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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出台最严格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2018-06-30 23:03:00 信息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近日,南阳市出台了最严格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追究情形和方式,细化攻坚工作整治标准和追责清单,以严密的制度、严格的标准、严厉的问责,倒逼工作落实,提升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成效。

办法规定,各县(区)、乡镇(街道)及其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县处级及以下)在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本办法追究责任。

办法明确,对在大气污染防治或水污染防治考核中排名靠后的、在各级环保督查中被通报的、因存在环境问题被群众举报或被媒体曝光并经查实的,根据情节轻重、整改落实情况、造成污染和损害的行为情节、造成后果及影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其中,对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方式有书面检查、通报、约谈、财政扣款、挂牌督办等;对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方式有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党政纪处分。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但不得避重就轻或者相互替代。

办法同时制定了追责清单,详细明确了黑加油站整治、燃煤散烧治理、成品油及车用尿素监管、中心城区道路清洗、露天烧烤、渣土车管理、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大气污染防治、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等工作的责任主体、整治标准和追责清单,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单位最低10万元财政扣款(并根据情况追加、累计),给予责任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实施通报批评、约谈、诫勉、组织调整或处理、党政纪处分等责任追究措施。

内乡县召开“绿盾2018”专项行动第二次推进会议

6月27日,内乡县召开“绿盾2018”专项行动第二次推进会,县绿盾专项行动指挥部副指挥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谷晔,县绿盾专项行动指挥部副指挥长王宜显出席会议。

会前,与会人员参观了大桥乡湿地保护区清理整治现场,听取了该乡负责人关于大桥乡清理整治的经验和做法。会上,县绿盾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林业局局长薛新彦通报了第一批整治重点任务进度情况;各乡镇乡镇长逐一汇报了本乡镇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王宜显就前期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回顾,指出了目前存在的问题,并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他指出,此次“绿盾2018”专项行动是十九大以后针对自然保护区管理开展的大范围环保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也是党中央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思想站位,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乡镇要落实主体责任,部门要落实执法责任,乡镇与部门、部门与部门要加强联合,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间节点,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快清理整治工作进度,迅速掀起绿盾专项行动清理整治高潮。

县环保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局、畜牧局、监察委、大桥、夏馆、七里坪、赤眉、赵店、湍东、城关镇等部门和乡镇负责人及绿盾专项行动各执法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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