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区)环保局:
现将《日博官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1月8日
日博官网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是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创建绿色文明,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对照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载体,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创新管理机制,提升城市品位,切实增强居民城市意识、交通意识、卫生意识、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为建设大美南阳、活力南阳、幸福南阳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把生态环境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推进以治理污水、废气、噪声等污染源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治理,深化水环境整治成果,开展重点流域排污企业污染治理,加强重点污染源、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巩固空气环境整治成果,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力争主要污染物年日均值满足国家二级标准。加强区域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治理,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形成天蓝、地绿、水碧、山青的生态环境和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的城市环境。
三、时间安排
2016年12月内基本达标,到2017年12月全面达标。
四、工作内容及任务分解
(一)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责任单位:环境应急中心
工作要求:负责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调查、统计。
预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责任单位:大气办、市环境监测站
工作要求:大气办负责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环境监测站负责做好环境空气的监测、监控和统计。
预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三)中心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责任单位:污防科、市环境监测站、卧龙区环保局、宛城区环保局、高新区环保局
工作要求:污防科负责协调做好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市环境监测站做好中心城区噪声监测、监控和统计工作;卧龙区环保局、宛城区环保局、高新区环保局负责做好建筑施工等各类噪声源的监管。
预计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安全保障达标率100%。城区内水环境功能区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无劣五类水体。
责任单位:污防科、市环境监测站、市环境监察支队、卧龙区环保局、宛城区环保局、高新区环保局、鸭河工区环保局
工作要求:污防科负责组织各区环保局共同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和中心城区水体的污染防治工作;市环境监测站做好对饮用水源和城区水体的水质监测、监控和统计工作;市环境监察支队、卧龙区环保局、宛城区环保局、高新区环保局、鸭河工区环保局负责加强对辖区排污单位的监管。
预计完成时限:2016年6月(内河综合治理完成、城区新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投运)
(五)医疗废弃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处置,无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情况。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责任单位:固废中心、污防科、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
工作要求:固废中心负责对工业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管,并统计相关的资料和数据;污染防治科负责监督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医源性废水治理。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医源性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市环境监测站负责监督性监测数据的收集、统计。
预计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市环保局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宽军 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彭德栋 市环保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刘金利 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修志 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贾 玮 市环保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娄 欣 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韩 沛 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全献 市环保局党组成员、总工
胡兰群 市环保局党组成员、环境监测站站长
唐建力 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成 员:柳晓蕊 环境监测站书记
尹永正 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廉振强 丹江口库区环境监测站站长
丁 华 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王 斌 人事科科长
陈元太 办公室主任
艾 中 监察室主任
滕 飞 环评科科长
许云鹏 污防科科长
魏红果 规财科科长
李大雄 生态科科长
赵维立 法制科科长
胡书晖 总量科科长
贾小军 辐射监测科科长
王 宁 宣教中心主任
刘文飞 辐射站站长
王 伟 应急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丁华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污染防治
1.水污染防治工作方面:一是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形成减排效能,实现稳定规范运营、达标排放。二是加强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深度治理和管理,对已经达标排放但不能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排污企业实施深度治理,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完成深度治理任务的排污企业实施停产治理,对届时没有完成停产治理任务的重污染企业依法实施关闭。三是全面实施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重点排污企业持证排污。四是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坚决依法关闭、拆除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和不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影响水源地水质安全的项目实施搬迁、停产治理或限期治理。五是通过实行对各县、区责任目标河流断面及水质控制目标管理,进一步改善河流断面水质。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以《南阳市人民政府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载体,加强部门协作,强力推进中心城区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加强电力行业燃煤机组脱硫、脱硝治理和烟尘深度治理,对非电力行业燃煤锅炉进行除尘脱硫治理,确保达标排放。二是组织实施《南阳市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大力气改善南阳市煤烟型污染状况。三是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实施机动车污染治理。四是治理和取缔相结合,对饮食业油烟和露天烧烤进行全面整治。五是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六是继续实施南阳市大环境生态绿化工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七是大力调整城市能源结构,加快城市集中供热、供气能力建设,推广燃气和电等清洁能源,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鼓励使用清洁燃料车辆。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面:一是抓好噪声达标区的巩固提高,综合防治区域环境噪声污染,扩大我市噪声达标区覆盖面积。二是督促公安部门逐步实施机动车禁鸣工作,进一步削减交通噪声污染。三是优化城市布局,完善城市环境功能分区,合理调整城市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
(三)突出工作重点
1.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在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把关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的作用,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审批手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2.开展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排查白河沿岸、中心城区企业影响水体、大气、声环境的违法行为,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创建标准。
3.开展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监测。协调宣传、公安、城管、文化等部门齐抓共管,重点对建筑施工场所、街道、居民小区、商场等噪声源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噪声监测达标。
4.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12369环保热线电话值班工作,提高环境应急事件处理能力,及时、妥善处理好群众反应的各类环境污染投诉,重点要梳理群众多次反映、重复投诉的污染源,深入了解投诉原因,随时掌握群众动态,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主办:机关党委 | 督办:机关党委 |
日博官网办公室 | 2015年1月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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