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树立一批生态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协调发展的示范企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六批南阳市“绿色企业”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市境内所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南阳市绿色企业申报表》;
(二)能够反映日常创建工作的各类文件材料;
(三)县区级初评成绩报告。
三、申报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另存电子文档形式,于11月30日前一并报送至市绿色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评选程序
(一)企业申报。积极参与绿色创建活动的企业,对照考评标准自查,按照申报内容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报各县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县区初审。各县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优中选优,初审合格由县环保局、工信局签署意见,并出具初评成绩报告,集中上报。
(三)市级评审。市绿色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复评和实地验收,确定入选名单。
(四)命名表彰。评定结果公示后,根据公示情况,并经市绿色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认,最终确定第六批南阳市“绿色企业”名单,进行命名表彰。
五、相关要求
(一)绿色创建工作,是组织社会化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意识的重要抓手,已列入年度环保目标考核内容。各县区环保、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确定专班专人领导指导,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申报,并加大宣传力度,示范带动更多企业参与创建活动。
(二)市绿色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不定期的抽查和暗查,对检查合格企业给予一定支持,对检查不合格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市级“绿色企业”,将被取消称号,收回奖牌和证书,并予以通报:
1.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
2.企业破产或注销。
3.严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群众投诉(含上访)3次以上,经查情况属实的。
4.限期整改后仍然不达标的。
联 系 人:市环保局 王姣懿 市工信委 程建超
联系电话:61388113
邮 箱:nyhbxjzx@163.com
附件:1.南阳市“绿色企业”考评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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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博官网 南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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