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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环审〔2015〕10号】关于《唐河县安庄恒发奶牛场奶牛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2015-01-06 11:40:00 信息来源: 点击:

根据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南阳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评估意见(宛环评估表[2014]250号)和南阳市环保局联审联批办公会议纪要宛环纪[2014]14号文件,经研究,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经审核,该项目建设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不在唐河县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内,同意唐河县环保局的初审意见。项目选址西侧和北侧有3户居民在500m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项目建设单位在依法做好3户居民搬迁和妥善安置,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技术评估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同意唐河县环保局的初审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依法建设。

二、该项目位于唐河县东王集乡安庄村,四周场界外均为耕地,在建设单位依法对西侧和北侧500m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3户居民实施搬迁后,场区周边最近的敏感点是东侧505m处的焦庄村。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存栏奶牛2500头,日产鲜牛奶10吨。项目占地74亩,另有180亩土地作为配套的沼液消纳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牛棚、犊牛岛、牛运动场、奶厅等主体工程,青贮池、饲料室、草料室、化验室、消毒室、办公用房和职工宿舍等辅助工程,以及污水处理站(10m3沉沙集水池、固液分离设备、20m3水解酸化池、120m3厌氧反应池、100m3沼液贮存池)、140m3事故池、1000m3田间贮液池、堆肥车间、安全填埋井、地下水监测井等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3万元,占总投资的4.04%。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废水、噪声、弃土及建筑垃圾等环境污染,要严格按照环评报告所提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予以认真落实,同时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将项目施工期造成的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二)运营期牛舍冲洗废水、牛尿等养殖废水与职工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由管道将沼液运至田间贮存池作农肥施用,做好田间贮液池、输液管道等沼液利用系统规范化建设,确保有足够的土地消纳面积和达到废水“零排放”要求

(三)运营期牛舍产生的恶臭气体要采取改善饲料配比、加强通风、喷洒除臭剂、定期冲刷和消毒;对牛粪储存池定期喷洒除臭剂,饲料加工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十15m排气筒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除定期喷洒除臭剂外,还要对污水沟等产臭点采取密闭和水质调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机处理后达标排放;设置5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并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卫生防护距离外无明显臭味。

(四)运营期干清粪工艺清理出来的牛粪、污水处理系统固液分离粪渣和沼渣要及时清运至堆肥场(先期做好“防渗、防雨淋、防外溢”措施)制成有机肥,制成的全部有机肥要确保得到利用;病死牛尸及母牛分娩胎盘进行深井加熟石灰填埋处理;生活垃圾在场区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的垃圾中转站。

(五)运营期饲料粉碎机、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要依据噪声产生原理采取相应的隔音、吸音、减振、消声等措施,并加强场区绿化,确保场界噪声达标。

(六)项目应严格执行500m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西侧和北侧3户居民搬离之前,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在依法做好西侧和北侧3户居民搬迁的同时,场界外500m范围内不得规划和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七)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意见中明确的场界位置进行建设,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建设,严格实行干清粪工艺,做到日产日清。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意见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养殖场日常管理,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严格做好防渗措施,确保养殖区、粪污处理区及污水处理系统各构筑物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要求;严防牛粪及牛舍冲洗污水对场区及周边农田利用区地下水的污染,并定期对地下水和土壤进行监控监测,防止区域地下水和土壤受到污染。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经市环保局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运营,试运营三个月经市环保局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审批五年后方开工建设的,应报有审批权限的环保主管部门重新审核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现场检查工作由唐河县环保局负责;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组织、指导唐河县环境监察机构开展该项目环境监督检查、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工作,组织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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