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医疗废物经营许可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
三、许可条件:
申请领取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2.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3.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4.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5.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6.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7.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四、报送材料: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
3.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证明材料
2.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的证明材料
3.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4.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的证明材料
5.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的证明材料
6.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证明材料
7.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需提交关于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的证明
五、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及时间分配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八、主办科室及联系方式:
行政服务大厅环保窗口:0377-61387700
日博官网污染防治科:0377-61388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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