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环保局:
现将《2015年全市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贯彻落实。
2015年4月13日
2015年全市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我市环境保护工作部署,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市为引领,积极推进国家重点流域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验区建设,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深化生态示范创建,严格生态类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不断丰富和开创全市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一、积极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改善乡村人居环境
各县区要以实施乡村清洁工程为抓手,对农村环境进行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面貌,改善乡村人居环境,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收处工作
各县区已命名的市级以上生态村和2015年拟创建的生态村、移民新村和新型农村社区、已通过验收并获命名的生态乡镇和2015年要建成验收的生态乡镇、所辖各乡镇集镇区按照今年2月下发的《南阳市乡村清洁工程2015年度实施方案》要求,完成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及处理系统建设任务,确保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收集,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解决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水乱流的现象。
(二)积极推进国家重点流域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验区建设
淅川县、西峡县和内乡县启动试验区建设工作,在2015年6月底前组建推进实验区建设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实验区建设的检查考评机制并发挥作用。
(三)强化农村环保机构建设
各县区已通过验收并获命名的生态乡镇和2015年要建成验收的生态乡镇,在2015年12月底前按照“乡镇有机构、村有专干”要求,成立专门的环保机构,同时各村要明确环保专干。各县区已命名的市级以上生态村必须明确环保监管员和保洁员。
(四)深入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相关县区在2015年6月底前完成2013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设任务,同时确保已经建成的2011年度、2012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稳定运行。
(五)积极开展生态恢复
各县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沿线直观可视范围内不得进行采矿,已开采的区域必须进行生态恢复。辖区内已闭矿或已废弃的矿山(包括采场、工业场地、废石场、尾矿库、道路等),或无序民采的矿山必须进行生态恢复。
(六)大力开展畜禽养殖企业整治
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要求,各县区编制完成的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尽快完善并报政府批准实施。8月份以前为过渡适用期,自9月1日起凡畜禽养殖建设项目未执行两个规划的一律停止审批。
已经通过环保审批且投产的规模化养殖项目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
在环农工程覆盖区域内,每个乡镇规划建设1个养殖小区,实施集中养殖,集中治污。
在鸭河口水库沿岸,白河、唐河、湍河、淮河等辖区内主要河流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两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边等重点区域涉及的乡镇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畜禽养殖企业的综合整治。一是严格按照本辖区的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要求,严禁在禁养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对禁养区内尚未关闭、取缔到位的畜禽养殖场在2015年3月底前依法关闭、取缔到位。二是对限养区和适养区内现有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要依法完善环保手续,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规范建设雨污分流系统、贮粪池、污水处理系统等环保设施,经过环保验收后保证正常运行,畜禽粪便必须采取干清粪工艺,将干粪经贮粪池收集后采取堆肥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养殖废水经厌氧生物处理后产生的沼液做农肥施用,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部得到有效处理。规模以下养殖场要求按照各自规模就地建造贮粪池,并采取有效的防雨、防渗、防溢流措施,畜禽粪便经干清粪工艺收集至贮粪池,在环农工程覆盖的乡镇,收集的粪便由第三方营运公司清运至垃圾粪便处置中心制有机肥,未被环农工程覆盖的乡镇,养殖场建造发酵池,所收贮的粪便自行堆肥或采取其他资源化利用措施,养殖废水经厌氧发酵处理后,沼液做农肥施用。各县区在2015年11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的养殖企业数量不得低于30%。
(七)加强土壤污染防治
1.启动全市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工作
按照《南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土壤污染防治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中关于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普查的要求,2015年12月底前完成重污染企业、产业集聚区、固体废物集中堆放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周边等区域的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定》等统一的技术要求,采集土壤、农产品和地下水等样品进行系统测试分析, 通过分析土壤中重金属、农药残留、石油类、有机污染物等项目的含量及土壤理化性质,查明土壤污染的类型、范围、程度以及土壤重污染区的空间分布情况,分析污染成因及造成的危害情况,在此基础上编制调查总结报告,建立污染土壤档案,为下一步在全市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强化重点区域土壤污染治理综合治理和环境监管
加强对工矿企业遗留遗弃污染场地的对已闭库或废弃的尾矿、废渣等各类固废堆场做好坝体加固,对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的化工、金属冶炼、农药、电镀和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企业遗留的被污染场地要求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合理规划新的土地用途,在旧城区、“城中村”、旧厂矿和工业区、乡(镇)企业用地等工矿建设用地整治过程中,严格污染场地再开发利用,特别是变更为居住用地的建设项目严格用地审批和环评审批,经风险评估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被污染场地,未经治理修复或治理修复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不得用于居民住宅、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项目开发。“十二五”期间关停、搬迁的企业场地要求全部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和建档。三是以重污染企业、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周边、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等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工作,每个县(区)今年至少建设一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
3.大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
各县区要积极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按照敏感区优先的原则,以我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淮源、鸭河口水库、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白河、唐河等主要支流两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区周边的农田,以及集中成片的基本农田区为重点,每年秋后测土一次,摸清不同区域农田土壤中有机质、全氮、pH值,速(有)效氮、磷、钾及中微量元素等含量,通过田间试验,设计不同作物的施肥配方,指导农民进行配肥施肥,大力进行示范推广。
二、继续深化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夯实生态文明试点市建设基础
(一)全力以赴确保完成年度环保目标
各县区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本县区2015年环保目标责任书中生态创建任务。
(二)全面推进生态县创建
2015年6月底前桐柏县、西峡县制定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2015年度工作计划,2015年10月底前启动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制定国家级生态县检查考评制度并确保完成2015年度工作任务。
其余各县区生态县规划2015年6月底前通过同级人大批准实施,组建生态县建设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2015年度工作计划,建立省级生态县检查考评制度并确保完成2015年度工作任务。
(三)大力推进生态乡镇创建
已通过验收并获省厅命名的省级生态乡镇2015年3月底前启动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生态乡镇规划已批准实施1年以上的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省级生态乡镇创建任务,通过验收并获得命名。
(四)稳步推进生态村创建
2015年11月底前,各县区已经命名的市级生态村30%创建成省级生态村,通过验收并获得命名;已创建成的省级生态村10%要创建成国家级生态村,通过验收并获得命名。移民新村和新型农村社区须全部创建成市级以上生态村,通过验收并获得命名。
三、深入推进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一)开展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工作
在《河南省生态功能红线管理办法》及《南阳市环境功能区划》出台实施之后,做好辖区内环境功能区划中的生态红线划定,严格生态功能红线管理管控。
(二)加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管理
规范辖区内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敏感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三)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按照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生态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在《河南省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和生态类建设项目试生产管理规程出台之后,规范项目审批流程,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后期监管。
主办:自然生态科 | 督办:自然生态科 |
日博官网办公室 | 2015年4月1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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