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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委托技术服务(图)
2014-12-31 16:05:05 信息来源: 点击:
一、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二、承办单位:南阳市环境监测站
办公地点:南阳市中州中路393号50号
三、相关委托方需提供的材料
1、生产记录、治理设施运行台帐
2、市环保局同意竣工验收监测材料、委托单位验收监测委托书、主体和环保工程设计资料、环评及环评批复资料。
3、环保产品检测通知或产品检测申请。
4、技术鉴定委托或技术仲裁申请、原有监测报告。
5、说明监测目的、监测内容。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豫价市[1991(172)号]文件
五、服务承诺时限
1、接受委托后10内踏勘现场。
2、踏勘现场后5天内编制监测技术方案。
3、实施监测后30天内提交监测报告。
六、办理程序
(一)、委托监测内容
Ø排污申报监测
Ø环境影响评价监测
Ø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
Ø环保产品的环保指标监测
Ø环境污染纠纷的仲裁监测
Ø其他委托监测
(二)、委托监测程序
七、业务咨询:
南阳市环境监测站业务科 电话:63185002
八、投诉举报方式:
南阳市环保局监察室 电话:65012379
南阳市纪委效能监察室 电话:63398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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