺设管网119.17公里,可满足各乡镇污水处理厂需要。北京首创集团南阳首创水务公司于2017年对1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安装了进出水流量计、在线监测等设备,并与省环保厅联网,运行数据可实时监控,2018年4月正式传输数据以来,未发现乡镇污水处理厂有超标排污现象。另根据电业部门出具的各乡镇污水处理厂的电费凭证,未发现乡镇污水处理厂有停运现象。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和北京首创集团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规定,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由市财政补助30%,剩余70%由县财政承担,市、县资金拨付及时,不存在拖欠问题。为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安全运行,平时厂区大门处于关闭状态,非工作人员一般不得随意进入。
反映“特别是双龙、西坪、桑坪等集镇的粪便污水直排河里”问题,不属实。经调查,双龙镇、西坪镇、桑坪镇均配套建设有污水管网,集镇污水收集后进入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存在集镇粪便污水直排河道现象。
反映“米坪、桑坪、二郎坪、西坪等集镇胡乱开发大理石、花岗岩、橄榄石、黄金等,检查时就停一走就开始。山挖空了,水染白了”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米坪镇、桑坪镇、二郎坪镇、西坪镇境内共有露天矿山企业12家,均为持证矿山企业,主要从事大理石、花岗岩、橄榄石开采,未发现私自开采金矿活动。2018年4月,西峡县国土局制定了《西峡县露天矿山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所有矿山停产整改,通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目前所有矿山全部处于停产整改状态。
反映“县里不重视环保工作,让一个政府党组成员(虚职)抓环保”问题,不属实。经核查,西峡县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三大攻坚战和八大专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立了“天蓝、山青、水净、坡绿”的生态环境建设目标,严格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政策法规,建立了“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群众监督”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体系。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了蓝天、碧水、净土和生态修复工程,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地表水达到三类水质标准,主要水质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环境质量评价综合指数连年位居全省前列,空气负氧离子常年维持在一万到四万之间,入围全国“2017百佳深呼吸小城”、“2017中国候鸟旅居小城”。2017年城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284天,超全年目标要求(230天),在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稳定”。西峡县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分管领导系该县副处级领导干部、县政府党组成员,是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参与县政府领导班子分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分管负责环境保护、水利、河长制等工作(西政文〔2017〕107号)。
处理及整改情况:西峡县持续推进中心城区和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网络,提高县城污水处理能力;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实现能收尽收、达标排放;同时加大辖区内矿产开采的巡查监管力度,避免发生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问责情况:无。
五十五、南阳市宛城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70023(二次办理)
反映情况:南阳市宛城区高庙镇王梁庄村侯营自然村东北角,有个养猪场,粪便直排入河水,污染河水。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反映的养猪场地处高庙镇东湾移民新村养殖小区。该养殖小区是宛城区政府、高庙镇镇政府响应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移民“能发展可致富”号召,于2011年至2014年连续4年扶持的农业养殖项目。该养殖小区基础设施产权属东湾移民新村,2014年出租给楚某得、徐某、杨某等3人从事养殖业,存栏生猪370头、羊80只。
2018年5月25日、5月30日,因楚某得、徐某把未处理的养殖废物直接排入沟渠,宛城区环保局对2家养殖户进行现场取证,随即移交南阳市公安局仲景派出所,对违法业主实施行政拘留,同时责令2家养殖户封堵排污口、清除场外边沟养殖废物。2018年6月28日,宛城区畜牧局、环保局、高庙镇政府人员到现场核査,发现东湾移民新村养殖小区还存在养殖场内雨污混流问题,养殖废物通过明渠进入两个1600m3的储粪池,遇上连续降雨天气的时候,储存粪污溢出顺东墙雨水口排出,进入外界自然沟中。
处理及整改情况:鉴于移民是特殊群体,高庙镇政府会同宛城区环保局、畜牧局反复实地查看调查研究,决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成立由高庙镇环保所、畜牧站、农办、水管所、红泥湾派出所等单位组成的工作专班,集中时间、力量专门解决东湾移民新村养殖小区污染问题,已召开专题研究会议4余次,解决问题3件;以高庙镇政府为主体,由镇分管领导带队,分包到3家养殖户进行入户面对面宣讲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使养殖户主动搬迁取缔;针对储粪池废水外溢情况,高庙镇政府要求养殖业主立即用吸污泵将池内废水抽至场周边玉米地用于肥田,对场外边沟进行清理,消除污染影响,目前已动用3台吸污泵抽出废水约2000m3土地消纳,清除边沟废物10余车次用于肥田。同时,高庙镇政府针对不能立行立改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计划,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细化分解具体任务、措施,确保整改任务逐项落到实处;考虑到养殖小区距离王良庄村侯营自然村居民点和桐河距离较近,高庙镇政府要求东湾移民村养殖户11月底前搬迁完毕,清除转产,在此期间保证不再外排,此项工作预计于2018 年11月30日完成;待养殖小区取缔后,开展招商引资活动,鼓励农业合作组织入驻,解除东湾移民村集体经济收入减少的顾虑。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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